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质押是一种相对新型的融资方式,区别于传统的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方式,指企业或个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融资。
在当前科技型企业的主要资产形态中,商标、专利等无形知识产权的比重越来越高。科技型小微企业因为规模小,缺乏可用作抵押的有形资产,同时也因为其具有“科技”的特性,所以政府部门十分看重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近年来,包括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都纷纷试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积极发展信贷创新产品,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拓宽了渠道。
据悉,企业申报知识产权融资,只能用于企业创新发展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可对其知识产权质押认定标的额对应的新增贷款额按不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0%给予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同一企业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共计获得创新发展项目融资最高贴息额不高于200万元。
一、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难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不甚完备。如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权是否属于《担保法》第79条规定的可以转让的权利不确定;“专利权”这一术语在《担保法》和《专利法》中是否包括许可使用权不确定;是否能对专利许可使用权进行质押登记不清楚;《著作权实施细则》中也缺乏关于著作权或者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权的质押登记规定等。
在当前科技型企业的主要资产形态中,商标、专利等无形知识产权的比重越来越高。科技型小微企业因为规模小,缺乏可用作抵押的有形资产,同时也因为其具有“科技”的特性,所以政府部门十分看重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近年来,包括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都纷纷试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积极发展信贷创新产品,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拓宽了渠道。
据悉,企业申报知识产权融资,只能用于企业创新发展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可对其知识产权质押认定标的额对应的新增贷款额按不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0%给予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同一企业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共计获得创新发展项目融资最高贴息额不高于200万元。
一、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难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不甚完备。如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权是否属于《担保法》第79条规定的可以转让的权利不确定;“专利权”这一术语在《担保法》和《专利法》中是否包括许可使用权不确定;是否能对专利许可使用权进行质押登记不清楚;《著作权实施细则》中也缺乏关于著作权或者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权的质押登记规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