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司马谏议书》
2013-08-07 10:26阅读:
《答司马谏议书》 一、文学常识
节选自《临川先生文集》
。作者王安石,北宋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篇中对司马光加给作者的“侵官、生事、征利、拒谏、怨谤”五个罪名逐一作了反驳,并批评士大夫阶层的因循守旧,表明坚持变法的决心。言辞犀利,针锋相对,是古代的驳论名篇之一。
二、 原文理解
(一)某启: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虽欲强(qiǎng)聒(guō),终必不蒙见
察,故略上报,不复一一自辨。重念蒙君实视遇厚,于反复不宜卤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
1.注释:①选自《临川先生文集》。公元1070年,王安石任宰相,实行变法,遭到了以司马光为代表的保守拍的强烈反对。司马光曾三次致书王安石,要求王安石罢新法,恢复旧制。这封信,就是王安石对他的答复。谏议,即谏议大夫,负责向皇帝出谋献策的官。当时司马光任右谏议大夫。
②某启:写信人陈述以下意见。
某,写信人起草时用以代本名。
正式的信函上写“安石启”。
③蒙教:受到(您的)指教,指接到来信。蒙,承蒙,旧时的谦词。
④窃:私下。旧时的谦词。
⑤君实:司马光的字。
⑥游处:同游共处。即交往共事。
⑦所操之术:所持的主张和方法。
⑧强聒:硬要(对方)听。聒,语声嘈杂。
⑨不蒙见察:不能得到您的理解。蒙、见,都表示被动。
⑩故略上报:所以只简单地给您写了回信。
⑾辨:通“辩”,辩解。
⑿重念:再三考虑。
⒀视遇:看待。
⒁于反复不宜卤莽:在书信往来上不宜草率。反复,指书信往来。卤,通“鲁”。⒂具道所以:详细地说明这样做的理由。
具,通“俱”,全部,详细地。
所以:----的原因。
2.
翻译: 我王安石说:昨天承蒙来信指教,我私下认为与君实您交往共事的日子很久了,但是议论起政事来(意见)常常不一致,(这是因为我们)所持的主张和方法大多不同的缘故啊。虽然我想要硬啰嗦几句,但终究一定不能得到您的理解。所以只简单地给您写了回信,不再一一为自己辩解了。再三考虑君实对我的重视厚遇,在书信往来上不应该草率,所以现在详细地说明我这样做的原因,希望您或许能够宽恕我吧。
3.内容概括:
主要阐明写这封信的原因和目的。因为两人之间有分歧,所以写信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
(二)盖儒者所争,尤在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某则以为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pì)邪说,难(nàn)壬(rén)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fěi)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
1.注释:
⒃尤在于名实:特别在于名和实(是否相符)。
名实:名义和实际。
⒄天下之理得矣:天下的大道理就弄清楚了。
所以:用来---的。
⒅见教:指教。指导(我)。是一种客气的说法。“见”表动作涉及自身。
⒆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这是司马光信中职责王安石的四条罪状。
侵官:增设新官,侵犯原来官吏的职权;
生事,废旧立新,名目繁多,生事扰民;
征利,设法生财,与民争利;
拒谏,拒绝接受意见。
⒇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从皇帝那里接受命令,议订法令制度,又在朝廷上加以修正,把它交给负有专责的官吏(去执行)。
人主,皇帝。
(21)不为:不能算是。
(22)辟邪说:驳斥错误的言论。
辟,排除、驳斥。
(23)难壬人:批驳巧言献媚的人。
壬人,即佞人,巧辩谄媚的坏人。
2.翻译:有学问的读书人所争论的问题,特别在于名和实是否相符。如果名义和实际的关系已经明确了,那么天下的大道理也就弄清楚了。现在君实您用来指教我的,是认为我(推行新法)增设新官,侵犯原来官吏的职权;废旧立新,名目繁多,生事扰民;设法生财,与民争利;拒绝接受意见,因而招致天下人的怨恨和诽谤。我却认为从皇帝那里接受命令,议订法令制度,又在朝廷上加以修正,把它交给专门管理某种事情的官吏(去执行),这不能算是侵夺官权;实行古代贤明君主的政策,用它来兴办有利的事业、消除种种弊病,这不能算是制造事端;为天下治理整顿财政,这不能算是与百姓争夺财利;驳斥错误的言论,批驳巧言献媚的人,这不能算是拒绝接受(他人的)规劝。至于(社会上对我的)那么多怨恨和诽谤,那是我本来早就料到它会这样的。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xù)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
1.注释:
(24)人习于苟且非一日:人们习惯于得过且过不是一天了。
(25)不恤:不关心,不顾念。
恤:忧虑,担忧。
(26)同俗自媚于众:附和世俗,讨众人的喜欢。
同:相同,一样。
俗:世俗,一般人。
(27)汹汹然:大声吵闹的样子。
(28)盘庚之迁:盘庚迁都于般(今河南省安阳市)。
盘庚,商代国君。
(29)胥:相与,都。
特:只,仅,不过。
(30)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盘庚不因为有人怨恨他的缘故而改变他的计划。度法则,计划。
(31)度义而后动:考虑到这样做正确,然后行动起来。
度,估计,考虑。
义:合理。
(32)是而不见可悔故也:认为正确就不要悔改。是,动词,认为正确。不见可悔故,看不到有什么可以改悔的理由。
(33)膏泽斯民:施恩于人民。
膏泽,恩惠,这里作动词用。
(34)知:领教。
2.翻译:人们习惯于苟且偷安、得过且过不是一天了。士大夫们多数把不关心国家大事、附和世俗,讨众人的喜欢当做好事,(因而)皇上才要改变这种不良风气,那么我没有估计反对者的多少,想要拿出(自己的)力量帮助皇上来抵制这股势力,(这样一来)那么那些人又为什么不(对我)大声吵闹呢?盘庚迁都(的时候),连老百姓都抱怨啊,(并)不只是朝廷上的士大夫反对罢了;盘庚不因为有人怨恨的缘故就改变自己的计划;他考虑到迁都合理,然后坚决行动;认为正确(就)看不出有什么可以后悔的缘故啊。如果君实您责备我是因为(我)在位任职很久,没能帮助皇上干一番大事业,来施恩于人民,那么我承认(自己是)有罪的;如果说现在应该什么事都不去做,墨守前人的陈规旧法就是了,那就不是我敢领教的了。
3.内容概括:
进一步明确自己的立场和态度,想让我从此不要做这些事儿,墨守前人的所作所为,那就是不是我所敢领教的。
(四)
无由会晤,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1.注释:
(34)不任区区向往之至:意思是不胜敬仰。这是旧时写信的客套话。
不任,不胜。区区,小,这里指自己,自称的谦词。
向往之至,仰慕到极点。
2.翻译:没有机会(与您)见面,内心实在仰慕到极点。
三、文章主题
本文是书信体驳论文。
全文立论的论点是针对司马光认为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的指责,指出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从而说明变法是正确的。司马光的攻击名实不符,全是谬论。文章逐条驳斥马司光的谬论,揭露出他们保守、腐朽的本质,表示出作者坚持改革,绝不为流言俗语所动的决心。
四、 写作特点
第一个特点,作为书信体议论文首要特点是行文简洁、结构严谨、没有枝蔓,全文除开头和结尾段用几句酬答的礼貌语言以外,紧紧扣住保守派几个主要论点进行驳斥,只驳论点不涉及其它事情,结构非常严谨,驳斥时针对其要害,言简意明,使文章短小精悍。
第二个特点,论证方法多样。本文的论证方式是驳论,其反驳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第一直接反驳,如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第二个举出根据进行反驳,如“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这里就举出了有利的根据,说明不是自己独出心裁,而是受命于皇帝,是朝廷议过的法度,指出这不是我个人的行为,而是合理合法的。第三举出史实进行反驳,举出历史的事实来进行反驳,如“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这里以历史上曾有过的如何对待怨诽的事实为表率,表示自己不以流言蜚语而动,既委婉地反驳了怨诽之多的责备,又表达了自己变法的坚强决心。
、文学常识
节选自《
》
。作者
,
(朝代)
家,唐宋八大家之一。篇中对司马光加给作者的“
、
、
、
、
”五个罪名逐一作了反驳,并批评
,表明
的决心。言辞犀利,针锋相对,是古代的驳论名篇之一。
二、原
文
(一)某启: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虽欲强(qiǎng)聒(guō),终必不蒙见察,故略上报,不复一一自辨。重念蒙君实视遇厚,于反复不宜卤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
1.注释:
②某启:
。
某,
。
③蒙教:
。蒙,
。
④窃:
。
⑤君实:
。
⑥游处:
。
⑦所操之术:
。
⑧强聒:
。
聒,
。
⑨不蒙见察:
。
⑩故略上报:
。
⑾辨:
。
⑿重念:
。
⒀视遇:
。
⒁于反复不宜卤莽:
。反复,
。卤,
。⒂具道所以:
。
具,
。
所以:
。
(二)盖儒者所争,尤在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某则以为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pì)邪说,难(nàn)壬(rén)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fěi)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
1.注释:
⒃尤在于名实:
。
名实:
。
⒄天下之理得矣:
。
所以:
。
⒅见教:
。
⒆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这是司马光信中职责王安石的四条罪状。
侵官:
;
生事,
;
征利,
;
拒谏,
。
⒇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
廷,以授之于有司:从皇帝那里接受命令,议订法令制度,又在朝廷上加以修正,把它交给负有专责的官吏(去执行)。
人主,皇帝。
(21)不为:
。
(22)辟邪说:
。
辟,
。
(23)难壬人:
。
壬人,
。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xù)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
1.注释:
(24)人习于苟且非一日:
。
(25)不恤:
。
恤:
。
(26)同俗自媚于众:
。
同:
。
俗:
。
(27)汹汹然:
。
(28)盘庚之迁:。
胥:
。
特:
。
(29)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
。
(30)度义而后动:
。 度,
。
义:
。
(31)是而不见可悔故也。是,
。不见可悔故,
。
(32)膏泽斯民:
。
膏泽,
。
(34)知:
。
(三)无由会晤,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1.注释:
(33)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
不任,
。
区区,
。
向往之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