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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为了孩子而存在的婚姻也是不幸的

2011-02-20 03:51阅读:

仅仅为了孩子而存在的婚姻也是不幸的
晚上看贵州卫视《人生》栏目,一个小学男教师和一个农家少女稀里糊涂地结婚,日子一过就是十多年,后来男教师因为计划生育超生被罚款和开除公职,1999年他们办理了假结婚,因为女方结婚离婚使用的名字不同,导致结婚和离婚的判决手续合法性受到质疑,最后只好去法院完善手续才能离婚。
他们稀里糊涂地打打闹闹十多年。男老师因为婚姻内找不到爱情,就在外和别的女人相好,因为名不正言不顺,所以名声不好。妻子生育两个子女,因为经常夫妻吵架,亲生儿子居然因为怨恨不认自己的妈妈。不幸婚姻导致家庭不和睦、不幸福。
笔者认识的一个研究院的研究员,十多年前因为年龄大被父母催急了随便找个和自己年龄相当的女孩结婚。和妻子没有爱情却一直生活在一起,等到孩子上了中学,夫妻俩开始分居,保持名义上的婚姻。为什么要保持形式上的婚姻关系呢?理由很简单,为了家庭责任,说白了是为了让孩子有个形式上和心理上的家。可是这样的家对孩子的成长到底是利多还是弊多呢?恐怕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
现实生活中,我们的
确看到家庭破裂之后的孩子很可怜,使他们心灵上受到伤害,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性格怪癖、更加叛逆,还有的孤僻、内向或者有暴力倾向。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仅仅让孩子有个形式上完整的家是远远不够的,孩子感受不到父母恩爱的幸福氛围,父母不断地争吵和诋毁,反而使子女的心灵造成更大的伤害,甚至导致孩子的心灵扭曲。
爱在人的一生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价值。一般来说爱分为三种:夫妻之间的爱情是恩爱;其实是亲人之间的亲情之爱,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是一种打不散的情感;最后是友爱,朋友、同事、同乡、同学、战友、同伴等之间的友谊。一个人可以没有金钱、地位和荣誉,但是,不能没有爱。一辈子没有得到爱的人是最可悲的,因为没有爱等于在世上白活了一辈子。爱情之所以被称为人世间的无价之宝,是因为它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记得恩格斯说过大意如下的话,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这句话同样适用于那些仅仅为了让孩子有一个形式上完整的家而不离婚的人。根据中国传统文化评价,显然他们为自己的子女做出了很大的牺牲。但是,根据现代人的观念判断,这种牺牲不值得提倡。如果用西方的道德观、情爱观衡量,这种为了子女而存在的婚姻关系是不道德的,对于当事人来说,也是残酷的。要知道,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命,爱情是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如果仅仅为了孩子牺牲了自己的青春和幸福,那是一种极其残忍的行为。
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父亲或者母亲,只要勇敢地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当爱情消失的时候,可以心平气和地选择离婚。对双方是一种解放,对子女是一种解脱。只要适当地给予孩子父爱和母爱,子女仍然可以感受到亲情并且健康地成长。子女将来迟早会有他们自己的人生和幸福,不需要父母牺牲自己的爱情和幸福去兑换他们的幸福,那样做代价太高,不值得。
在爱情观和婚姻观上,中国人的思想还不够解放,应该向西方人学习敢爱、敢花钱、敢生活,不要为子女考虑得太多,否则给予子女非但不能使他们的人生更美好,而是剥夺了他们独自打拼闯天下的自由。要知道,来自父母太多的爱对于子女来说是一种负担。

2010-3-18初稿 2011-2-18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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