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景区收费权质押法律问题分析 2016-07-05 16:00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1855810171 没有有效抵押物,又急于获得景区建设的发展资金,只有一个未来景区收费权的预期,在信贷资源紧巴巴的当下,能获得银行贷款吗?答案是可以的。这就是景区门票收费权质押。 “景区门票收费权质押”是指景区将门票等经营性收入作抵押,以门票收入为还款来源,从银行贷款,用以发展旅游业。具体做法是,以景区近几年年均收入测算出贷款期限内收入总和,并以此作为经营权评估价值,再按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发放贷款。 这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探索的金融创新结果,符合国家的金融支持旅游业的相关政策。具体操作是银行对贷款实行动态监测,加强收费权账户资金管理。由于景区景点大部分在郊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少,再加上景点收费存在大量现金收入,且有明显的季节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因而采取措施加强对景点收费权账户管理,如银行对进行质押的景点收费的管理采用定期划付和定额划付的方式。即在旅游旺季,每周要求借款人向银行划付门票收入,淡季在账户余额超过约定金额时即向银行划付,并对贷款人的景区门票回笼款账户进行监管。 据国家旅游局统计,2011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全国共接待旅游者3.02亿人次,同比增长18.89%;实现旅游收入1,458亿元,同比增长25.1%;旅游者人均花费483元,同比增长5.23%;其中,39个重点旅游城市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