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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启民  法兴邦

2016-01-07 22:10阅读:

”从小要学法,法律威力大, 生活大世界,处处不离它。护己要学法,保护你我它, 法前人平等,用法闯天下。 齐心来学法,歪风都能杀, 弘扬正气好,利民利国家。” 这是小学时朗朗上口的法律知识儿歌,那个充满稚气的年代,它回荡在我们的教室、走廊,并不理解其中的含义,只觉得朦胧中充满了一种正义感。从懵懂的少年时代步入到社会大潮中,一路走来,我深刻感受到了与法同行的重要性,虽未亲手触及,但却如影随形。
《宪法》既母法,在她的孕育之下滋生了许多法律、法规,它像一把至尊权杖负有不可替代的权威,在各个方面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准则,保障和维护着我们的合法权益。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人民意志的体现,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法律与道德、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我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和谐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说起法律,我有不一样的认识和体会,这还得从9年前打工的那段日子说起。


回首往事,心中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充满了苦辣酸甜。听说沈阳服装厂特别多,学过缝纫的我约上几个同行的小伙伴儿一起踏上了打工的征程。那个时候我们的世界是单纯的,没有太多的顾虑和想法,就想和那些打工族们一样挣点钱贴补家用。我们找工作也是一样的简单,只要能用我们,给我们开工资就行,所以我们就跟着招工的老板去了。一排简陋的厂房,几十个工人正在紧张的忙碌着,很快我们也加入到了工作的队伍中。初来乍到的我们,哪懂得服装厂内的“潜规则”——扣押一个月的工资。忙乎了一个月却一分钱没有开,我和小伙伴儿们心里都不是滋味,可又不能走,走了就连开一分钱的希望都没有了(老板就是这么交代的)。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又干了一个月,就要临近月末的时候老板突然因赌
博被抓,那时候举目无亲的我们不知所措,遇见这样的事情我们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其实厂内两个月没发工资的工人不止我们几个。厂里来自四面八方的打工妹们开始了罢工,他们的心情和我们一样低落到了极点。这时候有一位年长我们的四川大姐挑起嗓门说:“咱们去劳动仲裁告他,用法律讨回公道,要回咱们的血汗钱。”“劳动仲裁”是干什么的?我和小伙伴儿们都不太清楚,可一说能要回钱,我们都异口同声的答应了。


坐电梯来到五楼劳动仲裁办公室,一位年轻的张氏办公人员接待了我们,一番耐心地询问记录后,便和蔼的安慰我们说,“你们不用着急,雇佣方违反了《劳动法》第八十五条中其(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就根据这一条规定我们就能帮助你们要回血汗钱,保护你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工作人员的一席话温暖了我们在场每一个人的心,那一刻我们似乎见到了久违的亲人,我们终于在法律的面前看到了获胜的希望。很快,在三个工作日内我们的工资问题得到了圆满的解决,这都归功于《劳动法》对我们的权益保障。从那时起,我懂得了“护己要学法”“用法闯天下”的真正含义,也深深地体会到法律的正义永远战胜现实的邪恶。
今天,因着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支持与关爱,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搭建就业岗位平台,我有幸考录成为了一名社区残联专职委员。参加工作以来,我不仅学到了许多社区党建知识,同时也了解到法律在针对残疾人这方面也制定了许多保障性的制度。《宪法》第45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优待军人家属。”《义务教育法》第9条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1990年12月28日由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7年后于2008年4月24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出台,让所有的残疾人无论是康复、教育,还是文化、就业等都有了全方位的保障,。《残疾人保障法》的制定及其修订,对于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等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因着各种残疾人法律、法规的保障制度的出台,我相信我们的残疾人事业会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向新的领域递进。
每一年的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治的升华。她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公民立身行事的总依据。美好家园离不开法治保障,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认真贯彻宪法精神,提高全民法治观念是我们当下的重要工作目标。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正如一段宪法名句中说道:宪法是我们社会的神经中枢,法律是我们社会的脉络经纬,当我们社会生命的血液在其中越能畅通无阻的流淌,我们就越是个文明健康又充满活力的伟大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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