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的精神——放出自己的“鹰”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 郑晓华
德国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黑塞曾经说:“每一个作家都应该放出自己的鹰”。意谓一个作家,应该以自己的独到的创造,使自己在世界文学史上获得无可争议的地位。黑塞是德语文学的经典作家,他的话虽是针对文学而说的,但是我以为它反映了艺术创作的普遍性。用之于我们古老而年轻的书法,亦未为不可。
在中国历史上,以“书家”称者,何啻成千上万。但能冠以“经典书家”或“经典之作”者,应该说并不是很多。从远古不知名书家,到二十世纪繁纷复杂的诸多流派,能在历史上卓然独立、开一代之风者,我想至多不过数十家而已。因为所谓“经典”,不是“旅进旅退”的随波逐流者,也不是“欧骨赵面”、“苏肥董瘦”的排挡“拼烩”者,它应该是“探文墨之妙有,索万物之元精”(张怀瓘语),建立在书家对书法艺术的本质及语言的独特理解上的独特创造。用黑塞的话来说,就是在自己的作品中“放出自己的鹰”。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艺术学习和创作都不可回避的理论命题——如何对待传统、经典。
“经典”之所以能成为经典,我以为关键在于其对于书法本质精神的独特把握和阐释(包括文化的和形式的)。所以完全抛开中国书法经典,背弃中国书法所负载的民族文化精神,完全以一种异域文化的精神作向导去探索、创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