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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我同行

2012-04-09 15:45阅读:
几天前喀嚓鱼送来了我冲印的一些照片。以前也曾把自己拍的照片做成海报挂在家里,从没有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这次印的三十张,即有这些年我去过的一些地方,也有城市生活中的某个场景,但归根结底,那都是能够令我觉察到心被触动了的一刻,所以才借助相机,希冀在“喀嚓”一下后得到永恒,此刻,那些事物在画面以外可能还在兀自生长,更多的,在按下快门的同时已经稍纵即逝……有趣的是,当我把它们贴在办公桌的隔板上,发现原来我真的拍过一些不错的照片。

我的很多爱好,都是一时兴起下开始,为了在庸常的生活之余消磨时间,久而久之,我日渐发现它们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习惯,我身体的一部分,也许在我尚不知情的情况下它们帮我完成了某一部分自我。但是在我年幼的时候,能够算得上爱好的东西很少,这不代表我没有任何喜好,情况正好相反,我很容易对未知的事物产生好奇,也许在懵懂无知的年纪,觉得唯有尝试才是唯一分辨自己想要什么的途径。这种想法至今也保留着,但有时只是出于确保我的直觉或经验没错,尝试是为了让自己心安的交待。基本上我爸爸承担了培养我兴趣爱好的角色,作为启蒙老师自然希望他喜欢的,围棋、游泳和读书这三样,也能获得我的青睐。除了围棋以外,其它两样都渐渐从被动学习转变到主动接受,但最初并不认为这是我的爱好,爱好应该是最能反映一个人性格特征的东西,而游泳、读书一类,因为太多人喜欢显得不具代表性,这就能解释有段时间我喜欢集邮的原因,一个铁皮的文具盒装满了花花绿绿的邮票,其实都是市面上能买得到的种类,但私底下曾为我爱好集邮这件事很特别而得意过,虽然出于满足虚荣心的需要最终没有持续多久。

小时候,只有跳舞被视为我真正的爱好。有前面提到的因素,不是所有人都能跳得好看,而我恰恰在这方面有天赋,跳舞是可以代表我是谁,将我和其他人区分开来的符号。另一方面对跳舞的喜好是自发产生的,这让我比喜欢游泳读书溜冰唱歌要多一些。上小学时,我是田径队和舞蹈队的队员。进入田径队完全在一种被蒙蔽的状态下,上体育课老师让两个人一组赛跑,小孩子好
胜心强,而且我那时确实跑得快,都是之前整天和住在同一条巷子里的孩子们疯玩练出来的。跑完了,老师点了几个人的名字,其中有我,说这几个人放学后到操场集合,才知道成了田径队的一员。尽管现在我热爱诸如游泳、徒步和爬山这样的运动,如果当时可以选择,我一定不会参加田径队,我喜欢跳舞时身体摇摆、扭转、伸展时的柔美曲线,田径运动员一向给我膀大腰圆的粗壮感,而且艰苦枯燥的训练也让我想打退堂鼓。但我当时只有6岁,生性胆怯,即使心里不喜欢也不敢说,况且能够参加校田径队对很多人来说是一种荣誉。舞蹈队正式成立我已经读三年级,自从我进入舞蹈队以后,两个队伍的老师经常闹别扭,因为训练的时间有时候是冲突的,我当然乐意去跳舞而不去跳台阶,但体育老师早已摆明了态度,除非我毕业或退学,否则不可能退出田径队。田径和舞蹈都是肢体运动,但舞蹈更强调身体的柔韧度。在田径队待了两年,尽管时常玩玩消极抵抗,隔三差五装病,有规律的训练还是让我的体格变得日益强壮,再去做压腿或劈叉的基础训练,韧带拉伸的酸痛感不亚于跑完5公里后胸腔快要裂开的烧灼感。对于跳舞,我是有过报考艺校的想法,若能假以时日,经过专业训练走上一条职业道路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最终没有坚持下去,可能我也并不坚定,只是爱好嘛,还没到没了它就活不下去的地步。

熟悉我的朋友更关心我的另一个爱好——旅游,经常问我最近有什么想去的地方说来听听,没错,今年是我背包十年,但它和我在一起的时间,并不比游泳、写博的时间长。我想小学六年在田径队的训练还是对我的性格造成了一些影响,我挺喜欢运动的,尤其是运动后大汗淋漓带来的酣畅心情,真的很爽!这些年为了减肥和锻炼身体,我尝试过很多运动。为了克服对长跑的恐惧,某年夏天每天晚上到学校操场上跑步,跑了三个月;后来去健身房办了一张年卡,跳操和做瑜伽,但它们都不像游泳那么持久,给我的欢乐多。我和游泳的故事,曾经在博客中写到过,也许因为在水里待着察觉不到运动过程中肌肉的紧张感,反而很舒服,也就不在意光是在池子里游来游去其实挺单调乏味的。有时我在水里荡漾,和写博的心情很相似,都能让我感受到很自由。我现在的博客是从Space搬过来的,在Space以前我用Blogcn,那是我的第一个博客,在那以前我有个本子,偶尔写点什么。这一切从95年夏天我的生日开始,少女情怀总是诗,早期写的东西都很矫情,自以为是居多,而且还跳不开写作文的框框,注重形式大于内容。开始在网上写博,也有为了满足一种心理的需要,希望有人关心你的生活,了解你。奇怪的是当知道有人在暗中窥探时,有一种想表达自我又怕被人看穿的矛盾心理暗中作祟。真纠结啊!最初也寄希望于写博能够改变我的生活,时间越久越相信这不可能,也早就不幻想有什么人看了我的文字后可能会爱上我,有次和朋友们聊天,大家说现在人人刷微博,一张图片一句话完事,谁有空看你那么长的心情告白?有那么一刻,我感到被刺伤了,文字是我最好的表达方式,比语言表达能力强多了,就算和熟悉的朋友聊天,也不如在这里话多。我很少会看过去拍的照片,却常常看以前写的博,它像一面镜子折射了过往的种种,无形中成为我成长的一部编年史。好像每件事演变到后来都和初衷不一样,一个爱好,我以为随时可以放弃,变成了生命的共同体。有时游泳仅仅是为了拿它泄愤,此刻我还在继续写博,主要还是多年的习惯,有时想表达什么却说不出来的感觉,像一坨棉花堵在胸口,只有一吐为快才行。

05年我买了第一台数码相机,佳能Powershot A710 IS,同时期还有另一个IXUS系列,莫文蔚代言的,外形时尚小巧,一上市就很火,几乎和现在5D Mark2的趋势一样,人手一台。IXUS是让我动心过,但总觉得它的外观太漂亮不大适合我,而且怀疑这种是不是只有一件漂亮的外衣呢?Powershot敦实多了,给我很实用可靠的感觉。买相机是为了出去玩好拍照,但起初仅限于到此一游留个纪念的人像照,这款相机有手动档功能,但因为不会用基本没用过。读书时两样最让我头疼的课是手工和美术,都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动手能力那么差。老师在讲台上教编篮子,同样的材料和步骤,我编出来简直要散架了,老师把手指头抠在一个个窟窿眼里对我说:你这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啊!画画就更难了,人物素描的一双眼睛,用铅笔涂了很多次就是两个黑点,只好求助同学,他刷刷两下就画好了。开始在博客上放照片,还是以人像照为主,很少会有风景。我对摄影提不起兴趣,觉得一张好照片像一幅画一样,而我的审美观一定出了什么问题才画不好,所以即便出去玩带着相机,也常常不会想拿出来拍张照片,有时匆忙拍一张也不敢看拍得怎么样。

有一天和朋友脚丫吃饭,她原来干过图片冲印,也学过摄影,对这些很有心得,就问她愿不愿意教我。她说好啊,于是教了我一些基本的构图方式,我自己摸索了一年还是没有进步,才发现原来完全连最基本的,光圈和快门的数值代表的含义都不知道。这以后对摄影的兴趣浓烈了些,觉得比画画要容易,大概借助了机器,这件事不是完全凭空创作,还是有些技巧可以掌握。07年买了佳能EOS1000D,这款入门级单反我用到现在,前段时间整理电脑,照片的文件夹有将近20G,还是删了很多照片后留下的,想想真是一个庞大的数据。对于摄影,也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刚开始掌握了一点窍门时对它的热情最高,相机一直装在包里,走到哪拍到哪儿。对一切事物都有想要拍下来的冲动:一份菜单、一只削了皮的梨、下过雨的街……都曾进入过我的取景器,并且常常换各种角度光圈拍同一事物;像收集明信片一样,拍下所有以前看别人拍过的某种风光或感觉的照片,日出日落、逆光夜景、前景清晰背景模糊的人物特写……这样密集的拍法,进步很快,但也发现很多照片其实只是为了拍而拍。后来开始对抓拍感兴趣,四处搜寻某个突然发生的事件或特别的时刻,还有一段时间喜欢怀旧主题,破旧的萧条的,能够代表时光流逝的,经常流连于老房子或弄堂。

09年对摄影的兴趣最狂热,出去旅行都是因为想拍点照片。那年又买了一个70-300mm的长焦镜头,就是为了去霞浦拍渔船在金色银色海面上的剪影。拍着拍着,像每次吃自己做的东西一样,又做起了白日梦。我和陆小姐曾经谋划着开一家粥店,连名字都想好叫“生活是一锅粥”,说好我做满十锅粥以后,她设计Logo。昨天和她吃饭,又说我们什么时候去开个小吃店吧,每天只做两小时,专门给写字楼里的苦逼白领送外卖。对于摄影的白日梦,是有次我们去公园外拍,看见许多拍婚纱照的,说婚纱照都是千人一面有点腻,如果换个好点的机器和镜头,自己也能拍出好片。09年端午节,男男女女一大帮爬完衡山在岳麓书院“假装浪漫”,有一张两人面对面对视的经典照片,唐大浪说:“原来拍了才知道,两个人离得太近根本什么都看不见,已经失焦了……”把爱好变成职业做个婚礼摄影师的感觉不赖,而且是一边旅行一边工作的那种,这样整天面对的都是幸福时刻啊!但不确定对着陌生人我能拍得出好照片吗?我一直觉得只有当你很了解一个人,才能拍出反映人物特点的照片。于是想从身边的朋友开始,后来真有这样的机会,又担心搞砸了怎么办,因为是爱好,没有压力只要尽力去做就好,成为工作又是另一回事,毕竟是人家一生一次的好日子啊。但是做个婚礼摄影师、小吃店老板娘或者在某条路上开一间客栈的想法,时常会在脑子里出现,有时候觉得不是非要成为某人才能过那样的生活,就像我喜欢写博并不想靠写字谋生,而且想象中的生活总是更精彩,真要经历说不定比现在的工作感觉更糟;有时候又觉得也许等我再老一些会有可能,因为时间会突然给人什么都无所谓的勇气。

不知不觉对拍照的兴趣也持续了7年。现在拍照不会再刻意捕捉什么画面了,出去旅行也不会为了追逐光影起早贪黑地去拍照,除非是时机刚好碰到。去拍照,像我的其他那些爱好一样,这么做能够让我开心就很满足。但我发现它们还成为了一种药剂,比如每次走出泳馆都觉得自己又变成焕然一新的一个人了;经年累月,这些事变得越来越个人化,现在写博客,很少去想屏幕另一边那双眼睛是谁的?它们变成了我的一个的伙伴,同呼吸,共患难。去旅行时偶尔会有所担心,总有一天我的膝盖再也无力支撑这样的行走,不得不放弃这种爱好,就像我无力去阻止生命中总有什么人会和我失散。不过现在我抬起头,看见眼前贴得眼花缭乱的照片就会想:啊,原来我还是拥有过不少好时光的!谢你伴我同行,哪怕只是稍纵即逝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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