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善切莫走入误区
2011年5月11日,中国企业家网刊发了笔者的《中国企业家做善事需引导》一文,由此引发了热烈讨论。该文在两天时间内被近二十个知名网站转载,笔者本人也在几个小时内收到了上百条评论。网友们的评论有褒有贬,其中,我的新浪微博收到这么一个评论并被凤凰网的《微博声音》转述:“哈哈,陈九霖说的很好,很到位。那么你都捐助哪里了?捐助了多少?晒一晒吧。”该评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即:把是否捐钱当作行善的标准;把捐钱数额的多少作为衡量行善大小的尺度。
既然网友问及,我就作一个回应吧!我是捐过钱的,也捐过数次,还有想捐未“遂”的。在辉煌时期,我曾不止一次捐过款,当时属力所能及,因此,就不必细数了;在落魄之时,我也曾把全部的著作费捐赠出去修建我国乡村公路;在身处囹圄时,我还曾书面申请将我在狱中微薄的劳动报酬悉数捐给汶川地震灾区,并要求为灾区献血,但终因没有获得新加坡方面的批准而未能如愿。
不过,对于我给谁捐了钱,捐了多少钱,我不太愿意按照那位网友的意见拿出来“晒”,因为没有经过受捐者的允许,而且,我也不想以捐款数额为标榜。那样做就违背了我行善的初衷。事实上,除了“非典”时期捐款我领取了国家民政部颁发的证书外,对其它捐款,我再未领取过任何证书。
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彰显什么抑或争辩什么,我只想借那位网友的评论,进一步劝导行善之人:行善当随心顺情而为,切莫走入行善误区,尤其别指望通过行善得到回报。
从我国慈善业现状来看,至少有三个误区值得和大家商讨:
第一,切莫金钱至上!捐钱虽然是最直接的行善行为之一,但它绝不是唯一的行善方式。行善所涵盖的内容极为广泛,金钱之外的善念、善举也是行善。
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卢梭甚至说过,慈善的行为比金钱更能解除别人的痛苦。佛教认为:行善源自向善之心而见诸一言一行之间;真心行善,当是无所挑拣、时时处处地动善念、讲善言、行善事。道教的经典著作《太上感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