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
1、球侧:当球在前场时有关球的位置。在两个球篮间用一条假想线连接,将球场划分为两部分,球在前场所在的一侧为球侧。
2、合围:这涉及裁判员的移动受球的转移的支配。
3、对侧:指远离记录台的场地一侧。
4、轮转:这涉及一个活球状况,球在移动或落位促使前导裁判员根据球在前场的位置,发动一次位置改变或“轮转”。
5、强侧:前导裁判员落位的场地一侧。
6、轮转:这涉及一个死球状况,犯规或违例的宣判需要裁判员们改变位置。
7、弱侧:前导裁判没有落位的前场一侧。
8、在三人制篮球裁判中,一共拥有三位裁判员,分别是前导裁判(L)、中央裁判(C)、追踪裁判(T)。
9、前导裁判:是位于端线的裁判员。 一般情况下应在罚球线梯形线与端线的两交点之间(6米)移动,为了找到更好的观察角度,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越出此范围;当球罚球线以上,从强侧转移到弱侧时他则要快速移动到另一侧,以获取最佳的观察位置。
在一般情况下,前导裁判应与追踪裁判在同一侧;应根据球的位置决定自己所处的位置,从而发动裁判员们的轮转。同时,在正常的攻守转换时,前导裁判成为新的追踪裁判。
10、中央裁判:是位于球所在的前场(球侧)的对侧的裁判员,位置大约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到罚球圈顶的中间。根据球的位置,他可站在前场的任意一侧。攻守转换后,他仍然在中央裁判员的位置,他始终是罚球的管理者。在轮转中,他移到追踪位置。
11、追踪裁判:大约位于靠近中线的球队席区域边界的裁判员,并和前导裁判在同一侧(球侧)。攻守转换后,他变到前导裁判的位置。在轮转中,他移到中央裁判位置。
基本原则
9、前导裁判:是位于端线的裁判员。
在一般情况下,前导裁判应与追踪裁判在同一侧;应根据球的位置决定自己所处的位置,从而发动裁判员们的轮转。同时,在正常的攻守转换时,前导裁判成为新的追踪裁判。
10、中央裁判:是位于球所在的前场(球侧)的对侧的裁判员,位置大约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到罚球圈顶的中间。根据球的位置,他可站在前场的任意一侧。攻守转换后,他仍然在中央裁判员的位置,他始终是罚球的管理者。在轮转中,他移到追踪位置。
11、追踪裁判:大约位于靠近中线的球队席区域边界的裁判员,并和前导裁判在同一侧(球侧)。攻守转换后,他变到前导裁判的位置。在轮转中,他移到中央裁判位置。
基本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