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员是否享有分地等村民待遇的意见
1、农村居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区分
农村居民是指居民户口落在本村的居民,其属于户籍管理上的概念,农村居民可以理解为本村村民;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不完全等同于农村居民,其应当限定为从事农业生产或虽然在外务工但未享受稳定的社会保险待遇的本村居民。换言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为本村村民,而本村村民则不一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和丧失均有其方式和途径,我国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民保障的规定均指向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村民考取公务员后是否可以继续保留农村户口?
我国现行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通常情况下村民考取公务员后是可以继续保留农村户口的。但是依据《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在招考公务员时对于户口迁出问题有明确的要求,或者其他政策法规对此有明确规定,则村民在考取公务员后应当将户口从农村迁入到城市。
3、村民考取公务员后是否可以保留已承包的农村土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通常采取家庭承包的方式,第十二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发包。同时,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土地,只有在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且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情况下,承包方才应交回土地。因此,如果村民个人考取公务员后户口并未迁出本村,则可以保留已承包的农村土地至承包期限届满。
4、村民考取公务员后是否可以要求承包农村土地?
《土地承包法》第一条明确规定,该法保护的是农民对于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其立法目的是赋予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以土地方面的保障。而村民考取公务员后,虽然其仍可保留农村户口,但因其已纳入公务员序列,由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对其进行保障,因此通常认为考取公务员的村民丧失了
1、农村居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区分
农村居民是指居民户口落在本村的居民,其属于户籍管理上的概念,农村居民可以理解为本村村民;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不完全等同于农村居民,其应当限定为从事农业生产或虽然在外务工但未享受稳定的社会保险待遇的本村居民。换言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为本村村民,而本村村民则不一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和丧失均有其方式和途径,我国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民保障的规定均指向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村民考取公务员后是否可以继续保留农村户口?
我国现行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通常情况下村民考取公务员后是可以继续保留农村户口的。但是依据《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在招考公务员时对于户口迁出问题有明确的要求,或者其他政策法规对此有明确规定,则村民在考取公务员后应当将户口从农村迁入到城市。
3、村民考取公务员后是否可以保留已承包的农村土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通常采取家庭承包的方式,第十二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发包。同时,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土地,只有在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且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情况下,承包方才应交回土地。因此,如果村民个人考取公务员后户口并未迁出本村,则可以保留已承包的农村土地至承包期限届满。
4、村民考取公务员后是否可以要求承包农村土地?
《土地承包法》第一条明确规定,该法保护的是农民对于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其立法目的是赋予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以土地方面的保障。而村民考取公务员后,虽然其仍可保留农村户口,但因其已纳入公务员序列,由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对其进行保障,因此通常认为考取公务员的村民丧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