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地址:无聊的立法
据说,从今天开始,子女要是不经常看望老人,就是违法了。
地球上,还有比这更无聊的立法吗?恕本人孤陋寡闻,向各位朋友请教。
子女和老人之间的关系,纯属伦理范围的事情,更是家庭里的事情,这种事情,根本不需要国家立法。就是立了法,又有何用?请问,什么叫“经常”?一天?一个月?一年?有的农民工长年在外打工,几年不回家,难道要判入狱3年?有的年轻人长年在外国读书打工,往往几年不回家,是否要派人把他们逮捕押回国内审判?
有人会说,不关心老人就是不道德,政府应该管。但问题是,道德这个东西,太抽象,太复杂,政府是管不了的。我们的政府门口都写着“为人民服务”,可政府自己说,腐败有蔓延之势。可见,政府对自己的成员管理尚且有困难,要在道德上管理到每一个家庭,那不是太滑稽了吗?
道德含有认知,情感和行为以及历史继承诸多方面的东西。情感这个东西,政府有能力管理吗?
谁都知道,现在许多人不能经常看望老人,是因为经济困难。有的农民工连自己的孩子都几年不能见面。要知道,子女关心老人如果是伦理问题的话,那么,父母关心子女,则是他们的天性,与伦理无关。天性都无法实现,谈何伦理?
沉溺于吃喝玩乐,对自己的父母不闻不问,这样的年轻人确实存在。有一家报社做调查证明,有的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