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强调要推进教育评价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探索学生增值评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许昌学院作深入推动学生美育增值评价的研究与实践,是学校在新时代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建设大背景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有益探索,也是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的重要举措。
前提:达成美育增值评价价值共识
目前,教育实践中仍然存在评价改革执行不到位、脱离实际等现象。一方面,执行主体追求快速完成任务,存在思维固化,导致评价改革成效不显著;另一方面,评价组织或个体过分关注当下具体政策影响下的得失,忽视教育评价的育人性和长期性。
推进美育增值评价的首要前提,是要破除功利化、短视化的评价观,达成美育增值评价价值共识。学校坚持“全面发展,持续改进”的评价理念,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推进教育教学系统化改革,先后修订《许昌学院通识教育课程管理办法》《许昌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许昌学院关于学业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召开中层干部专题培训班,重点研讨课程建设、学业评价改革举措,同时,加大美育领域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支持力度。多措并举,逐步在领导干部、普通师生中达成美育增值评价校内价值共识,为开展美育增值评价创造条件。
关键:构建科学有效的美育增值评价体系
美育效果的内隐性和长期性特征使美育评价较为困难。时至今日,美育增值评价研究中的学生审美素养评价仍然是我国评价领域的一个薄弱环节,尚未提出客观科学的评价标准,也没形成完善的评价体系。只有运用科学、系统的评价体系对美育全过程及美育客观效果进行全面的评价,才能得出正确的评价结论,帮助受评者持续改进。所以,美育增值评价体系成为评价改革的关键。
许昌学院经过调研论证,基于新时代美育的内涵和评价的核心要素,结合新时代大学生美育现状,构建了美育增值评价初始指标体系,并采用德尔菲法对初始指标体系进行了各级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