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家庭中的休闲教育
——晏红访谈录
采写-本刊记者 赵慧敏
晏红,清华大学教育博士,中国家庭教育学会理事,中国青少年研究会理事。著有《家庭教育指导概论》《好习惯成就孩子的一生》《中国儿童情绪管理》等。
父母课堂:与成人在工作之余希望休息娱乐一样,孩子同样渴望在学习之余能进行自己喜欢的休闲娱乐活动。但很多家长对于是否应该让孩子进行休闲娱乐活动,以及开展怎样的活动感到疑惑。对此您怎么看?
晏红:对于未成年人而言,健康的休闲生活不但让其身心愉悦,而且还有发展价值。一方面,孩子需要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遵守学校的行为规范,从事作为学生理应参加的活动,这对孩子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另一方面,孩子有自己的个性、需求与爱好,未必都能有机会在学校和学业领域得到展现与满足,他们需要一个可以自主支配的空间来探索兴趣、发展个性。在业余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爱好,会让他们身心受益,人生丰富而充实。
正是由于休息、休闲的意义不可忽视,《儿童权利公约》明确指出:“儿童拥有休息、放松、玩耍和参与文化艺术活动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在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对休闲教育提出要求与指导意见。可见,关注孩子的休闲和娱乐并给予科学引导,是重要的教育行为规范。
与学校生活相比,家庭生活更有休闲感。这是因为家庭为孩子建立了他需要的休闲娱乐方式,提供了自由且受法律保护的私人生活领域。但是在现代社会,许多家庭生活中的休闲感并不充分。许多家长把这种现象的出现归因于现代生活节奏紧张、学习和工作压力大,这固然是一个重要的外在影响因素。但从家庭教育的角度而言,家庭休闲教育意识淡薄,或把孩子的休闲和娱乐生活功利化,是不可忽视的
——晏红访谈录
采写-本刊记者
晏红,清华大学教育博士,中国家庭教育学会理事,中国青少年研究会理事。著有《家庭教育指导概论》《好习惯成就孩子的一生》《中国儿童情绪管理》等。
父母课堂:与成人在工作之余希望休息娱乐一样,孩子同样渴望在学习之余能进行自己喜欢的休闲娱乐活动。但很多家长对于是否应该让孩子进行休闲娱乐活动,以及开展怎样的活动感到疑惑。对此您怎么看?
晏红:对于未成年人而言,健康的休闲生活不但让其身心愉悦,而且还有发展价值。一方面,孩子需要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遵守学校的行为规范,从事作为学生理应参加的活动,这对孩子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另一方面,孩子有自己的个性、需求与爱好,未必都能有机会在学校和学业领域得到展现与满足,他们需要一个可以自主支配的空间来探索兴趣、发展个性。在业余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爱好,会让他们身心受益,人生丰富而充实。
正是由于休息、休闲的意义不可忽视,《儿童权利公约》明确指出:“儿童拥有休息、放松、玩耍和参与文化艺术活动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在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对休闲教育提出要求与指导意见。可见,关注孩子的休闲和娱乐并给予科学引导,是重要的教育行为规范。
与学校生活相比,家庭生活更有休闲感。这是因为家庭为孩子建立了他需要的休闲娱乐方式,提供了自由且受法律保护的私人生活领域。但是在现代社会,许多家庭生活中的休闲感并不充分。许多家长把这种现象的出现归因于现代生活节奏紧张、学习和工作压力大,这固然是一个重要的外在影响因素。但从家庭教育的角度而言,家庭休闲教育意识淡薄,或把孩子的休闲和娱乐生活功利化,是不可忽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