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姚律师好,我婚前买的房屋,登记在我自己一人名下,首付款是婚前支付,婚后把房屋出租,租金用来还这套房子的月供,离婚的话,还贷部分跟对方有关吗?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广州离婚律师姚志勇# 答:按照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后的个人收入、投资收益等,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你婚前房屋婚后出租的收益。
虽然房屋是你婚前购买,并登记在你名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但婚后你将该房屋用于出租,所得的租金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该房屋贷款属于你的个人债务,用租金来还房贷月供,相当于用了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你个人债务。
离婚时,房屋婚后还贷部分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分给对方一半,如果房屋增值了,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部分也要分给对方一半。
#广州离婚律师姚志勇#
虽然房屋是你婚前购买,并登记在你名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但婚后你将该房屋用于出租,所得的租金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该房屋贷款属于你的个人债务,用租金来还房贷月供,相当于用了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你个人债务。
离婚时,房屋婚后还贷部分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分给对方一半,如果房屋增值了,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部分也要分给对方一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