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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被过誉了的书

2025-06-29 20:31阅读:
一本被过誉了的书
——简评《论语新识》
拙著《论语真义》即将由岳麓书社出版,写作此书期间我旅居国外,不知国内出版了一本叫《论语新识》的书,故未予参考;十天前从百度上知道,此书得到了国学界很高的评价,还荣获全国优秀古籍图书奖,不禁萌生“两相对比,可能显露出我的书多有硬伤”的担忧,心里非常不安起来。于是立刻要女儿替我网购一本,书一到就赶忙阅读。但结果是“坏事变好事”:看了一小半我就放心了,还感到国学界“怎么了”,竟把这样一部错误甚多的书吹捧得这样高?——因此,我决定写作此文,想警示读书界别就把此书对《论语》的解读当作《论语》的真义(作者为刘强教授,以下简称《刘著》)。
限于篇幅,我放过《刘著》中所有对于了解“孔子思想”影响不大,其数量则简直不胜枚举的“小错”,只在对于了解“孔子思想”颇关紧要,它的误解若是传播开去必将“流毒深远”,又能用较少的篇幅交代清楚“其误之所在”的各章中,选出二十章来,举例式地点评一下,并且主要是针对它给出的注释和译文,不涉及作者在【新识】部分表达的同注译不直接相关的识见。所选各章,一律按它在原文中的篇章次第排序,每章前面的标号,例如1·1,是指明“此章为《论语》第一篇第一章”。
1·1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
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
子乎?
这一章,《刘著》)有两个注释是:“学,觉也;效也。时,按时,时常。”其文是:
孔子曰:“学了知识和道理,并能时时实习和践行,不也很愉快吗?有志
同道合的朋友从远方来,相与切磋和讲习,不也很愉悦吗?别人不了解我,我并不恼怒生气,不也是君子应有的修养吗?”
赵评:1《论语》中的“学”字,若不带宾语,其潜在的宾语,也即受事,都是“做人”,也即“做人的道理”(1·7章和1·14章为此提供了最好的证明)。做人的道理不可能“时时实习和践行”,需要有机会,所以头句译文严格说来是误译,其中“时时”二字应改作“一有机会就”。2、“人不知而不愠”句是针对当时人“脱产学习”是为了“成名”,以求被推举为官而发,所以“人不知”是暗示上句所说并非必然,相当于《论语》中三次说及的“人之不己知”,蕴含“成名”的目的难得很快实现的意思,故后接“而不愠”。如此理解,此句才不显得突兀。此“愠”字当是“怨恨”义,译作“恼怒生气”,不够贴切。3、该书训“学”为“觉”,没有训诂根据,在【新识】中征引“所谓‘先知觉后知,先觉觉后觉’”这个说法作例证,更说明在这里,作者太粗心了,竟未看出此语中第一、三两个“觉”字乃是“使觉”的意思,故实为“教”义。它还说:“‘学而时习’即‘博学’而‘笃行’,唯有学在己身,知行合一”,等等,则属“六经注我”之论,不是对原文作注释了。4、此章中的三个“亦”字都是用来表示肯定和强调的语气,译作“也”是很不恰切的。——可见作者尚未吃透原文,特别是没有理清此章三句话之间的意念联系。
2·11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这一章,《刘著》只是征引朱熹《集注》中的三句话作为它的【新注】:“温,寻绎也。故者,旧所闻。新者,今所得。”在【新识】中则点明旨意说:“此章谈为学为师之道”。其译文是:
孔子说:“温习旧的知识,并能从中领悟到新的道理,这样便可以为人师了。”
赵评:1、将此章“定性”为“谈为学为师之道”,说明论者预设了“为学”的目的必是争取成为教师,这至少不完全符合实际:这“道”字当是指的“方法”,与通常说的“为师之道”的“道”字含义不同。可见《刘著》作者尚未把握此章主旨,对自己的解读还琢磨得不够。2、很难设想孔子会用这样两句话来申明他主张的“为学为师之道”。因为前句讲的即使可以称为“道”,也太简明了,为学者必都“无师自通”,故近于废话;接着说后句,需要以求学者都想“为人师”作根据,,可前面说了,这一定不切实际,孔子理当知道的。3、于是可以肯定,头句说的“故”字不会是指为学者已经掌握的“旧的知识”,而是指谓过去的事物,即历史上实行过的规章制度(“故”字确有此义项,如《商君书·更法》说: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字与这个意思的字对言,自是指现实或者未来。 所以前句应是说:(谁要是)回顾、总结了历史经验,就能够更好地了解现实并预测其发展,那么他就……4、于是很明白了,此章不是一个直言判断,而是一个假言命题,不是要讲温故而知新者其人可以为师,而是申明为师需有什么条件,而且在这里,为师不是泛指给别人当老师,而是特指给执政者出主意,出谋划策。——联想到孔子本人十分熟悉古代典籍,又一生都在谋求官职,争取参政辅政,教学生也主要是教他们如何去做官,更会相信此解不会有误。
2·16 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
这一章,《刘著》做的【新注】是:“攻乎异端:攻,专攻,致力义。异端,事物必有两端,彼此互为异端。异端,另一端也。斯害也矣:斯,就。也矣,语气词”其译文是:
孔子说:“专在偏激反向的一端用力,(而不能行中道,)就会有害了。”
赵评:1头句译文中的定语“偏激反向”,是译者强加给原文的:原文说的“异端”只是“另一端”、“他端”的意思。2字还有由攻打义引申而来的消灭的意思(《墨子兼爱上》:譬之如医之攻人之疾者然,必知疾之所自起。”“攻疾自是除去、消灭疾病的意思),原文用的显是此义,注释为“专攻,致力”义,得判为“误注”。3、可见本章明显是说:(处事要是)只看到自己方面的道理,对于异己的观点和要求采取视而不见或企图消灭的态度,那只会害了自己。——想到“异端”总是存在的,孔子主张和教诲的是“中庸原则”,对此解会有信心。
2·24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
为,无勇也。”
《刘著》只对此章头句作了个注:“非其鬼而祭之:不该祭祀的鬼神却去祭祀。”其全章的译文是:
孔子说:“不该祭祀的鬼神却去祭祀,这是谄媚。见到义所当为的事却不为,这是没有勇气。
赵评:1、对头句的注译有误:中国古人认为人死了就成为鬼,故是专指死去的祖先,不是并指鬼和神(否则,3·12章不会说“祭如在,祭神如神在”两句),故“祭鬼”即“祭祖”。2、祭祀祖先既是表达对祖先的怀念之情,更是为了请求赐福免祸。所以,特意去祭祀别人家的祖先(“其是反身代词,相当于自己的),功利目的就出格了。故孔子批评为谄媚。《刘著》的译文没有交代出这个要点,还给人一个错误印象,似乎当时的舆论界认定鬼有“该祭祀的”和“不该祭祀的”两大类。3、后句中的字应是“知道”义,更应翻译为“明知”,因为“见义不为”当是说“明知某事应当做竟然不去做”,不是指“认识失误”,即孔子是从道义上批评为没有勇气的表现。《刘著》将这个“见”字译作“看到”,是望文生义了。注意:孔子这是在泛论“人的人品”,不是讨论人该怎样“见机行事”,所以不能认为此“见”字可以还应该译作“看到”。4、很明显,在这一章,孔子是将人的道德过错归结为做了不应当做的事和不去做应当做的事两大类,区别在前者是积极的“牟利”,后者是消极的“避害”。因此,本章前后两层意思看似没有联系其实联系紧密。《刘著》倒是肯定本章两句话是有联系的,但在【新识】中说:联系在于“前一句‘非其鬼而祭之,谄也’,是谈礼;后一句‘见义不为,无勇也’,则是谈义。”这就说得不中肯了。
4·1子曰: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
对此章,《刘著》做了两个注释,后一个是:“择不处仁,焉得知:处仁,以仁道自处。择,选择。焉,哪里。知,通智。”又引郑玄说:“里者,民之所居也,居于仁者之里,是为善也。”并因袭之。故翻译为:
孔子说:“安居于仁德之境,是件美事。人生面临抉择时,不能以仁道自处,哪里算得上有智慧呢!”
赵评:1、这译文前句说的“仁德之境”,当是指仁风浓厚的“居所”;后句说的“仁道”,显是指人面临抉择时若做出了正确选择会让他进到的美好精神境界,即不再是指好“居所”。所以这译文前后两句话说的是无关的两件事,没有意念联系。但这在原文是不可能的,足见作者并没有懂透原文。2、此章无疑是孔子对于人面临道德选择时该怎样表现的问题所作的“带总结性的教诲”:先说前句里仁为美,是先作正面的、肯定的回答,说:(总之,选择的结果若是)让自己居于仁者行列中,处在仁者的心境中(即“里仁”了),那才是正确的选择;后两句是从否定的方面作补充和强调,并对相反的选择作评价,所以是个压缩表达,展开来是:要是选择的结果不是让自己处仁,那怎么谈得上有智慧呢?3、《论语》中一共只有四个字,另外三个涉及的选择问题都归结为道德选择,足证上述理解不会有误,《刘著》的解读必是误解。4、《论语》中的“仁”字,有时可翻译为“仁境”,此章只是一例。
4·3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
《刘著》注此章曰:“能好人,能恶人:好,喜爱;恶,憎恶。”其译文是:
孔子说:“只有仁者才能真正喜爱可爱之人,憎恶可恶之人。”
赵评:1、这译文所说明显不切实际:每个人都可能有自己喜爱的人和憎恶的人,孔子怎么会说“只有仁者才能”呢?在“喜爱”(和“憎恶”)前添加“真正”这个限制语,又在两个“人”字前分别添加“可爱”、“可恶”的定语,不足以作为辩解(因为其他人的“喜爱”与“憎恶”未必是假的,更无从鉴别),还有“添字为解”之嫌。我据此怀疑,译者是因为自觉尚未把握原文真义,就这样处理了,以求圆通。2、其实,两句原文在“好人”、“恶人”前都用了个“能”字(这“能”字是“能够做到”的意思),已经表明孔子在这里不是要介绍仁者情感指向的实然情况,而是特意申明说:在“道德认知”和待人实践方面,仁者对其他人具有能力上的优势。因此,他说这两句话不是落目于“仁者”概念的外延,而是着眼于“他们”道德高尚这个“品性特点”。所以本章其实是说:人,只有自己道德高尚,才能准确地鉴别他人的道德面貌,从而对于他人的好恶之心也符合道德的要求,得对,得准,显示出待人的公正性。这在在说明,孔子认为一个人对别人道德面貌的鉴别力,同他自己道德修养的高低,是正相关关系。3、可见本章的正确翻译应该是:只有道德修养高的人才能又客观又准确地鉴定他人的道德面貌,从而对一个人喜爱也好,嫌恶也好,都准确无误,而且有分析,不会走极端。
4·25曰:德不孤,必有邻。
这一章,《刘著》未作注释,只翻译为:
孔子说:“有德的人是不会孤单的,一定有前来亲近他的人。”
赵评:1、此译文明显是误译,而且“误得厉害”:历史上,现实中,有道德的人反而孤立无援,倒是缺德者狐朋狗友甚众,明显是更常见的情况,越是天下无道时期,越是这样。这,孔子一定深知的,否则,他哪会感慨他自己同道者太少,以至于设想道不行,乘桴浮于海呢?(见5·7章)。从理论上说,越是道德高尚的人越是孤独,这是一条规律,因为道德高尚意味着某种程度的超凡脱俗,有崇高道德的人必不易为同代普通人所了解,他们在道德上高出同时代人、周围人有多高,就一定会在相互了解求得知音方面离同代人、周围的人有多远。这是道德的本质决定的,是生活的真实,孔子哪会想不到。2、因此,这一章的字必是指德性,全章乃意在申明:人的任何一种道德品性,以及道德行为,都不是孤立的、偶发的,其产生乃是先前许多“德性积累”的结果。所以本章是教诲说:你要想具有某种美德,就还得培养起另一些相应的德性,否则,你希望自己按那美德的指令行事时,会因为缺少相应德性的支持、配合而受阻,在实际行动上终于体现不出那种美德来,甚至可能表现得相反。这也是生活的启示,谁都能举出几个例证的。3、可见孔子是用本章这两句话,表述他发现的德性相关律,对他关于道德的诸多具体论述作个理论概括。例如 1·13章说: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就其实是申明讲信用“与“守道义对人恭敬”与“依礼行事施恩”与“爱人这些德性德行之间的相关性。《刘著》作者一定没有联想到这些,以致对此章孤立作解了。
6·18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
质彬彬,然后君子。
一章,《刘著》做了个长注,要点是:“质,质地,此指人内在的质朴品性;文,文采,此指各种礼节仪文;野,这里是粗野义;史,此指文采胜过质朴,难免华而不实;彬彬,犹斑斑,物相杂而适均之义,此指文质相得益彰。”其译文是:
孔子说:“内在的质朴胜过外在的文采,就会显得粗野鄙陋;外在的文采胜过内在的质朴,就会显得华而不实。只有文采和质朴相得益彰,才能成为真正的君子。”
赵评:1、从以上注释和译文看,《刘著》认为此章说的“君子”是指“道德君子”,孔子是从内在品性和外在表现的结合上对他们作描述,或者说给他们“立规矩”。孤立地看,这理解在逻辑上可以成立,但作为对《论语》此章的解读,则完全错了。因为《论语》中说及君子和小人时,也可能是“以位分”的,而此章末句讲的“君子”,当是指“地位君子”,亦即官员。故本章乃是教诲官员“应该如何表现自己”。2、要把我上面这个意思交代得清楚明白,得用很大的篇幅,我就不详说了,只指出这个要点:原文前两句将“野”和“史”对言,“野”和“史”必是分别指普通百姓和史官(包括巫史),而后者正是虽有官员身份却不同百姓直接发生关系的人,所以一定就是孔子批评为“文胜质”的人。3、因此,本章的准确翻译应该是:“孔子说:(当官的人)如果只求表现自己对待民众的仁厚之心,不作适当的文饰,亦即行事一点不讲礼仪、排场,那就会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百姓(以致办事没有效率);但如果只讲究礼仪、排场,体现不出对民众的仁厚之心,那就把自己看作是史巫了,(就发挥不了官员的作用)。所以务必把文和质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那才真是君子。——认可这样翻译才转达了原文的真义,也就证明了《刘著》的理解乃是误解;刘著将“史”注释为“华而不实”,则说明作者竟敢于就把自己的 “想当然”作为训诂根据。
6·19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
《刘著》给出的此章的【新注】是:“生,通‘性’。直,正直。罔:诬罔不直。幸而免:侥幸免于灾难祸患。”其译文是:
孔子说:“人的天性本来是正直的,不正直的人之所以也能生存,不过是他侥幸免于祸患罢了。“
赵评:对这一章,《刘著》显是刻意往高深处解,结果反而注译都出了大错,将两个理当同义的“生”字,分别翻译为“天性”和“生存”,更大概是自知可能有误,就如此“姑妄译之”了。1、凭着全章两句话有“对言关系”,字与字可以通假,和2·19章中有“举直错诸枉”的说法,就可肯定这里的字确是指谓不正直的人,从而又可以肯定:前句头上的“人”字应是指正直的人,字后面也有而免二字的,蒙后句省去了。2字不带宾语时是泛指免受惩罚,所以幸而免当是因侥幸而得以免受刑罚的意思;由此反观两句中的“生”字,就知都不是借作“性”,而是指人的生存时间,即相当于“一生”。3、所以此章乃是说,即正确的翻译是:正直的人就因为正直,故而一辈子都不会受到刑律的惩罚;不正直的人,如果一生都未受到刑律的制裁,那不过是侥幸罢了。
6·29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
鲜久矣!
《刘著》注释此章末句说:“民鲜久矣:鲜,少也。言民少此德,今已久矣。”故其译文是:
孔子说:“中庸这种道德,可说是至高无上了!可惜百姓缺少此德已经很久了。“
赵评:《刘著》对本章的注译都谈不上是“新识”,完全是因袭传统解释,所以还是错得厉害:1、说一个“至高无上的道德”百姓已经“缺少”很久了,这既不合逻辑,也不合事理,即是自相矛盾的陈述:既然此德好到极点了,百姓怎么会抛弃之且长久“不将它捡回来”?既然百姓已经长久缺少也即不奉行“此德”了,怎么还说它是“至高无上”的?2、按《刘著》的理解,孔子说本章这两句话,当是批评、谴责民众,即广大百姓,但这不会是事实:按孔子的性格,和《论语》中的记载,孔子对人作道德评价时必是针对“居上位者”而发,即只会谴责官员缺德,不会批评“民”不道德的;而且,在当时,“民”简直没有资格作为“道德行为的主体”被议论,孔子也只是常借“民”之口来对他人作道德评价(例如在8·19章,他是用“民无能名焉”来赞颂尧帝的功绩;在16·12章,他说:“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到于今称之。)3、可见本章末句中的“鲜”字决不会是“少”义,必是由“少”义引申来的“看重、称扬、赞美”的意思。采纳这理解,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请注意:《诗小雅北山》里有这样两句:嘉我未老,鲜我方将,其中字就明显是作为的同义词使用的。
7·8 子曰: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
这一章,《刘著》对前两句做了很好的注释,接着注第三句说:“举一隅而不以三隅反:“物之有四隅,举一可知其三。反者,还以相证。不复,不再。”其译文是:
孔子说:“不到他心欲通而未得时,就不去开导他;不到他口欲言而未能时,就不去启发他。你告诉他一个角,他却不能推知其余三个角,我便不会再说了。”
赵评:这译文的后一句(含三个分句),明显错得厉害,还因之“满盘皆输”,即使得这整章的译文都得定为“误译”:1、举一反三,这是很聪明的人才能达到的(故多用于夸奖人),怎么能要求每个学生都有这水平呢?孔子决不会这样不讲理。2、本章无疑是讲教师应当采用“启发式教学”,和如何实施这种“教法”,所以前两句是交代进行“启”和“发”的条件、时机,接下来一句“举一隅而不以三隅反”,乃是做个转折性补充,说:但要是作启发的过程中,发现学生的智力并不高,不真具备接受启发的条件,那就……。为了避免将“智力不高”直白地说出,就委婉地用这样一句话来作“暗示”了。注意:“举一隅而不以三隅反 ” 这话中的“以”字相当于“能”,“能够做到”的意思,所以此句乃是说,在你作“启”和“发”的过程中却发现“该学生”对于(你做的)“启和发”不能“以三隅反”,故其实是暗指“那学生智力不高,难以接受启发式教学。所以孔子就拿这话作为“智力不高”的替代说法了。明乎此,就知接下的则不复也句是告诫教师说:那就不要再用原来的教法,亦即不继续作启发了。所以这个字潜在的宾语就是前文说的,不会是3、对末句应作上述理解还有一个“证据”:孔子具体谈论施教问题时,多用字,如诲人不倦由,诲女知之乎?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也;在泛论教育时,则说,如有教无类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举善而教不能,则劝。据此可知,本章的不复若真是不教的意思,他会说不诲的;之所以说成了不复,乃因前面讲的都是一种教法,而此句正是要交代不要再那样施教了。4、可见本章不是介绍孔子自己如何实施启发式教学,而是对教师作“教学方法的教诲”。因此,原文中没有“我”字。《刘著》竟将末句翻译为“我就不会再说了”,更是“不该有”的错误。
8·9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此章原文有多种读法,上面是传统读法,《刘著》不作改变,在【新识】中做了详尽的讨论,征引了前人的多种理解、说法后,认定两句话都是事实判断,而非价值判断,故两个“可”字都是“能够”义,不是“可以”的意思,从而否定了对此章的“愚民论解读”。这是很正确的。但其译文却是:
孔子说:普通民众,只能让他们遵循道义而行,却无法让他们明白是什么道。“
赵评:1、这译文一看就显得大有问题:1、认为原文两句话都是兼语式结构,即两个“使”字都相当于“让”,后面省略了指代民众的“之”字,却不作论证,该说是“武断”。因为完全可以不这样解读。2、将“由之”理解为“遵循道义而行”,不合事理:“使”的主体是统治者,与“民”是利益对立的双方,各有各的“道义”,这“道义”就无论指哪一方的道义,都将说不清,说不通。3、其实,只要想到“使”字还有使用义,在《论语》中还常用的此义(如1·5章中说“使民以时”),就该设想,本章可能是承接上章关于如何对人施教亦即人才是怎样造就出来的话题,再讲一下“对于一般民众又该怎样”的问题,故而“使”字在这里也是“使用”义,“由”字是“由着他”这说法中的“由”,蕴含“不干预”的意思。结果自然是发现,此解不仅“也通”,而且“更好”,同时还知道了,后句的“知”字必是使动用法,相当于“教”,其宾语“之”字同于前句中的“之”字,也是指代“民”。教什么,不言而喻,就未作交代了。这时就会相信:此章获解了。4、可见本章不是教诲统治者“如何对付民众”,而是告诉“使民者”怎样提高“使民的效率,又分两种情况交代,故是两个对言的条件复句,最好句读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8·17子曰:学如不及,犹恐失之。
《刘著》注此章曰:“不及:赶不上,这里指学不到。”后在【新识】中说:“此章言好学不已之状。”其译文是:
孔子说:“求学就像生怕追赶不上的样子。(即使学到之后,)还生怕会失去它。”
赵评:1、孔子说过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4·17章)、学而不厌7·2章)、三人行,必有我师焉7·22章)、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15·31章)之类的话,这表明他关于学”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后人所谓的学海无涯,或庄子说的生有涯而学无涯。据此可知,此章前句说的不及,必是过犹不及这句话中所说的不及,“未达到”的意思;后句的字则是音犹在耳这说法中的,表示一直持续未停是担心义;失之字不是丧失、失去义,而是没有达到”的意思,即“失望、失意,故其宾语 字不是指代已经学到了的东西,而是指谓想学而尚未学到手的知识、道理。2、因此,前句是说:学海无涯,所以为学者会始终都像是处在不及中,(不敢说我学够了,再学就过头了);后句是说:故而他总是担心他将会有许多东西学不到。3、很明显了,按这理解,本章不是“言好学不已之状”,而是申明“学”的一个根本特点,据以勉励为学者“好学不已”、学而不厌,不断进取,并同时解释应该“不已“和可能不厌且必能不断进步的原因、理由:总有新知可学,故而可能不断进步;能够不断获得新知,自然不会生厌。4、我相信此解比《刘著》的理解为优,故敢说该书的注译属于“误注误译”。
13·21子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
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
《刘著》注此章曰:“中行:行为适中,不偏不倚。狂狷:狂,积极进取的人;狷,洁身自好的人。”其译文是:
孔子说:“如果不能与行中道的人相处,那就一定要与狂士和狷介的人相交往!狂士积极进取,狷介之人能够坚守做人的底线。”
赵评:1、《刘著》对此章的这个注译错得厉害。它在【新识】中说:“上章子贡问士,有一‘退求其次’的思维理路,本章承之,谓中道难行,可降格以求狂狷之士而与之。”可见作者不想隐瞒他对此章的理解完全是因袭朱熹解此章的思路(朱熹注此章时说的是:孔子岂不欲中道哉?不可必得,故思其次也。)但这明显是牵强附会之论。2、必须注意:本章行文是套用“……,必也……”这个语言格式。《论语》中共有六处使用这格式,共同特点是:前句给出一个论断,后句(“必也”句)其实是承接前句补说一个省略前件的假言命题(条件复句),说全了是:不然的话(否则),就一定会……3·7章起首说的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也是实例)。所以此章的“必也句”不是交代“求其次”,而是作警告,说不然的话将会陷入怎样的处境。3、《刘著》作者一定是粗心了,以致未按上述句式体认文义,没有看出孔子是把“狂”和“狷”当作行事“过头”者和“不及”者的代表,即是在贬义上使用这两个词的。4、事实上,在当时,“进取”是“激进”的意思,有所不为作为进取的对立面,自是保守的意思(《国语·晋语二》:小心狷介,不敢行也。)。5、因此,《刘著》将“狂、狷”分别注释为“积极进取的人”和“洁身自好的人”,乃是为了迎合“退求其次”的解读而刻意做出的“曲解”,本章的准确翻译应该是:务必选择笃行中庸之道的人交朋友,不然的话,交到的人将不是狂者就是狷者,而狂者偏激,狷者保守。
15·12子曰: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刘著》未给此章作注,只是翻译为:
孔子说:“一个人没有深远的考虑,必然会有眼前的忧患。”
赵评:1、对本章作这样的翻译,更完全是照抄传统的解读,一点谈不上“新译”。2、这译文的意思明显不切实际:说人无远虑就必有近忧,没有“生活经验根据”,从事理上说,人无远虑导致的忧患必在未来,并非近日,更非必然;有远虑虽会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但因此往往宁招当前之“小忧”以替长远之“大患。所以上述理解决不会是大智者孔子的教诲。3、事实上,孔子认为人的前途、未来发展,乃是他自己“才德”积累的必然结果,根本不必担心劳而无获,故他总是教人应该经常检讨自己“现在、最近”表现得怎样,不必老是考虑将来会如何,就是说,他作的教诲是“人要有近忧,无须远虑”(例如他在15·19章说:“君子病无能也,不病人之不己知也。 “病无能”自属“近忧”,“病人之不己知”当是“远虑”。他的得意门生曾子更说“吾日三省吾身”)。4、考虑到上面这些就会领悟到:本章两句话不是陈述实情、规律,而是两个表达劝诫的祈使句,前句中的“无”字同“勿”或“毋”,相当于“不要”,后句中同这字相呼应的不是字,而是字,而且这“必”字不是必然义,而是必须的意思。如此解读,本章表达的就完全是“孔子思想”了,所以应该这样翻译:人无需担忧自己将来没有成就,倒是要经常检讨自己最近表现得怎样,是否犯有过错。
15·23“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
《刘著》也未给本章作注,只是翻译为:
孔子说:“君子不会只根据一个人说了一句善言而举荐他,也不会因为一个人品格不好而否定他的善言。”
赵评:这译文似乎不错,细加推敲,则错处不少而且严重。1、有“武断”之嫌,因为把这两句看作祈使句,即认为两个“不 ”字是表示禁止,相当于“不要、不可”,也可解通,且很合事理逻辑,而这译文,从语气看,特别是从两个“不”字都译作“不会”看,译者显然认为本章申述的是君子的两个必然表现,只是未作论证。2、按这译文的理解,本章是在表彰君子,从而这“君子”应是指的“道德君子”,但这就说得不切实际了:道德君子可以是普通百姓(例如颜回),哪会都有资格举荐人或否定他人的“善言”!3、若辩解说,这译文说的“君子”乃是指官员,那就更不符合当时的情况,还会让孔子背上“为统治者抹粉”的骂名了,因为当时的官员正好多半做不到这两点。4、所以我敢肯定:本章乃是确是两个祈使句,是教诲官员“不得”怎样,所以应该这样翻译:为政者不可仅仅凭着某人有某种言论而提拔之,同样,也不可因为某个好意见是出自某个没有地位的人或自己不喜欢的人之口就拒绝接纳。
15·27子曰:巧言乱德;小不忍,则乱大
谋。
这一章,《刘著》也未作注,只是在【新识】中说:“本章承上两章,再论不直不智之弊”。其译文是:
孔子说:“花言巧语足以败坏品德,小处不能忍耐就会坏大事。”
赵评:1、这两句译文的意思含混不清:发“巧言”者是谁,不明确;“小处”指什么,不明白;乱谁的德,坏谁的事,更不清楚;前后两句还像是硬凑到一起说的。从译者在【新识】中的说法看,他是认为发“巧言”者必让他自己显得不正直,想成大事者就不能心生“不忍”之念,哪怕是“小不忍”。 但这显是误解。2、此章无疑是泛泛地对人作教诲,不是分别对两类不同的人作告诫,设定的教诲对象(听众)是遇事常会“小不忍”者。据此可知,“发巧言者”与“小不忍者”不是同一个人,“巧言”前一定省略了“听信”二字。所以前句是说:你听信别人为讨好你而说的花言巧语会使你失去鉴别道德是非的能力,以致做出不道德的行为,还自以为那是德行。这说得很实在,其中的“乱”字是“扰乱”义。3、从两句中都有个“乱”字,后句的“乱”字前有个“则”字看,这两句话是“对比着”说的(“则”字有表示对比的用法),后句是承接上句的意思,转而说:你自己的“看似美好优良的表现”也可能让你误事。据此可知,其中“忍”字不是“忍耐”义,而是“容忍”义,具体说,后句是说:你在致力于实现大目标的过程中遇到偶然发生的小事情时,可能受到某种感动,或者被它激怒,以致不忍心继续执行原计划中的某项措施,从而放弃之,或者不能容忍计划中缺少某个步骤,于是中途增加之,结果因此误了大事。足见这字同前句中的字含义,本章前后两句话其实联系得很紧密。
15·35子曰:民之于仁也,甚于水火:水
火,吾见蹈而死者矣,未见蹈仁而死者
也。
对此章,《刘著》给出的注释是:“甚于水火:超出了对水火的需要。蹈:踩,踏。”在【新识】中说:“此章谈民与仁之关系。”给出的译文是:
孔子说:“民众对仁德的需要,超过了对水火的需要。水火,我见过赴汤蹈火而死的人,却从未见过践行仁道而死的人。”
赵评:此注译表明注译者对此章的理解错得厉害,原因则在误把原文中的“仁”字理解为“仁德”了,所以,若将前一“仁”字改译为“仁政”,将后句的“蹈仁”译作“充分享有仁政之惠”,就“全妥”了。说详细点:1、水火对于“民”来说是“外在必需品”,满足对于此二者的需要全靠外界有供应;“仁德”是人自身的德性,民众自己可以修养的,而且在孔子看来,“为仁由己”,是想要有多少就可以有多少的。这样,孔子怎么会对这两种需要的“紧迫程度”作比较呢?所以《刘著》的译文“不通不通”。2、因此,只要相信孔子不会说这种昏话,就要肯定此章的两个“仁”字是指“仁政”,后句说“蹈仁”,乃因前句其实是说“蹈水火会死”,就“惯性地”幽默地说成“蹈仁”了,意思明显是“充分享受仁政之惠”。3、很清楚了,孔子说本章这番话,不是向民众作教诲,也不是泛论“民与仁之关系”,而是呼吁统治者给人民施仁政,说:你治下的人民对仁政的需求,比之于对水火的需求都更加迫切了啊!这自然包含一个“谴责性暗示”:你现在实行的是苛政,已经逼得人民简直无法活下去了啊!
15·37子曰:君子贞而不谅。
这是《论语》中很难解的一章,可《刘著》仅用一百余字就打发了。做的注释是:“贞而不谅:贞,正也;谅,信而不通也,这里指守小信。”其译文是:
孔子说:“君子坚贞中正,但不固守小信。”
赵评:1本章难解处在于:是指人意志和节操坚定,可归结为十分守信也是指诚实守信、不违诺言(《说文》:谅,信也。孔子自己也在16·4章中说: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在评说管仲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时,其中的字也是守信的意思),因此,按说应该是君子贞而谅,怎么字前面加了个字?2、《刘著》大概是为了去除本章原文中的这个矛盾,就因袭不少前人使用过的处理办法,也把“信”区分为“大信”和“小信”。但这就错了:从来没有人(包括孔子)把“信”区分为“大信”和“小信”,也不可能作这种区分(因为决找不到划分标准)。所以不能认为孔子说本章这句话时,他心中预设了有大信、小信之别。3、想到这一点就会认定,在这里,孔子不是要讲谅”这两个近义道德规范的内容,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而是教诲处理今天所谓的道德冲突的正确原则;换言之,本章是用不同说法表达4·1章说的“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的意思,把“贞而不谅”作为进行道德选择时的“有智慧”的表现而加以推荐。4、所以本章这句话的具体意思是:君子对于自己做出的承诺,自然要抱“言必信”的态度,但后来若是出现了特殊情况,以致于“坚守此信将会造成一个比“违背此诺”显示的“不义”更大的“不义”,换言之,践行那诺言本身成了不义之举,此时就要不问不顾自己是否会背上“背信弃义”的骂名,坚决选择“违诺行事”。5、联想到孔子在4·10章说过: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就会感到此解一定不误,孔子对君子作这样的描述,或者说教诲、叮嘱,一点也不奇怪。
15·40子曰:道不同,不相为谋。
这一章,《刘著》又未作注释,直接翻译为:
孔子说:“所行之道不同,就不必相商共谋了。
赵评:1、这个翻译又完全是误译,直接原因是:原文中的“相”字是表示单方面的行为,即是“相救、相助”这类说法中的“相”,译者误解为“相互”的意思了。深层原因则是没有联想到《论语》记载的关于孔子的两个故事,于是纯从字面作解,又似乎说得通。2、《论语·微子》篇第34两章记载说,孔子本想在齐景公和鲁国当政者季桓子那里谋取官职的,但很快发现他们与自己“道不同”,于是愤然离开他去(孔子行)。足见孔子有个不为政治主张与自己不同的当权者辅政的思想主张。念及此,就知此章必是学生们(《论语》编者)把孔子用行动显示的思想主张,明确地用语言表达出来。3、从事理上说,人们正是因为主张不一样,才会一起来商议的,否则,没有商议的必要;《论语》中更有不少章句说明,对于持异己观点的人,孔子不仅主张与之对话、沟通,而且是表现得很有器量的(例如他对讥讽、谴责过他的楚狂接舆的态度)。既如此,他哪会说“所行之道不同,就不必相商共谋了”?4、可见此章的字不会是“商议”的意思,而是谋划、谋求”义,不相为谋说白了是:不为他出谋划策;自可译作“不为他辅政”。
最后,我要问读者一句:你认同我这20个“点评”吗?若作肯定回答,是否也就同时认同了我在本文开头表示的我对《刘著》的总体评价,和对国学界发的那句“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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