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6日上午,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福建省台办副主任陈志勇现场介绍了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首批阶段性标志性成果。
2023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实施。两年多来,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金融机构陆续制定出台政策文件,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政策配套体系已初步形成。福建全省先后发布5批74条促进闽台融合政策措施,组织实施206个闽台融合发展重点项目,总投资超1.3万亿元,示范效应逐步显现、影响日益扩大,形成了首批阶段性标志性成果。
本次发布的成果涵盖政策、项目、平台三大类别,共计17项。其中,政策类共有7项成果: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中央和国家部委及全省上下持续出台一批有干货、真见效、获好评的政策文件,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一批在闽台企及金、马地区企业品牌获评“老字号”,助力台胞台企共享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机遇;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的商品种类扩项,既丰富了两岸民众的消费选择,更畅通了两岸民间商贸往来渠道;厦门自贸片区对台胞服务走在前列,为台胞台企发展提供更便利服务;厦金、福马“同城生活圈”扎实推进,金门、马祖居民与厦门、福州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上基本实现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率先构建台胞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实现台胞来闽就业创业“拎包入住”的安居梦;平潭综合实验区打造两岸社会融合“数字生活圈”,以数字化手段为台胞在闽工作生活赋能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