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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城融合的城镇化模式

2025-04-19 22:18阅读:40,227
传统的产业园区项目建设内容为在工业用地上规划建设的厂房(以及必要办公科研用房)、仓库、园区内
道路、员工食堂、员工宿舍等。项目实施主体通常为地方城建公司,项目建成后,按照一定规则对入驻企业预售,以项目租售收益作为主要还款来源。
而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对于有一定产业基础的产业园区,产城融合发展一方面需要满足产业转型升级、
产业链集聚带来的新兴产业载体需求;另一方面需要满足产业人群的生活、生态需求。产城融合建设内容包含了污染低效企业的搬迁和必要的拆迁;生产厂房、研发及办公用房等产业载体的新建改造;水电气热、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更新完善;通信、网络、监控检测等智能化新型基础设施的新建升级;食堂、宿舍、人才公寓、文体、商贸、物流等配套服务设施的功能提升;水土污染治理、岸线修复等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等。产城融合的目标是进一步发展产业,实现“以产兴城、以城带产”良性循环。在规划、运营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基本可以实现中长期市场化收入平衡前期资金投入。在实际案例中,产城融合项目的建设投入在中长期内基本可以被产业载体和商住载体出租出售以及运营管理收入所覆盖。
产城融合与城市更新都是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新发展模式。
从实质上看,产城融合和城市更新分属我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不同方向,存在定位不同、要求不同和长期
运营市场风险不同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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