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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水浒传第二十七回

2013-10-30 17:20阅读:
母夜叉孟州道卖人肉 武都头十字坡遇张青
武松杀了潘金莲、西门庆,祭了武大郎,便提着两颗人头,押着王婆,带着证人,来到阳谷县衙投案自首,县令升堂,了解案情后,将武松的招状改为:“武松因祭献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争。妇人将灵床推倒。救护亡兄神主,与嫂斗殴,一时杀死。次后西门庆因与本妇通奸,前来强护,因而斗殴。互相不伏,扭打至狮子桥边,以致斗杀身死。”,这样,就减轻了武松的罪责,之后, 县令派出吏员,带着人证、物证去东平府了。
明处是县令念武松义气刚烈,实际上是念武松为他私运贿赂来的财富回老家。
东平府府尹陈文昭,接到所属阳谷县转来的案子,熟悉案子后,通过自己的关系,又将案子改得轻了。案子被改成这样:“据王婆生情造意,哄诱通奸,立主谋故武大性命,唆使本妇下药毒死亲夫;又令本妇赶逐武松,不容祭祀亲兄,以致杀伤人命:唆令男女故失人伦,合凌迟处死。据武松虽系报兄之仇,斗杀西门庆奸夫人命,亦则自首,难以释免:脊杖四十,刺配二千里外。奸夫淫妇虽该重罪,已死班勿论。其馀一千入犯释放宁家。文书到日,即便施行。”就这样武松被从轻发落,被刺配到孟州。
陈文昭为何要这样对待武松呢?书中说他“慷慨文章欺李杜,贤良方正胜龚黄。”意思是说他的文章堪比李白、杜甫,为官赛龚黄。
这龚黄是谁?龚是龚遂,
黄是黄雄,这两位是西汉时官民都喜欢的良官,后来,龚黄就成了善于为官的统称。
为官者善于变通,才能成为龚黄。如果只讲法理而不讲情理,是成不了龚黄这类官的,看来,陈文昭做到了,他不失大节,又有变通,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上,也满足了人情世故。这个变通,减轻了武松的罪责,王婆就成了这案子的主要责任人,她不但被判了死刑,还被判了个残酷的剐刑。武松看着王婆被剐了,才踏发配孟州之路。
这场血案谁是最大的赢家,是武松?不是,武松失了亲哥,成了阶下囚……,最大的赢家是郓哥,郓哥在这个案子中,总计得了十八两银子。先是武松为感谢郓哥,给了五两银子,答应事后再给他十五两,但事后武松只给了十三两。是否武松手也紧了?
武松被押在狱中两个月,便由两个差人押着前往孟州,这遥遥二千里,又会是怎样的险恶?果然,去的孟州途中,武松就差一点送了性命,这是本章的主题。
武松一行三人行了二十多天,来到与孟州交界之地,此地叫十字坡。
据考证,这个十字坡,位于范县城南一公里,而范县地处河南省东北部,隶属濮阳市,是黄河中下游冲积平原的组成部分。南临黄河,与山东省鄄城县相望,北依金堤,和山东莘县接壤,东毗台前县,西接濮阳县。
孟州在那是,孟州古称孟涂国,现为孟州市。
区域分界之地往往是险恶之地。
武松看这十字坡,有岭,有溪,有树,那大树是枯藤缠绕,四五人都抱不过来,更有十几间草房依此而建,走到近处,这是个酒店,见一个妇人坐在店前的窗槛下,穿着绿纱衫,头上插满黄色的钗环,发边插满野花。她起身来迎武松三人,更见得分明。那妇人系一条鲜红色的生绢裙子,饰了一脸的胭脂与铅粉,敞胸露怀,腰上系一条桃红色的纱带,上面是一色金纽子。
孙二娘这身衣服,同天气相合,这已是农历的六月天了。
这一段中的远景、中景、近景,是通过武松的眼睛得来的,是何等的生动,但这些在原著之外就没有了。
这妇人生得如何,有诗为证“眉横杀气,眼露凶光。辘轴般蠢坌腰肢,棒槌似桑皮手脚。厚铺着一层腻粉,遮掩顽皮;浓搽就两晕胭脂,直侵乱发。红裙内斑斓裹肚,黄发边皎洁金钗。钏镯牢笼魔女臂,红衫照映夜叉精。”
这妇人就是江湖上有名的母夜叉孙二娘。这般形象和打扮是孙二娘所独有。
孙二娘倚着门,将武松三人迎进店中,就开始算计这到手的“财富”,两个公人是全然不知,而武松的一双眼睛看得紧,盯得真实,在店中喝酒吃饭时,见到包子馅中有人私处的毛发时,他知道这家店正是江湖上传言的十字坡卖人肉馒头的黑店,到此,身处险境的武松便使出计来,说些风话,装被麻翻。两个公人入了圈套,孙二娘以为,武松也入了圈套,便脱下上衣,解了裙子,赤身裸膊,来打理时,结果遇武松戏弄,要不是孙二娘的丈夫张青及时回家,还真不知武松会干出怎样的文章来。
这场冲突,道出了“十字坡”的真像,也凑成了武松与张青、孙二娘江湖结义。
十字坡藏着张青的一段曲折经历。张青原是个菜农,在此地光明寺种菜,因同僧人不合,一气之下杀了众僧人,烧了光明寺,这一点比武松当年在清河县下手狠。此处光明寺,非有他指。之后,张青到十字坡落草,遇见孙二娘的爹,挑担在此路过,便想打劫,结果反被老汉劫了去,作了到插门的女婿。原来这老汉是江湖中的绿林人物,人称山夜叉孙元,老汉死后,张青夫妻便在十字坡以打刧,卖人肉馒头为生,並为此立了规矩,有三种人不杀,一是云游僧道,二是江湖上行走的妓女,三是被流放的罪犯。张青不杀僧道应有三个理有,一是同情云游四方僧道,二是因鲁达之故,如果错杀了鲁达这样的好人,那真是罪过了,三是赎罪,因张青当年杀了光明寺的僧人。不杀妓女可见张青是有同情心的人,不杀流放的罪犯,可见其侠义。
但孙二娘对张青的约法三章并不以为然,身为僧人的鲁达,身为流放罪犯的武松都差点被孙二娘做成了人肉馒头,有个头陀就死在孙二娘手上,並留下了一个箍头鉄戒尺,一领皂直裰,一张度牒,一件一百单八颗人顶骨做的佛珠,一双雪花镔铁打成的戒刀。
孙二娘杀头陀,虽违背了张青定的规矩,但真不一定是错杀,这头陀真不一定是个善人,更没有想到,这头陀的一身行头,成了后来武松的装备。
孙二娘为一世强人,天不怕,地不怕,遇着武松算是遇着克星,她没有算计到武松,反被武松算计,此时的武松年方二十六岁左右,明显年轻于孙二娘,可是,吓得孙二娘直叫武松为伯伯。孙二娘这么做,一是表示屈服,同时暗含另一层意思,因为是伯伯,就不能乱伦。
这一章继续写武松,借武松道出了人世间一桩骇人听闻的故事,当武松随张青来到人肉作坊,见到的是墙壁上绷着几张人皮,房梁上还吊着几条人腿,好在两个公人还没有被杀……。有此一章,乱世之像, 也就无需细表了,梁山朱贵的黑店,揭阳岭李立的黑店,那也是小巫见大巫了。
《水浒传》如此多的吃人场景,正反映出那是个乱世,而最著名的人人相食,就是这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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