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诚勿扰”是非多
总第69期 李雪 China IP Magazine发表,[商标]文章
10月10日,“非诚勿扰” 商标案第二次开庭,最终以被告江苏台拒绝当庭调解不欢而散。江苏台坚持认为“非诚勿扰”无论是商标图案本身还是商标服务类别都与原告注册的有所不同,根本不存在商标侵权。
“非誠勿擾”诉“非诚勿扰”
提到“非诚勿扰”,现在很多人会联想到江苏卫视的相亲栏目,但在2009年时“非诚勿扰”的标签应该是冯小刚的,秦奋与笑笑的纠结爱情,一时让“非诚勿扰”四个字成为未注册的“品牌”。
正是预见到了这四个字的效应,原告金阿欢参照电影海报字样,采用繁体字写法,在2009年上半年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申请“非誠勿擾”文字商标,而此时,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相亲栏目还没有播出。而金阿欢在2010年9月取得了商标注册证时,“非诚勿扰”栏目已于2010年1月15日开播。
据报道显示,金阿欢在取得“非誠勿擾”注册商标后,便启动了自己的创业计划,创办了号称“中国第一实体婚恋加盟品牌”的“非誠勿擾”婚恋交友网站。而此次金阿欢起诉江苏卫视的理由是:江苏卫视的“ 非诚勿扰” 给他的经营造成了困扰。他想把“非誠勿擾”打造成线下婚介连锁,但在营销过程中,很多加盟商误以为他跟江苏电视台有关,而他跟加盟商解释清楚误会后,对方会将其理解为山寨,直接影响了他的经营。为此,在今年5月份,金阿欢将“非诚勿扰”栏目所属的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告上南京玄武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
双方各执一词
在一审开庭中,金阿欢的代理律师表示“非诚勿扰”属交友服务类节目,其栏目名称正是其注册商标“非誠勿擾”的根本文字,在文字构成上相同。而且该栏目内容也属于婚姻交友服务类别,与自己的公司类别相同。江苏卫视在节目中对“非诚勿扰”商标的突出使用,很容易引起公众误认和混淆。
而在二次庭审中,江苏台代理律师重申“不构成侵权”的三点理由,除了节目制作方并非江苏台而是长江龙新媒体有限公司、节目开播时间早于金阿欢取得注册商标的时间外,最重要的一点是,“非诚勿扰”系电视娱乐
总第69期 李雪 China IP Magazine发表,[商标]文章
10月10日,“非诚勿扰” 商标案第二次开庭,最终以被告江苏台拒绝当庭调解不欢而散。江苏台坚持认为“非诚勿扰”无论是商标图案本身还是商标服务类别都与原告注册的有所不同,根本不存在商标侵权。
“非誠勿擾”诉“非诚勿扰”
提到“非诚勿扰”,现在很多人会联想到江苏卫视的相亲栏目,但在2009年时“非诚勿扰”的标签应该是冯小刚的,秦奋与笑笑的纠结爱情,一时让“非诚勿扰”四个字成为未注册的“品牌”。
正是预见到了这四个字的效应,原告金阿欢参照电影海报字样,采用繁体字写法,在2009年上半年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申请“非誠勿擾”文字商标,而此时,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相亲栏目还没有播出。而金阿欢在2010年9月取得了商标注册证时,“非诚勿扰”栏目已于2010年1月15日开播。
据报道显示,金阿欢在取得“非誠勿擾”注册商标后,便启动了自己的创业计划,创办了号称“中国第一实体婚恋加盟品牌”的“非誠勿擾”婚恋交友网站。而此次金阿欢起诉江苏卫视的理由是:江苏卫视的“ 非诚勿扰” 给他的经营造成了困扰。他想把“非誠勿擾”打造成线下婚介连锁,但在营销过程中,很多加盟商误以为他跟江苏电视台有关,而他跟加盟商解释清楚误会后,对方会将其理解为山寨,直接影响了他的经营。为此,在今年5月份,金阿欢将“非诚勿扰”栏目所属的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告上南京玄武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
双方各执一词
在一审开庭中,金阿欢的代理律师表示“非诚勿扰”属交友服务类节目,其栏目名称正是其注册商标“非誠勿擾”的根本文字,在文字构成上相同。而且该栏目内容也属于婚姻交友服务类别,与自己的公司类别相同。江苏卫视在节目中对“非诚勿扰”商标的突出使用,很容易引起公众误认和混淆。
而在二次庭审中,江苏台代理律师重申“不构成侵权”的三点理由,除了节目制作方并非江苏台而是长江龙新媒体有限公司、节目开播时间早于金阿欢取得注册商标的时间外,最重要的一点是,“非诚勿扰”系电视娱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