浅析余华小说创作的人性关怀
2013-04-09 12:16阅读:
浅析余华小说创作的人性关怀
——以《许三观卖血记》为例
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在中国文学史上,人的价值越来越多地被体现在文学作品中。众多作家都在矢志不渝地致力于对人性关怀的挖掘,而余华则正是其中的佼佼者。90年代初期,他将笔触延伸到了人性这片领域,他对于人性的关注,充分体现在他对生活于重重苦难中的普通民众的同情,以及苦难中所绽放出来的温情和仁爱。在余华的文学世界中,每个个体都是人性善与恶的“斗争体”,任何一方都有可能战胜自身的对立面进而支配人的思想和行为。余华笔下的人性,是理性与情感地统一体,这种复杂性同时也体现了余华本人复杂的精神世界。
关键词:重复;温情;阿Q意识;乡土意识
目 录
一、引言 (1)
二、无奈的重复 (1)
三、夹缝中的温情
(3)
四、阿Q的翻版——许三观 (4)
五、乡土意识 (6)
六、结语 (7)
参考文献 (8)
一、引言
近年来,人的价值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重视,而对人性的关怀在作家心目中所占有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余华则是众多作家中的一位,尤其是《许三观卖血记》这部长篇小说,从以前的残酷血腥暴力转移到了生存苦难;更为难得的是,他从冷酷悲哀中挖掘到了人间温情,他对于日常生活常态的摹写,更是渗透了一种对于生活本身的真实感受。作为一位出色的作家,余华不仅用直视苦难的眼睛去正视生活,还做到了用心灵去承担生命。
二、无奈的重复
可以这样说,读完余华的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之后,我们可以得出一种感性认识:生活是血淋淋的。许三观的一生是由无边的苦难连缀在一起的,而每次灾难的出现,总是与卖血牵连着。灾难和卖血的发生,在重复的基础上迅速积累成悲剧的气氛和振人心弦的效果,在余音袅袅的韵味中,使人不得不无奈。
《许三观卖血记》的时间呈线性流动,其叙述时间穿越了许三观由青年到老年四十年来的人生历程。小说的故事情节以许三观卖血为线索,主要讲述了许三观为不同形势所逼迫,几次卖血度过难关的故事,展示了底层人民的生活状态。许三观本是个普通的送茧工,但他确实有一个不平凡的人生:为了自己的婚姻,为了能娶到全城最漂亮的姑娘许玉兰做自己的媳妇儿,之后再建立一个并不富裕却很温馨知足的家;再加上好奇心的驱使,他第一次卖了血。这看似的幸福,是许三观以后人生的生存信仰,但它注定是脆弱的,因为这种幸福的支撑,只是那可悲的卖血。第二次是为了支付儿子一乐打伤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而卖血;第三次是在与他的初恋林芬芳偷情之后为了感激她而卖血;第四次则是在灾荒之年,为了改善生活使全家人度过难关而卖血;第五次卖血是在送儿子一乐回生产队的时候;第六次是为了巴结儿子二乐在乡下所在的生产队队长而卖血;第七次卖血差点要了许三观的命,因为儿子一乐在乡下患了重病,在医院中挣扎于死亡线上,为了巨额的医药费,许三观多次卖血;最后一次卖血,是一次不成功的卖血经历,而原因只是因为他老了,没人要他的血了。一次次的卖血,一次次卖血后到饭馆里喊一声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许三观的声音从结巴变成了老练,从年轻变成了苍老。很显然,许三观多次卖血的经历被作者重复叙述,每次的卖血过程都大同小异,多是迫于无奈,而面对这无边的苦难,虽然他有所谓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血液”,但正是有这件法宝,他的人生也变得可悲起来。
不幸的幸存者,最残酷的不是对其一味的打击,而是在于对他每一次即将到来的幸福的扼杀。许三观就是这样一个不幸的幸存者。作为一个“幸存者”,更确切地说,他更是一个凡人。“许三观是一个庸庸碌碌以阖家老小温饱平安为人生最高追求的凡人。”[1]“凡人之所以是凡人,就在于他们赖以求得最起码的生存权,温饱权乃至发展权的全部有效资本,仅仅是他们自己的生命本身而已。”[2]而作为一个“不幸”的幸存者,他确实有太多的不幸了。在他第一次卖血换来一个温暖但并不富裕的家庭之后,本打算开始享受这美好的人生时,儿子一乐闯了祸,作为一个父亲,他只能为一乐“擦屁股”,用自己的血去换赔偿的医药费。之后随之而来的便是偷情、饥荒、儿子的生病和前途等一系列问题,这些使得许三观乃至全家,对于“卖血”的“需求量”顿时增加起来。一次次突如其来的灾难,接二连三地把仅有的幸福毁灭于许三观眼前。许三观亲眼目睹幸福一次次被粉碎,对于一个所谓的“幸存者”而言,也许他真的是不幸的“集合体”了。“从生存的悲剧到人性的悲剧,生活固若是最根本的原因。”[3]灾难的重复,卖血的重复,构成了整部小说的主旋律,而这些灾难和卖血的重复,使许三观陷入于万分无奈中而难以脱身。
可以这么说,许三观的一生,不是为儿子就是为生存,但不管如何都可驻足到同一个根源——苦难。以后他总是残酷地捕捉那些苦难的事实,用冷静克制的叙述方式,残忍地把人置于灾难之中,任其一次次脆弱下去,最后只剩一口气。《许三观卖血记》中的许三观生活在特定的历史年代,苦难压在他们这一类人的头上,压得他们抬不起头,那么难怪卖血对于许三观是那么得“诱人”。正如文章所说:“一次卖血能挣得三十五块钱,在地里干半年的活也就挣那么多。”一方面卖血这种挣钱方式是最容易最快捷的,这无疑会使许三观在灾难来临之际,首先选择卖血这种许三观自身特有的“方式”;另一方面灾难仿佛喜欢捉弄这个可怜之人,像逗小丑一样,一次次“玩弄”许三观的人生,而许三观在灾难面前,又适时地“转危为安”。每一次卖血都很合时宜地为他的人生提供了“东山再起”的新契机。他被生活逼迫的只能用血来换取生存,用生命来做抵押,换来的只是随时面临消失的短暂幸福。“蜂拥而来的真实几乎都在诉说着丑恶与阴险”[4],在变化无常的社会中,人的生命是脆弱的,是那么得不堪一击,许三观只能用生命去捍卫自己乃至全家人的生存权利。他除了卖血别无选择,他除了无奈只剩无奈,这种无奈本身比任何苦难都让人感到生活的无限悲哀。许三观只能义无反顾地走上卖血这条路,独自一人承担起这份不能再沉重的重担——生存。
三、夹缝中的温情
虽然《许三观卖血记》全篇始终以一种悲的氛围,来配合他卖血这一人生主线,但苦难之中还是有那么一丝温情的存在。许多人总是说余华是在苦难面前表现得无动于衷的“残酷派”,但《许三观卖血记》使我们在重重苦难的夹缝中,看到了不可否认的一丝阳光,感受到了一缕人间温情。“在写作中,作家必须是真诚的,是严肃认真的,同时又是通情达理和满怀同情和怜悯之心;只有这些作家的智慧警觉才能够在漫长的长篇小说创作中,不受到任何伤害。”[5]重复的灾难固然使人生坎坷,鲜血淋淋的现实也着实令人深感触目惊心,但许三观用他惊人的毅力和坚定的信心,还有那滴滴鲜血所承载的亲情,艰难地撑起了这么一大家子,带领全家人在血雨腥风的灾难中艰难、坚强、勇敢地活下去,实在令人惊叹、感动甚至震撼。
小说中的第十九章出现了最令人感动的一幕:一顿“精神会餐”。那天是许三观过生日,许玉兰特意为全家人做了一顿与以往不同的玉米粥——加糖而且比平时要稠一点,这无疑给久处饥饿状态的全家人打了一次“牙祭”,但是孩子们对于美味的渴望远远超过简单的温饱,他们更想吃肉。作为父亲许三观实在心酸,于是便用嘴给儿子们和老婆“做”了一顿好吃的。先是给儿子们做:“先把四片肉放到水里煮一会,煮熟就行,不能煮老了,煮熟后拿起来晾干……红烧肉就做成了……”儿子们都要吃红烧肉,许三观就不厌其烦地、一遍一遍地用嘴来为儿子们“做”红烧肉,之后又为许玉兰做了一条清炖鲫鱼,中间伴随着此起彼伏的吞口水声。余华此场景的描写,可谓形象生动、惟妙惟肖。与其说全家人是在咽口水,倒不如说咽泪水更为贴切;菜肴虽单一,但情却浓厚,苦难在此时也变得仿佛只是短暂的,而这种温情将是永存的。这个“精神会餐”淋漓尽致地将60年代农村百姓的饥饿之苦表现出来,苦难是真实的、残酷的,但血浓于水的亲情却是温暖人心的。
许三观一辈子就有半辈子是为儿子们所活。一乐是许玉兰跟何小勇的儿子,开始被蒙在鼓里的许三观最喜欢一乐了,虽然在真相大白之后心里多少有些不悦,但他还是爱着一乐。一乐小时候打伤方铁匠的儿子,为了赔偿医药费,许三观去卖了血。在饥荒年代,许三观全家去饭馆吃一块钱一碗的面条时,许三观只给了一乐五毛钱叫他去吃烤红薯,由此引发了一场“一乐寻亲记”。但失败的“寻亲”使年幼的一乐倍感孤单和伤心,但令人欣慰的是,他还有个许三观这样的父亲,这样一个无私、不计回报、不是亲生胜似亲生的父亲。“爬到我背上去。”说完后许三观便背着儿子一乐走向胜利饭店,此时的一乐按捺不住心中的疑问:“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许三观只是温和地回答道:“是的。”一件普通的小事,一件吃面条的小事,闪烁出父爱的光辉,此时此刻,血缘变得那么微不足道,相信从此之后,许三观与儿子一乐的感情,会更加得坚硬无比、无懈可击。在余华笔下被命运捉弄的许三观,有一种“倔强”,它的支撑就是那来自他人性深处的爱。在许三观的“卖血史”里,就有五次是为了一乐,可以这么说:许三观用他宽广的胸怀包容了一乐,用他无私的爱,演绎着普通农民式的朴素的父爱。
许三观的一生,不为儿子也为媳妇儿——许玉兰,这对“苦命鸳鸯”之间的情感在文革中得到了最大的体现。俗话说得好:“患难见真情。”在文革这场大难中,许三观的真情显露了出来,并支撑着他自己和许玉兰在苦难中永不妥协,勇敢地与命运抗争。当许玉兰被戴袖章的人剔了阴阳头后,他的丈夫许三观没有过分责备她,而是安慰她。在她被拉出去陪斗时,许三观就给她送饭,哪怕别人向自己扔小石子、吐唾液。看到四周没人的时候,许三观就轻声对许玉兰说:“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
没有人,你快吃一口。这红烧肉是我偷偷给你做的,儿子们都不知道。”这些简单朴实的话,承载着无限的关心和呵护,许玉兰终于说出了肺腑之言:“我在外面受这么多罪,回到家里只有你对我好,我脚站肿了,你倒热水给我烫脚;我回来晚了,你怕饭菜凉了,就焐在被窝里;我站在街上,送饭送水的也是你。许三观,只要你对我好,我什么都不怕了……”只言片语道出了夫妻之间的深情厚意,这份真情使得他们在残酷的现实和苦难面前,有勇气活下去并生活下去,哪怕艰辛哪怕痛苦,至少还有那夹缝中的温情可以支撑他们。他们更像是两个独腿的残疾人,此时此刻,他们只有将两条独腿绑在一起,才能像常人那样正常地行走,虽然不如常人协调,但他们一定会在人生的道路上,坚强无比地走下去。贫贱夫妻患难见真情,许三观用自己对家人的朴实的爱,使饱受灾难摧残的破碎的心灵得到了一点慰藉;他用卖血来缓解生活中苦难一次次的侵压,真挚地表现了一个平凡百姓在命运面前的顽强坚韧和巨大牺牲。
爱具有无私的品质,许三观这一类人:作为父亲,作为丈夫,作为人,他们不加修饰的朴素的生存信仰,使得这个世界更加美丽、更加温暖,弥漫在世界的是屡屡阳光和温情还有那人性的闪光。许三观那份源于生命本色的质朴无私的爱,使得我们对世间的冷暖、人性的善恶形成一个重新的价值衡量。
四、阿Q的翻版——许三观
阿Q是鲁迅笔下的典型,他所提到的阿Q意识,可谓经久不衰。“鲁迅所揭示的阿Q精神,作为一种历史的和社会的‘病状’,将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中存在,他将作为一面镜子,使人们从中窥测到这种精神的病容而时时警戒。”[6]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说,就是中国封建思想实在积习太深,以至于产生了巨大的惰性;而当年存在于阿Q身上的落后意识和精神病态,也不可能从今天或明天的人们身上消除得无影无踪。正如《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就是阿Q的翻版。
许三观最喜爱的儿子是一乐,但很具戏剧性的是,一乐是他被人戴绿帽子的“铁证”。作为一个生于农村长于农村的农村男人,许三观能够好吃好喝地抚养一乐长达九年,并且还供他念书,这是件不容易的事情,在此过程中,许三观更多的是被封建思想所束缚并深感苦恼,只因为一乐身上流淌着不是他许三观的血。他常常用带刺的话语伤害一乐幼小的心灵,总是开口闭口地说这样的话:“一乐不是我的儿子,我白养了他九年,他花了我多少钱?”一乐虽然年纪还小,但他很聪明,他知道他叫了九年的的爹,现在居然说自己不是他的儿子,恐慌瞬间侵袭了一乐的内心。毫无疑问,这是典型的封建思想残害的后果,在许三观的思想里,血统占着首要的位置,他只求是自己亲生的。他最爱一乐,却难逃舆论的折磨。只要一看到一乐,一顶“做乌龟”的大帽子就扣在了他的头上,摘都摘不掉。他总是把“我做了九年的乌龟”“花钱买乌龟做”这样的话挂在嘴边,实在是有失做为一个父亲的风范,而这一对冤家父子也难逃成为封建传统思想殉葬品的命运。
许三观与“乌龟”这一“荣誉称号”的给予者之一何小勇的微妙关系,更加十足地体现了许三观的阿Q意识。尤其是当何小勇因车祸生命危在旦夕时,他人性中的“恶”一点点地渗透出来。“何小勇被车撞了,我们得到了什么?我们家掉进一块金子,我们高兴还有个理。”当别人生命垂危时,许三观居然能高兴一整天。“他内心渴望一种平等,他是一个像生活那样实实在在的人,他所追求的平等都是和他邻居一样,和他所认识的那些人一样。当他的生活极其糟糕,因为别人的生活同样糟糕,他也会心满意足,他不在乎生活的好坏,但是不能容忍别人和他不一样。”[7]一副小民的幸灾乐祸的丑恶嘴脸暴漏无遗。许三观此时的快乐,无疑是建立在何小勇的痛苦之上。正是因为他长期的仇恨,才使得他一听到何小勇被车撞到的消息,才能整天乐呵呵的,真的很残忍。许三观印证了拉罗斯福哥说过的这样一句话:“人们总是对朋友的不幸感到幸灾乐祸。”[8]不过还是有令人欣慰的事情,那就是许三观对一乐说:“一乐,你记住我今天说的话,做人要有良心,听我的话,去把何小勇飞走的魂喊回来。”人性,其实是由对立的两方面组成,它并不是一味的善,更不是一味的恶,它是善与恶的“斗争体”。许三观人性中的善在美与丑、善与恶的较量中,重新占了上风,这一点也揭示了他心本善的事实,只是那根深蒂固的传统封建思想毒害他太深。
卖血,是许三观一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来自于苦难的逼迫;另一方面不能说不与他的生存哲学没有关系。一开始的卖血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发生的,之后的卖血虽然痛苦且无奈,但他始终有一个“信念”:“我就是天天卖血,也死不了,我身上的血就像一棵摇钱树,这棵摇钱树是老天爷给我的……”这些“幸福”的夸耀让我们看到许三观得意的笑,但这令他无比得意的卖血,在别人心里却是没人愿意去做的,但他却赋予卖血这项“事业”以无比的荣耀并大夸特夸,实在令人啼笑皆非。对于卖血,他有一种盲目的乐观和自我满足的阿Q意识,这使得我们在为之感动之余深感可悲与无奈。当一同卖血的根龙死去的消息传到他的耳朵时,他不再坚信他的“摇钱树”理论了,因为他害怕自己有一天也会像根龙一样突然间死去,死亡的悲痛和恐惧给了他一次清醒的打击,他的卖血信念开始动摇,像流沙上建的房子一样站不住了脚。
五、乡土意识
余华90年代长篇小说的创作立足于“乡土”:几千年来,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土”常能代表一种根基,它是一种永不蜕变的情怀,中国人对“土”的感情可谓深厚。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这篇长篇小说,能够唤起朴素的、深厚的、本土的文学感受和乡土感受,这种浓浓的乡土气息可以证明这种孕育于乡土的文学的力量。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余华具有不俗的世界观和人生观,高度的责任感和同情心,他把带有关切的眼神,投向了乡村世界中的广大底层人民身上。
许三观的“仇人”何小勇病危时,何小勇的媳妇儿来求许三观来帮着劝一乐去叫魂,当时被愤怒冲昏头脑的许三观是死活不答应,因为他内心觉得这样的“下场”是老天爷对何小勇的报应,也是对他自己的“补偿”。但是许三观跟何小勇毕竟生于这同一片土地,他们都为人父母,都同样生活在社会的底层,同样为多灾的生活而奔波。许三观的内心深知他拒绝何小勇的妻女,是不会被自己的良心所原谅的,因为此时在他的人性的善恶较量中,善占据了上峰,所以最后许三观还是“力劝”儿子一乐去为他那薄情寡义地情敌、一乐的亲生父亲叫魂。虽然叫魂属于封建迷信,但它毕竟属于乡土世界的生活。许三观答应让儿子一乐为何小勇叫魂,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让步,一种妥协,他不忍跟一个快死的人计较一些虚的东西,与此相比,他更愿意听从于自己的良心,去成全了这件事情。一次叫魂,联系了两个命运本质相同的人,他们都是一样的人。
余华在许三观的一生中,呈现出中国民间普通百姓特别是生活在最底层的农民,他们所遭遇的日常性苦难,如婚姻家庭问题,灾年饥荒问题,子女前途问题等等,这无疑拉近了小说与现实生活的距离。从许三观初次卖血的“成果”,我们可以看出他只是想要一个家庭,只是想拥有一份简单的幸福,这是多么平凡而朴素的需要啊,在他身上反映了中国普通百姓尤其是农民的思想,余华能将“卖血”这一可悲的行为方式开始于现实中的普通农民的心理,可见他的笔触深入到了现实,触碰到了乡土这块领域。之后的多灾多难无一不是发生于这片土地上,许三观生于此长于此。乡土中的生活或民间本身带有一些毛毛刺刺,难以把握控制的东西被排斥在小说世界之外,但余华所创造的小说世界却是一个非常干净、精致、没有枝枝蔓蔓的世界。他小说中的民间世界,普通农民是最主要的角色,而乡村土地则是一个大的背景,许三观这类的人,在与命运抗争与困难拼搏的时候,演绎出了最精彩的生命故事,余华所诠释的生命的意义,闪烁着民间的光辉。
余华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坚持了一种乡土意识和民间立场,“正因为余华在小说中坚持了这种民间叙述立场,我们在《许三观卖血记》中既不会遭遇知识分子启蒙立场所张扬的那种批判性传统,也不会遭遇贵族叙述所抛洒的那种高高在上的怜悯,而只会感动于那种源于民间的人道主义情怀对于人生与现实的真正理解。”[9]余华在作品中体现出来的不仅仅是一种姿态,他更多的是想要“使看不见的东西被看见”,把人民的疾苦搬到人们的视野之内,尤其是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百姓。“民间叙述立场能够比较真实地表达出民间社会生活的矛盾和下层人民的情绪世界。”[10]
六、结语
余华在自己地创作生涯中,尤其是90年代之后,他始终在追问人性价值和生存意义。他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透过朴实简洁的叙述,表达了他对民间生活状况和生存环境的极大关注。虽然现实很残酷,但还是有那份希望和温情的。余华对乡土百姓的关爱,不仅仅是一般的慈母般的爱,更是一种父亲般严厉的爱:不惜笔力挖掘许三观人性深处的善,但并不隐藏其人性的恶。这才是完整的许三观,这才是真正的人。余华正是用他独特地方式,表现他对于人性最深切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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