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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收稿通知、拒稿通知及遇窃声明

2026-01-21 09:02阅读:
我的收稿通知、拒稿通知及遇窃声明
陈艺鸣
【作者按】草根治学,一路坎坷。几年心血,一篇论文;投稿之后,关联数家刊物。一家发了接稿通知,另一家发拒稿通知,还有一家则补发《声明》打假纠错。遗憾的是,著作权失窃既成事实,难以改变。耿耿于怀,二十余年后追记之。
拙作《李商隐祭文刍论》,经数年琢磨,1999年完稿,12千字;2000年在本人供职单位南通师范学校的校刊《师范》上发表。
我的收稿通知、拒稿通知及遇窃声明
以自己有限的学术视野,感觉对于李商隐的祭文研究来说,本文应该不仅是原创,而且是首创。于是有点心大了,居然鼓起勇气投稿给了《文学遗产》。过了些日子,盼来了收稿通知。
我的收稿通知、拒稿通知及遇窃声明

本来没啥指望的,现在自然而然却有了点。身边几位青年教师比我还动心,都说“下次我也要试试”。可惜希望也是失望之母,“不予采用”的信函亦姗姗而至。然而毕竟是顶级权威期刊,虽然我是自由投稿者,一介草根,编辑还是给与了应有的尊重:手写的意见,几乎满页。这让我在“想多了”失落之际,又受到感动。
偶尔任性跳脱了一次,碰壁回来,还是得按部就班,脚踏实地。考虑到对一般刊物而言,《李商隐祭文刍论》原文篇幅大了些,不易容纳。于是拆分成两篇各6千余字,《一生襟抱未曾开——李商隐祭文思想意义浅论》和《李商隐祭文艺术特色浅论》。此后便是“投稿—等待—再投稿—再等待”的轮回。还好当时发表学术论文难度不如眼下严峻残酷,二三年间也先后发出来了。一篇发表于《聊城师范学院学报·社科版》(专刊)2001年第1期,另一篇发表《绥化师专学报》2003年第3期。当然啦,版面费是必须的。
我的收稿通知、拒稿通知及遇窃声明
转眼到了2005年。某日心血来潮,想上网看看自己的所谓学术成果,结果名下并无《一生襟抱未曾开——李商隐祭文思想意义浅论》的记录。纳闷之下,思量着重新发表,以获得正式收录。于是投稿某学院学报。不久,收到学报编辑发来的电邮。打开一看,却无比震惊!竟然是一份“拒稿通知”:此稿乃全文抄袭,本刊将不再接受你以后的投稿!我一下就懵了,怎么回事?冷静之后,上网寻踪觅迹,一查便知:《高等函授学报》哲社版2002年第3期,《一生襟抱未曾开》,作者柳某华;除了“摘要”开头换了几个字,全文几无改动。
我的收稿通知、拒稿通知及遇窃声明
查知此人所在单位及工作邮箱,于是先后给他发了两封电邮,请他及时回复。一个多月之后,未得任何消息。我向学校领导做了汇报,告知准备通过组织渠道维护权益。在校领导的支持下,我分别写信给华某师范大学马校长和该校继续教育学院(前身成人教育学院)洪院长反映情况,并提供证据材料。不久,柳某华电邮回复了,先是道歉,然后说明情况:
当时我“发表”这篇文章的背景是这样的:2002年我在华中师范大学成教院就读汉语言文学专业函授本科班。当年正值我毕业之年,在一次和我们老乡聚会的餐桌上,我的一个老乡在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读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博士,谈起了他的一些论文的事。当时受虚荣心和急于找工作思想的影响,就叫我这个老乡帮我写一篇论文以我的名义发表。随后,他就给我了您的这篇文章。当时我确实毫不知情,我想一个博士生是不会抄袭他人作品的,甚至想都没从这方面去想。当时,我又在华中师范大学成教院读书和成教院一些老师关系甚好。作为老师他们也就没有怀疑他们的学生会拿一篇抄袭的文章来蒙混老师。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这篇文章就“发表”了。
原来如此!柳某华也是草根,治学谋生都不易。老乡帮忙,应该是个契机——大概毕业后就留校了?他的工作邮箱是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部的。他到底是受害者,还是受益者?
只是不明白,我辛辛苦苦的研究成果,郑重其事地投稿,怎么就说窃取就窃取,成了别人手里的人情和资源了?无良学报?无良编辑部?无良编辑?无良博士?无良利益链。
在我的申诉请求下,《高等函授学报》2005年第5期刊登了《声明》:
本刊2002年第3期发表的署名为柳少华的《一生襟抱未曾开——李商隐祭文思想意义浅论》一文为剽窃之作。经该文原作者陈艺鸣举证,本刊核实其证据确凿,现特发表声明澄清真相,谴责剽窃者的不道德行为。
我的收稿通知、拒稿通知及遇窃声明
一篇论文,一路过来,从“收稿通知”到“拒稿通知”,再到“声明”,离奇变故,至此算是水落石出、尘埃落定。
但我心里说不出的难受。
为我在证明材料上签字盖章的李刚校长理解我的心情,他说,现在就像是亲子鉴定,只是证明了DNA血缘关系而已。
是啊,就好比自己的孩子被别人抱走,上了户口改了姓名,归属已定,既成事实;而原本就无人关注的一则边角声明,犹如泡沫一现,转瞬即逝,除了些许自我安慰,此外并无任何实际实际意义。
现有机制下,求得这么应有的一点公道,也只能如此了。
至于孩子,那是要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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