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2003
年,国土资源部先后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其中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限制了低价出让土地用于商住目的的行为,但是依然给工业用地留下了协议出让的口子。
到 2006 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则明确提出,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此后虽然仍出现了一些“量体定做”出让条件,导致部分工业地块价格低于招拍挂水平的现象,但协议廉价出让工业用地的情况基本得到了遏制。
到 2006 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则明确提出,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此后虽然仍出现了一些“量体定做”出让条件,导致部分工业地块价格低于招拍挂水平的现象,但协议廉价出让工业用地的情况基本得到了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