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消息,2026年2月2日,福建省委宣传部印发《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十二条措施》,旨在强化数字技术对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赋能作用,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培育文化旅游支柱产业。
加快“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措施》提出,选取产业基础较好的县(市、区),选派文化和科技等领域专家“组团式”挂钩服务县域重点文化产业链,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同时,推动文化产业与乡村振兴(885705)、城市更新(885991)有机融合,支持打造特色文化产业园区,让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在保护中焕发新生。
大力支持文化科技创新
《措施》强调加快人工智能(885728)等前沿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支持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推进福州、厦门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一方面大力培育数字电影、网络视听、游戏动漫(516770)等数字文化新场景;另一方面,加快新闻出版、印刷发行等传统业态数字化转型,推动实体书店升级,并完善数字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措施》支持对红色文化、海洋文化、“福”文化、闽都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妈祖文化、海丝文化等,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其传承保护与转化发展水平。通过打造文旅演艺精品和运用5g(885556)、VR、AI等技术推出云展览、沉浸式体验空间,培育数字文化消费(883434)新场景。“文创福建”培育行动将着力推动非遗工艺、文化IP的在地文旅转化与品牌化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