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课的四个维度
张华就像战例在战争研究中、案例在商业研究中的价值一样,课例在教学研究中,也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理论价值。课例为教学研究提供了一个现实凭据,同时也为教学研究提供了一条思考引线,从而避免了教学研究走向玄想或空谈。同时这种基于课例的教学研讨,尤其有助于教学活动的交流、碰撞与反思。
那么在评价课例时,应该朝着什么方向来展开呢?课例凸显的现实价值,往往就是我们评课的切入点。一般而言,评课的维度可以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课程性质方面。课程性质界定是课例评价的前提。任何一门学科,只要开展了教学,就要必要首先追问其在课程性质上的体现和实现程度。如果学科教学背离了课程的本质,那么课例就失去了评价的基础,因而也就可能导致评课滑向了一个与学科教学无关的地带,或者变成了一种假意交流的无效研究。这个问题,在很多学科教学中,其实基本不成问题,因为,课程性质比较清楚稳定,任课教师一般不会游离出课程性质的范围。但是,对于语文学科来说,这个问题往往比较严重。因为,语文学科的课程性质一直以来是一个悬而未决、决而不定的一个争议性问题,一线语文教师在教学中,往往按照“我主张”的课程性质来开展教学,这些“我主张”因为缺乏缜密的学理依据和逻辑推论而带有浓厚的主观色彩,这样一来,他们所上的语文课,首先在课程性质上就很值得研究和探讨了。当前许多语文课例的评价,往往绕过了这一关键维度,使得语文课例的评价丧失了极其重要的研讨价值。
(二)学生发展方面。学生的发展,既是教育的根本目的,同时也是教学的中心目的。从学生的发展来评价课例,往往可以比较准确地诊断出课例的病症。但是,学生的发展是多元的,除了知识的积累、技能的提高之外,还涉及智力的发展、思维的提升、情感的激发、态度的形成等等,我们固然不能用多远的学生发展方面来衡量一节课的优劣,但是,也必须从这些方面,有所侧重地加以评价。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