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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征订】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2020-11-02 05:30阅读:
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2013 号,见附件)的相关精神,保证我市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召开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用书预订工作会议,将本文件精神全面传达给中小学校,要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和监督,按照我市中小学教材选用目录,按时做好教材征订工作。
二、征订过程中有关注意事项。
1.标注“”的教材为版本或者教材名称和上年度不同,或者五四学制需要特别注意的;底纹为灰色标“”的教材为收费教材,要严格执行收费教材学生自愿征订的原则;有阴影部分为上学期已订全一册。
3.小学教材均在六三学制目录中汇总勾选;初中除标注使用五四学制版的以外,也均在六三学制目录中勾选。
三、教辅材料征订要严格落实一教一辅要求,在目录中征订。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作业管理的意见》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式家庭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统一征订寒假作业。
四、各中小学校要在教材教辅辅助管理平台上填好订单,经区、县(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新华书店征订发行。各中小学校将经区、县(市)、市
、省三级审核后按平台填报打印的纸质订单一式三份,一份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报当地新华书店。有关学校一并在辅助管理平台上填报免费教科书订单,同时将纸制订单报送区、县(市)教育局,以区、县(市)为单位统一报送省教育厅财务审计处和市教育局财务审计处(联系人:李爽;联系电话:84599991;电子邮箱627498312@qq.com)审核,如发现订单数据与在校生实际人数不符或征订非国家免费教材科目等问题,报送单位须及时纠正直至审核通过。
五、各区、县(市)指导中小学校务必抓紧时间统计、上报数量,于2020115日前通过征订平台完成区、县(市)审核。
附件:1. 《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2013 号)
2. 哈尔滨市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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