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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庄”的七个要点——读冯友兰《新原道》笔记之四

2024-10-23 06:15阅读:46
冯友兰《新原道》第四章“老庄”,有七个要点。
第一点:哲学是抽象思维
冯友兰认为,一般人所有的知识,都限于形象之内,而哲学的最高目的,是要发现超乎形象者。一般人不能用抽象的思想,而哲学则是专用抽象的思想。抽象的思想是思,非抽象的思想是想。一般人只能想,不能思。

第二点:名家是什么
冯友兰认为,一般人的知识限于形象内。在形象内的就是名家所说的实。一般人注意于实,不注意于名。他们见“实”则随口呼之,他们虽用名,而不知有名。名家注意于名。何为名?即事物的共相,也即共性。名家的思想是比一般人的思想,高一个层次。

第三点:道
冯友兰认为,道家是经过名家的思想而又超过了名家。他们的思想又比名家高一个层次。
何为道?
道可称为无,天地万物可称为有。天地万物都是有名的,道是无名的,但有名来自无名。道是任何事物所由以生存者,无以名之,便名之曰道。道产生了万物,但“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即,道的规律一直没有离去,可以此来观察万物的起源。
《庄子》说:“物物者非物。”道是产生万物的,必须是非物,必定不与万物同一类。任何事物都有名,而道不是任
何事物,因而是“无名之朴”(质朴得没有名)。
因而《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道,可以把它的道理说清楚,但不是我们常挂在嘴上的道。名,也可以把它的含义说清楚,但不是我们常挂在嘴边的名。天地之始,是谁也没有名的;有名,来自万物之母——无名之道。)
《老子》又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里道与物,只是逻辑上的先后。一二三也只是形式的观念。

第四点:道是不变的,事物是变化的
冯友兰认为,在自然界的法律中,最基本的法律,是道家的“反者,道之动”。即一事物的某性质,若发展到极点,则必变为其反面,此曰“反”。《老子》说:“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因为“反”为道之动,故“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知其雄,守其雌”,“知其荣,守其辱”。
《庄子》说,凡物无成与毁,皆复通为一。云变成雨,就雨说谓之成,就云说谓之毁。所谓成毁,都是对一方面说的。从有限的观点看,有成毁;从道的观点看,无成与毁,“复通为一”。

第五点:道家看天下纷争
《庄子》说,人对于形象世界的见解是“万有不齐”。是非之起,是由于各人持有限的观点,以看事物,因而各有偏见。就儒墨之争而言,《庄子》说:“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大道理易被小成就掩盖,真言易被虚伪掩盖。“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以自己肯定的驳别人反对的,以自己反对的驳人家肯定的。真理之言,必须从多方面言之。
名家以“辩”批评了一般人对于事物的见解,《庄子》又以“道”批评了名家的辩。“辩也者有不见也”,“大辩不言”。

第六点,超乎象外,得其环中
冯友兰很看重道家的一句话,“超乎象外,得其环中”,即遵守普遍真理,才能做成行之有成的事情。

第七点:两行与最高境界
道家不废是非,而超过之,此之谓“两行”。
去知,忘区别,就圣人的境界说,是内圣。不废是非,不废区别,就其应对事物说,是属于外王。内圣、外王,也是“两行”。
冯友兰认为,圣人有最高境界,就是庄子的所谓逍遥,即自由自在的快乐。列子御风而行,无风则不能行;大鹏一飞九万里,其逍遥有待于远飞,这都是有所待。
圣人游于无穷,“振于无竟,故寓诸无竟”。圣人的逍遥是无待的,所以也是绝对的。人必到这种最高境界,而后可以真能全生,如撄宁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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