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职业学校
提取校内资助资金会计处理过程及其方法
(仅供参考)
1、 开学取得收入时,比如学期开学时收取10000元学杂费:
会计处理:
收入时:
借:现金 10000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10000
上缴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10000
贷:现金 10000
说明: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我们县学校取得学杂费、簿本费收入时,必须全额上缴预算外资金管理局(现在改为临泉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地点在临泉县港口路中国人民银行临泉县支行对面)
2、 计提校内资助资金时(5%):
借:事业支出 500
贷:其他应付款-校内资助资金 500
3、 学校需要申请使用预算外资金时,必须先向非税收入管理局进行申请,然后临泉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进行审批核拨。
收到财政专户拨入预算外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事业收入
此款转入时需填写“银行进账单”,然后存入临泉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账户。
4、 发放时:发放时必须从临泉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提取现金,然后发放。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事业支出-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
贷:现金
提取校内资助资金会计处理过程及其方法
1、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10000
上缴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10000
贷:现金
说明: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我们县学校取得学杂费、簿本费收入时,必须全额上缴预算外资金管理局(现在改为临泉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地点在临泉县港口路中国人民银行临泉县支行对面)
2、
3、
收到财政专户拨入预算外资金时:
此款转入时需填写“银行进账单”,然后存入临泉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账户。
4、
借:现金
同时 借:事业支出-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