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企业都不允许员工做私单。做私单违背职业道德,这已经是一条常识了。但是,这个常识更多的时候只停留在“要求”层面,而不是一条可供执行的“规则”。
有很多人都打着擦边球在做私单,譬如:“同业但是公司做不了的业务,算不算私单?”,或者“非同业业务,算不算私单”。所谓“擦边球”,就是一种特殊的违规行为,这些的行为往往因为一些特殊的理由而模糊了判断的界限,因此同样生活在阳光下。当我们看到这些行为时,我们的第一感觉是“不对”,第二感觉是“感觉不对却又说不上来”。我们识别不了它的违规,因此理性地允许了这种行为的存在。现在我们要讨论的就是这种“擦边球”的行为。
既然讨论“做私单”,首先应该定义一下“做”的程度和“私单”的分类。
“做”的参与程度比较好理解,就是“想”和“做”:“想”就是你的的目的,谋求的东西;做就是你的行为,付诸执行了多少。
“私单”的定义很复杂,我们从同业角度将业务分成“非同业”和“同业”两大类,然后将同业业务按照公司产品匹配分为“同业同类”(公司可做的)和“同业非同类”(公司不可做的)两个子类。
有很多人都打着擦边球在做私单,譬如:“同业但是公司做不了的业务,算不算私单?”,或者“非同业业务,算不算私单”。所谓“擦边球”,就是一种特殊的违规行为,这些的行为往往因为一些特殊的理由而模糊了判断的界限,因此同样生活在阳光下。当我们看到这些行为时,我们的第一感觉是“不对”,第二感觉是“感觉不对却又说不上来”。我们识别不了它的违规,因此理性地允许了这种行为的存在。现在我们要讨论的就是这种“擦边球”的行为。
既然讨论“做私单”,首先应该定义一下“做”的程度和“私单”的分类。
“做”的参与程度比较好理解,就是“想”和“做”:“想”就是你的的目的,谋求的东西;做就是你的行为,付诸执行了多少。
“私单”的定义很复杂,我们从同业角度将业务分成“非同业”和“同业”两大类,然后将同业业务按照公司产品匹配分为“同业同类”(公司可做的)和“同业非同类”(公司不可做的)两个子类。
| 有行为 |
有目的 无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