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世界精神卫生日,人们很容易想起不久前被热议的南京'6·20'宝马肇事案,犯罪嫌疑人王季进被鉴定'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
很多人由此发出疑问:犯法后,能不能假装精神病逃脱法律制裁?
鉴别精神病,没那么容易
精神病的诊断与身体疾病不同,除由器质性病变造成的精神病外,大部分精神疾病是无法通过化验、影像等手段鉴别的,主要靠专家通过患者的症状,配合量表测验、心电图等手段,进行判断。
1972年,斯坦福大学心理学教授戴维·罗森汉做过一个著名的实验,他安排9位正常人假装精神病人前往美国各家精神病院就诊,就诊期间的表现和平常毫无差别。
结果,他们中有8人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1人被诊断为'躁狂抑郁症'。
到如今,精神病的鉴别手段虽然有了进步,但没有发生质的改变,鉴别精神病依然停留在症状层面,有一定的主观性。
假装精神病,也没那么容易
既然精神病鉴别靠症状判断,那么在医生面前装疯卖傻,是不是就会被诊断为精神病呢?当然不是。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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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精神病的司法鉴定是一个专门的学科,参与司法鉴定的专家都是从业5年以上的资深人士,一般的装疯卖傻很难逃得过他们的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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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鉴定精神病时,'诈病'是一个重要的测试项目,尤其是当存在装病的动机时,就会愈发重视鉴别诈病。许多测验题目都可以判断是否装病,除非专业人士,普通人很难辨别这些题目。(具体测试内容不能透露,否则人人都能装病了)
前面说的心理学教授罗森汉还做过另一项实验:他对某精神病院宣称,自己将派正常人假装精神病去该院就诊。一年后,该精神病院称罗森汉至少派来了41名假病人。但事实上,罗森汉一个人都没有派。
从这一实验可以看出,精神病的鉴别与医生的预期有关,如果医生认为你有装病的动机,就会倾向于做出装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