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鹤琴先生的这一理念可以在历史中找到其相应的“行走”轨迹。“发现儿童”的卢梭认为存在三类教育:事物的教育、人的教育和自然的教育。他认为“我们才能和器官的内在发展,是自然的教育;别人教我们如何利用这种发展,是人的教育;我们对影响我们的事物获得良好的经验,是事物的教育”。三种教育目标一致地整合在一起才能促进儿童的发展。在三种教育中,自然的教育是完全不由人控制的,事物的教育只有部分我们可以控制,而人的教育是我们可以加以控制的,因此,要使三种教育整合在一起就要使事物的教育和人的教育配合自然的教育。基于此,他曾批判过那种揠苗助长式的教育,他说“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如果我们打乱了这个次序,我们就会造成一些早熟的果实,它们长得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我们将造就一些年纪轻轻的博士和老态龙钟的儿童”。
杜威在《明日之学校》中将卢梭的教育称为“自然教育”。在谈到卢梭时,他说“卢梭所说的和所做的一样,有许多是傻的。但是,他的关于教育根据受教育者的能力和根据儿童的需要以便发现什么是天赋的能力的主张,听起来是现代一切为教育进步所作的努力的基调。他的意思是,教育不是从外部强加给儿童和年轻人某些东西,而是人类天赋能力的生长。从卢梭那时以来教育改革家们所最强调的种种主张,都源于这个概念”。卢梭的“自然”虽和陈鹤琴先生的“大自然”不同,但不难看出,“大自然”是“自然教育”得以展开的重要因素。或者说,“自然教育”需要凭借“大自然”这个“活教材”来开展。这从“爱弥儿”所接受的教育中可以得到印证。杜威认为“教育是社会的职责”,或者说社会环境蕴含着教育儿童的因素,儿童通过参与社会活动,而与相应的社会群体保持某种程度上的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