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待客户,本以为是个简单的借贷纠纷,可随着了解的深入,原来是个庞氏骗局,刑法上叫做非法集资,具体对应的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近几年来我接触过的类似的事情不下三个了,都是某个亲朋好友或者老同学老同事说自己在从事某个盈利客观的商业项目或者工作,穿金戴银出手阔绰,令人羡慕不已,然后不失时机的吸引发财心切的傻瓜先投一点点钱,短时间内给予高额利润并返本,取得信任后傻瓜们继续反投或者拉好友入局,周而复始,新人的钱用于支付旧人的利息,直到拉不到新人,无法付息进而失踪。傻瓜们才如梦初醒进而打官司报警。
庞氏骗局在几百年前的荷兰就发生过,现如今变换着马甲继续在江湖上欺诈,且屡试不爽,靠的就是人性的贪婪,人人都想不劳而获,以小博大。包括我自己,也深陷其中,被老婆的同事忽悠着投资了连锁民宿,最开始也是实地勘察过后小试牛刀,尝到甜头后追加投资,结果到现在过去4年了,还有7万多本金没回来,估计以后也够呛了。用7万多块的学费买了个教训,不懂的事情可以学,大不了浪费时间成本,但千万不要贸然的投入真金白银。《大明王朝1566》最后一集,嘉靖皇帝骗了自己孙子也就是未来的万历皇帝,以此让他明白只有自己说了算的事才可以相信,不受自己掌控的事情不要相信。好比我把钱投到了民宿里,怎么经营根本不清楚,更无法查账,任凭运营方说的天花乱坠,每天躺在家里等分红,被坑也就是必然的事儿。
有的人交了学费,有的人却赔上了身家,甚至家破人亡,悲哉。更悲的事儿是庞氏骗局久经不衰,会有源源不断的受害者前赴后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