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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旅游概念的理解

2014-03-19 16:26阅读:
我对旅游概念的理解:旅游是人类的一种行为和生活方式,是人为了生存或完善自我而暂时离开居住地去目的地劳作或休闲,或劳作与休闲相结合的行为及由此引起的一切现象和关系的总和。古代旅游以异地劳作为主,故是“苦旅”、“羁旅”;现代旅游以异地休闲为主,故是人生的一种享受和人性自由的瞬时释放。旅游含主体、客体、中介体、出发地和目的地环境。
根据这一定义,现代旅游可划分为两大类,即休闲性旅游和劳作性旅游。前者如观光旅游、度假旅游、体育旅游、文艺(含夜生活)旅游、游乐旅游、健康旅游、购物旅游、寻根旅游、宗教旅游、美食旅游等;后者如商务旅游、会展旅游、公务旅游、釆风旅游、学术旅游、科考旅游、修学旅游、探险旅游等。随着时代的变化,这两种旅游性质也会相互转化或渗透。如农耕劳作、渔猎活动,古代是人类的生存手段,属劳作性旅游,而今却成了休闲性旅游的项目,非科研性的探险体验旅游亦如是。另外,属长期性异地劳作的劳务(打工、商务)、去国外长期定居谋生或养老,我国历史上的旅游文化是把它们划入旅游范畴的,体现了人文关怀,今天一般都不会这样看了,但仍有值得研究、探讨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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