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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还是借款担保?这是长期困扰山东泰安商人姚某利和刘某的问题。
姚、刘二人为山东泰安某商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法人,2015年时,因合作人举报二人涉嫌合同诈骗被捕。此后,虽然法院一审判决便宣告二人无罪,但二人的命运可谓一波三折。2018年9月一审宣判后,经公诉机关抗诉,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2021年5月,法院对姚、刘二人再次作出无罪判决。然而,公诉机关再次抗诉,但在重审二审中撤回抗诉。
2022年2月24日,随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准许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撤回抗诉,这桩经历了“两判两抗”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两次被判决无罪的姚某利和刘某终于等来了最终的生效判决。
检方指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