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再生 我国究竟从何时起有了本民族独特的记谱形式,目前尚缺乏明确的资料记载。或者说,商周之世依靠盲人为乐官、乐师、乐工记忆、传授并演奏音乐,应是尚无记谱法产生与使用的时代。今文学家认为,周代“六经”(《诗》、《书》、《礼》、《乐》、《易》、《春秋》)中的《乐经》,则有可能是附于《诗经》的一种乐谱,可惜早已失传,大致亡于秦始皇焚书之时。
《汉书•艺文志》的书目部分,在“河南周歌诗”七篇之后,另有“河南周歌声曲折”七篇的篇目;在“周谣歌诗”七十五篇之后,又有“周谣歌诗声曲折”七十五篇的记载。古歌章皆有辞有声,辞者其歌诗也,而有别于“歌诗”的“声曲折”,应是当时的乐谱。清末王先谦(1842-1917)在《汉书补注》中解释“声曲折”以为“即歌声之谱,唐曰乐府,今曰板眼”。清代邹汉勋(1805—1853)也说“曲折即乐歌抑扬往复之节”(《读书偶识》),都认为它是用一定方式记谱的乐谱。但其记谱的具体模式究竟如何,却难以推断。《中国音乐词典》做如是解释:“即曲调,或依据曲调的高低上下而绘制的一种乐谱。……这一类乐谱的实物,在我国现有的史料中,见于‘道藏’的有明代以前的《玉音法事》;而藏、蒙喇嘛教中有使用至今的曲折谱,大略有僧、俗两派……”即认为这种乐谱是用曲折的线条画成的“曲线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