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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岗位能手评选奖励办法

2011-05-28 19:39阅读: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集团公司青年岗位能手的评选标准、申报、评选及表彰程序等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35岁以下青年。
2 制订依据
关于在全国企业青工中开展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的通知(中青联1994年2月发布)
3 术语和定义
青年岗位能手是指年龄在35岁以下,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敬业爱岗,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理论知识,能够优质并超额完成本岗位各项年度考核指标,创造了较好经济效益的企业青年职工。
4 管理组织与职责分工
4.1 管理组织
集团公司成立青年岗位技能、岗位文明评审小组,成员分别由集团公司工会、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综合事务部、营销战略部、股份公司企业管理处、技术处、设备动力处、安全处及集团公司团委的负责人构成。评审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党委主管副书记担任,评审工作由集团公司团委牵头组织,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团委。
4.2 职责分工
4.2.1 集团公司团委
a) 负责召集青年岗位技能、岗位文明评审小组对青年岗位能手进行每年一次的评审工作。
b) 负责青年岗位能手的表彰和奖励文件的起草发放工作。
4.2.2 青年岗位技能、岗位文明评审小组成员单位
负责青年岗位能手的评审工作。
5 评选标准
5.1 基本条件
5.1.1 具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端正,兢兢业业、敬业爱岗。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5—07—18发布 2005—07—18实施
5.1.2 优质并超额完成本岗位生产任务,年度业务考核指标名列本单位同工种前三名,并创造了较好经济效益者。
5.1.3 全年无质量和安全事故。
5.1.4 在集团级以上开展的“五小”(包括合理化建议)等技术革新活动中,积极参与,并至少上报一项成果,做出较突出成绩者。
5.2 破格条件
5.2.1 符合5.1.1和5.1.3基本条件。
5.2.2 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理论知识和业务操作技能,在集团公司或国家、省、市举办的技术比武活动中获得集团公司级第一名,省、市三等奖以上,全国优秀奖以上者。
5.2.3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直接评为 青年岗位能手。
6 申报、评选及表彰程序
6.1 集团公司各单位于每年的3月10日前,从本单位命名的岗位能手中选出最佳者,写成书面申报材料,并填写华北制药集团公司“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见附录A),一式两份,经本单位党组织确认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材料,上报集团公司团委。
6.2 集团公司团委组织召开团委会,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材料提交青年岗位技能、岗位文明评审小组。
6.3 由集团公司团委组织青年岗位技能、岗位文明评审小组按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标准,评选出集团公司级青年岗位能手15名。原则上一线青工所占比例不低于50%、科技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30%。中层干部不高于7%,同时兼顾考虑原料药与制剂药、本部与开发区(外地)、生产与销售以及性别、民族、党派等结构的平衡。
6.4 每年“五四”前后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对荣获公司级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的职工每人给予价值400元的奖励,费用由集团公司团委统一负责。
6.5 对于荣获公司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的职工奖励办法参照集团公司团委《市级以上先进青年(团体)申报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录 A
华北制药集团公司“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
排 序: 申报年度: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从事
工种

技术
等级

职 称

工作单位

职 务









创造操作法或
科技创新成果情况

本单位意见:
(盖 章)

集团公司青年岗位技能、
岗位文明评审小组意见:
(盖 章)



附加说明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团委起草。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李国青 史忠敏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团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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