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赫斯:玫瑰色街角的汉子 及其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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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玫瑰色街角的汉子
2009-11-30 15:49:46|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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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问起已故的弗朗西斯科·雷亚尔,我就谈谈吧。这里不是他的地盘,他在北区瓜达卢佩湖和炮台一带比较吃得开,不过我认识他。我只跟他打过三次交道,三次都在同一个晚上,那晚的事我怎么都不会忘记,因为卢汉纳拉在我家过夜,罗森多·华雷斯离开了河镇,再也没有回来。你们没有这方面的经历,当然不会知道那个名字,不过打手罗森多·华雷斯是圣丽塔村一个响当当的人物。他是玩刀子的好手,跟堂·尼古拉斯·帕雷德斯一起,帕雷德斯则是莫雷尔那一帮的。华雷斯逛妓院时总打扮得整整齐齐,一身深色的衣服,佩着银饰;男人和狗都尊敬他,女人们对他也另眼相看;谁都知道有两条人命坏在他手里;油光光的长头发上戴着一顶窄檐高帮呢帽;有人说他一帆风顺,给命运宠坏了。村里的年轻人模仿他的一举一动,连吐痰的架式也学他的。可是罗森多真有多少分量,那晚上叫我们掂着了。
说来仿佛离谱,然而那个大不寻常的夜晚是这么开头的:一辆红轱辘的出租马车挤满了人,沿着两旁是砖窑和荒地的巷子,在软泥地上颠簸驶来。两个穿黑衣服的人不停地弹看吉他,喧闹招摇,赶车的甩着鞭子,哄赶在白花马前乱窜的野狗,一个裹着斗篷的人不声不响坐在中间,他就是赫赫有名的牲口贩子弗朗西斯科·雷亚尔,这次来找人打架拼命。夜晚凉爽宜人;有两个人坐在马车揭开的皮篷顶上,好像乘坐一条海盗船似的。这只是一个头,还发生了许多事情,我们后来才知道。我们这些小伙子老早就聚在胡利亚舞厅里,那是高纳路和马尔多纳多河中间一个铁皮顶的大棚屋。门口那盏风化红灯的亮光和里面传出的喧哗,让人打老远就能辨出这个场所。胡利亚虽然不起眼,却很实惠,因为里面不缺乐师、好酒和带劲的舞伴。说到舞伴,谁都比不上卢汉纳拉,她是罗森多的女人。她已经去世了,先生,我多年没有再想 |
她,不过当时她那副模样,那双眼睛,真叫人销魂。见了她,你晚上休想睡着。
烧酒、音乐、女人,承罗森多看得起才骂的一句脏话,在人群中使我受宠若惊的拍拍肩膀,这一切叫我十分快活。同我跳舞的那个女的很随和,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思。探戈舞任意摆布我们,使我们若即若离,一会儿把我们分开,一会儿又让我们身体贴着身体。男人们正这样如醉如痴、逍遥自在时,我蓦地觉得音乐更响了,原来是越来越行近的马车上的吉他声混杂了进来。接着,风向一转,吉他声飘向别处,我的注意力又回到自己和舞伴身上,回到舞厅里的谈话。过了一会儿,门口响起盛气凌人的敲门和叫喊声。紧接而来的是一片肃静,门给猛地撞开,那人进来了,模样跟他的声音一般蛮横。
当时我们还不知道他叫弗朗西斯科·雷亚尔,只见面前站着一个高大壮实的家伙,一身黑衣眼,肩上搭着一条栗色围巾。我记得他脸型像印第安人,满面愠色。
门给撞开时正好打在我身上。我心头无名火起,向他扑去,左手打他的脸,右手去掏那把插在马甲左腋窝下的锋利的刀子。可是这一架没有打起来。那人站稳脚,双臂一分,仿佛拨开一个碍事的东西似的,一下子就把我撂到一边。我踉跄几步,蹲在他背后,手还在衣服里面,握着那把没有用上的刀子。他照旧迈步向前走,比被他排开的众人中间随便哪一个都高大,对哪一个都没有正眼看一看。最前面的那批看热闹的意大利人像折扇打开那样赶快散开。这个场面并没有保持多久。英国佬已经在后面的人群中等着,那个不速之客的手还没有挨着他肩膀,他一巴掌就扇了过去。这一下大伙都来劲了。大厅有好几丈长,人们从一头到另一头推推搡搡,吹口哨,啐唾沫招惹他。最初用拳头,后来发现拳头挡不住他的去路,便叉开手指用巴掌,还嘲弄似的用围巾抽打他。这样做也是为了把他留给罗森多去收拾。罗森多在最里面,不声不响,背靠着墙,一直没有动静。他一口接着一口地抽烟,似乎早已明白我们后来才看清的事情。牲口贩子给推到他面前,脸上带着血迹,后面是一群吵吵嚷嚷的人,他不为所动。尽管人们吹口哨,揍他,朝他啐唾沫,他走到罗森多面前才开口。他瞅着罗森多,用手臂擦擦脸,说了下面一番话:
“我是弗朗西斯科·雷亚尔,北区来的。我是弗朗西斯科·雷亚尔,人们叫我牲口贩子。这些混小子对我动手动脚,我全没理会,因为我要找个男子汉。几个碎嘴子说这一带有个心狠手辣、会玩刀子的人,说他绰号叫打手。我是个无名之辈,不过也想会会他,讨教讨教这位好汉的能耐。”
他说话时眼睛一直盯着罗森多。说罢,右手从袖管里抽出一把亮晃晃的刀子。周围推推搡搡的人让出了地方,鸦雀无声,瞧着他们两人。甚至那个拉小提琴的瞎眼混血儿也转过脸,冲着他们所在的方向。
这时候,我听见背后有些动静,回头一看,门口有六七个人,准是牲口贩子带来压阵的,年纪最大的一个有点农民模样,皮肤黝黑,胡子花白;他刚上前,一看到这么多女人和这么亮的灯光,竟呆着不动了,甚至还恭敬地摘下了帽子。其余的人虎视眈眈,如果有不公平的情况马上就出头干预。
罗森多怎么啦,怎么还不教训教训那个气势汹汹的人?他还是一声不吭,眼睛都不抬。他嘴上的香烟不见了,不知是吐掉还是自己掉落的。他终于说了几句话,不过说得那么慢,大厅另一头根本听不清。弗朗西斯科·雷亚尔再次向他挑战,他再次拒绝。陌生人中间最年轻的那个吹了一声口哨。卢汉纳拉轻蔑地瞅着罗森多,头发往后一甩,排开女人们,朝她的男人走去,把手伸进他怀里,掏出刀子,退了鞘,交给他,说道:
“罗森多,我想你用得上它了。”
大厅屋顶下面有一扇宽窗,外面就是小河。罗森多双手接过刀,用手指试试刀刃,似乎从没有见过似的。他突然朝后一仰,扬手把刀子从窗口扔了出去,刀子掉进马尔多纳多河不见了。我身上一凉。
“宰了你还糟蹋我的刀子呢。”对方说着抬手要揍他。这时,卢汉纳拉奔过去,胳臂勾住他脖子,那双风骚的眼睛瞅着他,气愤地说:
“别理那家伙,以前我们还把他当成一条汉子呢。”
弗朗西斯科·雷亚尔愣了一下,接着把她搂住,再也不打算松手似的,他大声吩咐乐师们演奏探戈和米隆加舞曲,吩咐找快活的人都来跳舞,米隆加像野火一般从大厅一头燃到另一头。雷亚尔跳舞的神情十分严肃,但把舞伴搂得紧紧的,不留一点空隙,使她欲仙欲死。跳到门口时,雷亚尔嚷道:
“借光腾腾地方,她在我怀里睡着啦!”
说罢,他们两个脸贴着脸出去了,仿佛随着探戈的波涛迷迷糊糊地漂流。
我肯定恼羞得满脸通红。我跟舞伴转了几个圈子,突然撂下了她。我推说里面人多太热,顺着墙壁走到外面。夜色很美,但美景为谁而设?那辆出租马车停在巷子拐角的地方,两把吉他像两个人似的端端正正竖在座位上。他们这样大大咧咧扔下吉他真叫我心里有气,仿佛量我们连他们的吉他都不敢碰。想起我们自己无能,我直冒火。我一把抓起耳朵后面别着的石竹花,扔进水塘,望了许久,脑子里什么都不在想。我希望这一晚赶快过去,明天马上来到就好了。这当儿,有人用胳臂肘撞了我一下,几乎使我感到宽慰。是罗森多,他独自一个人出了镇。
“你这个混小子老是碍事。”他经过我身边时嘀咕说,我不知道他是拿我还是拿自己出气。他顺着比较幽暗的马尔多纳多河一边走了,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我继续凝视着生活中的事物——没完没了的天空、底下独自流淌不息的小河、一匹在打瞌睡的马、泥地的巷子、砖窑——我想自己无非是长在河岸边的蛤蟆花和骷髅草中间的又一株野草罢了。那堆垃圾中间又能出什么人物?无非是我们这批窝囊废,嚷得很凶,可没有出息,老是受欺侮。接着我又想,不行,居住的地区越是微贱,就越应该有出息。垃圾?米隆加舞曲发了狂,屋里一片嘈杂,风中带来金银花的芳香。夜色很美,可是白搭。天上星外有星,瞅着头都发晕。我使劲说服自己这件事与我无关,可是罗森多的窝囊和那个陌生人的难以容忍的蛮横总是跟我纠缠不清。那个大个儿那晚居然弄到一个女人来陪他。我想,那一晚,还有许多夜晚,甚至所有的晚上,因为卢汉纳拉不是随便闹着玩的女人。老天知道他们到哪里去了。去不了太远,也许随便找一条沟,两个人已经干上了。
我终于回到大厅时,大伙还在跳舞。
我装着没事的样子混进人群,我发现我们中间少了一个人,北区来的人和其余的人在跳舞。没有推撞,有的只是提防和谨慎。音乐回肠荡气,没精打采,跟北区的人跳舞的女人一句话也不说。
我在期待,但不是期待后来出的事情。
我们听到外面有一个女人的哭声,然后是我们已经听到过的那个声音,这会儿很平静,几乎过于平静,以至不像是人的嗓音。那声音对女人说:
“进去,我的姑娘。”又是一声哭叫。接着,那个声音似乎不耐烦了。
“我让你开门,臭婆娘,开门;老母狗!”这时候,那扇摇摇晃晃的门给推开了,进来的只有卢汉纳拉一个人。她不是自动进来的,是给赶进来的,好像后面有人在撵她。
“有鬼魂在后面撵。”英国佬说。
“一个死人在撵,朋友。”牲口贩子接口说。他的模样像是喝醉了酒。他一进门,我们便像先前那样腾出了地方,他摇摇晃晃迈了几步——高大的身材,视而不见的神情——像电线杆似的一下子倒了下去。同他一起来的那伙人中间有一人把他翻过来,让他仰面躺着,再把斗篷卷成一团,垫在他脑袋下面。这么一折腾,斗篷染上了血迹。我们这才看到,他胸口有一处很深的伤口;一条猩红色的腰带,当初给马甲遮住,我没有发现,现在被涌出来的血染黑了。一个女人拿来白酒和几块在火上燎过的布片准备包扎。那男人无意说话。卢汉纳拉垂下双手,失魂落魄地望着他。大伙都露出询问的神情,她终于开口了。她说,她跟牲口贩子出去之后,到了一片野地上,突然来了一个不认识的男人,非找他打架不可,结果捅了他一刀,她发誓说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反正不是罗森多。可谁会信她的话?
我们脚下的人快死了。我想,捅他的人手腕子够硬的。不过脚下的人也是条硬汉。他进门时,胡利亚正在喝马黛茶①,茶罐传了一巡,又回到我手里,他还没有咽气。“替我把脸蒙上,”他再也支持不住了,便缓缓地说。他死在眉睫,傲气未消,不愿意让人看到他临终时的惨状。有人把那顶高帮黑呢帽盖在他脸上,他没有发出呻吟,在呢帽下面断了气。当他的胸膛不再起伏时,人们鼓起勇气取下帽子。他脸上是死人通常都有的倦怠神情,当时从炮台到南区的最勇敢的人共有的神情;我一发现他无声无息地死了,对他的憎恨也就烟消云散。
①马黛茶,南美饮料,饮用时在梨形茶罐内插一小管吮吸。
“活人总有一死。”人群中间一个女人说,另一个也若有所思地找补了一句:
“再了不起的人到头来还不是招苍蝇。”
这时候,北区来的人悄悄地在说什么,之后有两人同时高声说:
“是那女人杀死的。”
一个人朝她嚷嚷说是她杀的,大家围住了她。我忘了自己应当谨慎从事,飞快地挤了进去。我一时情急,几乎要拔刀子。我觉得如果不是所有的人,至少有许多人在瞅我。我带着讥刺的口气说:
“你们大伙看看这个女人的手,难道她有这份气力和狠心捅刀子吗?”
我若无其事地又说:
“据说死者是他那个地区的一霸,谁想到他下场这么惨,会死在这样一个平静无事的地方?我们这里本来太太平平,谁想到来了外人找麻烦,结果捅出这么大的乱子?”
鞭子自己是不会抽打的。
这当儿,荒野上逐渐响起了马蹄声,是警察。谁都明哲保身,不愿意找麻烦,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把尸体扔进河里。你们还记得先前扔出刀子的那扇宽窗吧。黑衣服的人后来也是从这里给扔出去的。大家七手八脚把他抬起来,身上一些钱币和零星杂物全给掏光,有人捋不下戒指,干脆把他的手指也剁了下来。先生们,一个男子汉被另一个更剽悍的男子汉杀死之后,毫无自卫能力,只能听任爱占小便宜的人摆弄,扑通一声,混浊翻腾、忍辱负重的河水便把他带走了。人们收拾尸体时,我觉得不看为妙,因此不知道是不是掏空了他的脏腑,免得他浮出水面。那个花白胡子的人一直盯着我。卢汉纳拉趁着混乱之际溜出去了。
维护法律的人来查看时,大伙跳舞正在劲头上。拉小提琴的瞎子会演奏几支如今不大听到的哈瓦那舞曲。外面天快亮了。小山风上的几根木桩稀稀落落的,因为铁丝太细,天色这么早,还看不清。
我家离这里有三个街区,我悠闲地溜达回去。窗口有一盏灯光,我刚走近就熄灭了。我明白过来之后,立刻加紧了脚步。博尔赫斯,我又把插在马甲左腋窝下的那把锋利的短刀抽出来,端详了一番,那把刀跟新的一样,精光锃亮,清清白白,一丝血迹都没有留下。
博尔赫斯的《玫瑰角的汉子》是一篇传世之作。这篇小说,篇幅虽短,但充满张力。作者胸有成竹,自始至终,张弓搭箭,却偏偏引而不发,将扣人心弦的悬念留到了最后。气氛紧张得令人几乎窒息;情节诡异得让人心里发毛,这样的小说可以让你过足阅读瘾。读罢,掩卷沉思,猛然醒悟,作者似乎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已射出那只叫做谜底的箭,于是,又手忙脚乱迫不及待翻开书,恨不得像高尔基读《包法利夫人》那样,一页一页对着阳光看:那艺术的奥秘究竟藏在哪里。不过,对我来说,首要问题是:那个刺死恶汉的元凶(也可称为英雄)到底是谁?否则,连小说都没读懂,哪里配谈什么艺术的奥秘?
小说中的几个重要人物:
雷亚尔:牲口贩子,因寻衅滋事最后被某人刺死。
罗森多:玩刀子的好手,当地青年人的偶像。那天晚上,不敢接受雷亚尔的挑战,落荒而逃,不知所终。
卢汉纳拉:罗森多的女友,因不满罗森多的懦弱,投进雷亚尔的怀抱。
“我”:一个崇拜罗森多的年轻人,在小说的最后,我们发现,整篇小说就是这个“我”对博尔赫斯讲述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博尔赫斯原来是听众和记录者。
事情经过:一个晚上,在人头攒动的胡利亚舞厅,赫赫有名的牲口贩子雷亚尔前来找人打架拼命。他径直走到好汉罗森多面前,直截了当下战书:
“我是弗朗思斯科•雷亚尔,北区来的。我是弗朗思斯科•雷亚尔,人们叫我牲口贩子,这些混小子对我动手动脚,我全没理会,因为我要找个男子汉。几个碎嘴子说这一带有个心狠手辣、会玩刀子的人,说他绰号叫打手。我是个无名之辈,不过也想会会他,讨教讨教这位好汉的能耐。”
舞厅里的众人急切盼着罗森多动手,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牲口贩子。然而,令人失望的是,罗森多像懦夫一样拒绝了对方指明道姓的挑战。雷亚尔不罢休,再次挑战,罗森多不知羞,再次拒绝。这时,罗森多的怯懦,惹恼了他的那位天生丽质的女友卢汉纳拉,这位有一双风骚迷人眼睛的女人“轻蔑地瞅着罗森多,头发往后一甩,排开女人们,朝她的男人走去,把手伸进他怀里,掏出刀子,褪了鞘,交给他,说道:‘罗森多,我想你用得上它了。’”然而,罗森多接下来的表现令人更加失望、不解。“罗森多双手接过刀,用手指试试刀刃,似乎从没有见过似的。他突然朝后一仰,扬手把刀子从窗口扔了出去,刀子掉进马尔多纳河不见了。”
雷亚尔不屑和这个懦夫动刀子了,他轻蔑地对这个昔日不可一世的英雄说:“宰了你还糟蹋我的刀子呢。”卢汉纳拉愤怒了,她投入雷亚尔的怀抱里,以此羞辱从前的男友(也有可能是为了激怒罗森多,唤醒他的血性,从而接受雷亚尔的挑战,捍卫一个英雄好汉的尊严)。雷亚尔和卢汉纳拉紧紧搂抱在一起,疯狂扭动的躯体如野火一样从舞厅一头燃到另一头,终于两人“脸贴着脸出去了”。
“我”因为偶像的轰然崩塌而失去精神支柱,内心郁闷无比,也步出大厅,到外面透透气。在路上,“我”撞上一个人,此人正是过去的英雄今晚的狗熊罗森多。罗森多还恼羞成怒地对我嘀咕了一句:“你这个混小子老是碍事。”
待我再次回到舞厅后不久,有两个人冲了进来。前面是卢汉纳拉,后面是个身材魁梧的男人,他脚步踉跄,进来后就摔倒在地。他就是牲口贩子雷亚尔。他的胸口有一处很深的伤口。不一会,他因伤势过重死掉了。
那么,是谁杀死雷亚尔?一直和他呆在一起的卢汉纳拉理应心知肚明,我们看看她是怎么描述当时的情景的:
“他胸口有一处很深的伤口;一条猩红色的腰带,当初给马甲遮住,我没有发现,现在被涌出来的血染黑了。一个女人拿来白酒和几块在火上撩过的布片准备包扎。那男人无意说话。卢汉纳拉垂下双手,失神落魄地望着他。大伙都露出询问的神情,她终于开口了。她说,她跟牲口贩子出去之后,到了一片野地上,突然来了一个不认识的男人,非找他打架不可,结果捅了他一刀,她发誓说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反正不是罗森多。可谁会信她的话?”
作者故意在这里布下迷魂阵。卢汉纳拉看到了那个捅死雷亚尔的人,她说不认识这个人,并说这个人肯定不是罗森多,但作者又加了一句“可谁会信她的话?”如此一来,问题就复杂了,也就是说,卢汉纳拉的话有真有假,哪句是假话,我不敢断定,我可以断定的是,至少有一句是真话。我认为,卢汉纳拉说那人肯定不是罗森多,是一句真话。为什么?因为卢汉纳拉投入雷亚尔怀抱就是因为恨罗森多不争气不敢接受对方的挑战,而她投入雷亚尔的怀抱,目的之一就是激怒男友,唤醒他内心的血性从而和雷亚尔决一死战。倘若真是罗森多刺死了雷亚尔,她一定兴高采烈,还会如现在这样失神落魄吗?而且她会四处宣传罗森多恢复了昔日英雄的本色干掉了这个寻衅滋事的家伙,难道她不想在众人面前为自己的男友正名吗?可见,刺死雷亚尔的不是罗森多。既然她那么迫切希望罗森多能接受挑战,那么当罗森多终于下手后,她绝无可能掩盖自己男友的英雄行为,从而让罗森多给众人留下懦夫的印象并因此永远蒙羞。
既然排除了罗森多,那么,嫌疑人还剩下两位。一是卢汉纳拉本人,一是作品中的“我”。让我们逐一分析一下。
卢汉纳拉。显然,她有杀人动机,男友被雷亚尔当众羞辱,作为一位有血性的女人,她能咽下这口气吗?于是,她卖弄风骚,将雷亚尔勾引到野外一僻静处,趁雷亚尔春心荡漾欲火中烧之际,在对方试图进入她的身体时,她抽出对方的刀刺入对方胸口。
舞厅中至少有两人,所持观点与笔者相同,因为,舞厅中,“有两人同时高声说”:“是那女人杀死的。”
然而,作品中的“我”却不同意这一看法,请看他为卢汉纳拉的“辩解”:“你们大伙看看这个女人的手。难道她有这份气力和狠心捅刀子吗?”
平心而论,“我”说的在理,卢汉纳拉有捅刀子的“狠心”,但应该缺少必要的“气力”。雷亚尔是个少见的壮汉,卢汉纳拉想刺死对方,难度系数太高。这样一来,卢汉纳拉的嫌疑可排除了。那么,嫌疑人只剩下最后一个了,就是作品中的“我”。按排除法,共有三名嫌疑人,排除两个,第三个就是当然的“元凶”。当然,如果我这样来判案,案犯和旁观者都不会心服口服的。也就是说,我必须拿出证据。好在作者博尔赫斯已给我们留下充分的证据。请让我逐一提供。
“我”崇拜罗森多,和村里的年轻人一样,喜欢模仿罗森多的一举一动,“连吐痰的架式也学他的”。无疑,罗森多是“我”心目中的偶像,我的精神支柱,但令“我”猝不及防而又黯然神伤的是,在雷亚尔前来挑衅的那晚,“我”的偶像在一瞬间轰然倒塌了。突然之间失去了精神支柱,“我”自然会丧魂失魄,怒火中烧。“我”走出舞厅,沿着马尔多纳多河一边走,一边陷入沉思。从他内心的思绪中,我们可找到他的作案动机。
“我继续凝视着生活中的事物——没完没了的天空、底下独自流淌不息的小河、一匹在打瞌睡的马、泥地的巷子、砖窑——我想自己无非是长在河岸边的蛤蟆花和骷髅草中间的又一株野草罢了。那堆垃圾中间又能出什么人物?无非是我们这批窝囊废,嚷得很凶,可没有出息,老是受欺侮。接着我又想,不行,居住的地区越是微贱,就越应该有出息。”
你看,本来,“我”把罗森多当做英雄,而现在,罗森多的糟糕表现使我痛苦地意识到,这个肮脏不堪的地方哪会出什么英雄?“那堆垃圾中间又能出什么人物?无非是我们这批窝囊废,嚷得很凶,可没有出息,老是受欺侮。”然而,“我”到底不能接受这样的现实,“不行,居住的地区越是微贱,就越应该有出息。”也就是说,既然别人做不了英雄,那就自己去做吧。在这种念头驱使下,“我”干了一件英勇的事——刺死雷亚尔。
在“我”的心目中,罗森多是英雄,卢汉纳拉则是美女,英雄配美女可谓天经地义,所以,尽管“我”也很喜欢卢汉纳拉,但却不敢存一丝觊觎之心。而现在不同了,现在美女卢汉纳拉和牲口贩子雷亚尔混在了一起,想到这一点,“我”就像吞下一只苍蝇那样反胃、呕心。而且“我”知道,卢汉纳拉不是一个随便的女人,她不惯逢场作戏,一旦看中某个男人,她会死心塌地忠贞不渝。于是“我”有了这样的想法:
“我使劲说服自己这件事与我无关,可是罗森多的窝囊和那个陌生人的难以容忍的蛮横总是跟我纠缠不清。那个大个儿那晚居然弄到一个女人来陪他。我想,那一晚,还有许多夜晚,甚至所有的晚上,因为卢汉纳拉不是随便闹着玩的女人。老天知道他们到哪里去了。去不了太远,也许随便找一条沟,两个人已经干上了。”想到这里,作为一名热血男儿,想必会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的。
如此看来,“我”刺杀雷亚尔的动机有二:
一, 这个蛮横的牲口贩子摧毁了“我”心目中的偶像;
二, 这个肮脏的外地家伙玷污了“我”心目中的女神。
不过,仅凭动机是不能结案的。且慢,让我们睁大眼睛,来一次跟“踪”追击,从文本里找到需要的证据。
“我”在外面除了游荡,还干了什么,作者没有说。待“我”再次回到舞厅,作者意味深长地写道:
“我装着没事的样子混进人群,我发现我们中间少了一个人,北区来的人和其余的人在跳舞。”请注意这句,“我装着没事的样子混进人群”,如果确实“没事”,为什么还要装呢?这说明“我”确实干了一件会惹来麻烦的事。
当有人怀疑是卢汉纳拉刺死了雷亚尔时,“我”的表现十分反常。请看:
“一个人朝她嚷嚷说是她杀的,大家围住了她。我忘了自己应当谨慎从事,飞快地挤了进去。我一时情急,几乎要拔刀子。”
“我”为什么说“自己应当谨慎从事”呢?因为自己干了一件可怕的事,当然就要“谨慎从事”了;“我”为何“一时情急,几乎要拔刀子”,因为“我”知道事情的真相,知道卢汉纳拉是无辜的,不想让卢汉纳拉替自己背黑锅,所以才十分着急十分愤怒的。
接下来,作者告诉我们警察来了,于是众人把雷亚尔的尸体扔进窗外的河里。因为“谁都明哲保身,不愿意找麻烦。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把尸体扔进河里。”这段文字的最后一句话是“卢汉纳拉趁着混乱之际溜出去了。”这一句是闲笔吗?不是。因为作者写这句话是想提醒读者注意,卢汉纳拉溜出去了,那么,她会溜到哪里去呢?如果你最终知道她溜到哪里去了,相信你也就成功破获了这个案子。如果你知道她溜出去朝某个住处直奔而去,那么,你会恍然大悟,发一声感慨:原来如此!
当然,如果作者不给暗示,你我都不能确定卢汉纳拉跑哪里去了。在小说的结尾,老谋深算的博尔赫斯还是以欲说还休的方式给我们一定的暗示:
“我家离这里有三个街区,我悠闲地溜达回去。窗口有一盏灯光,我刚走近就熄灭了。我明白过来之后,立刻加紧了脚步。”
窗口有一盏灯光,说明屋内有人在等候着谁,而“我”刚走近,灯光就熄灭了,说明里面那个人等的正是“我”。“我明白过来”,说明我知道是谁在等自己,“立刻加紧了脚步”说明屋内那个人也正是“我”渴望见到的人,那么,屋内的人是谁?对,你猜对了,屋内人只能是卢汉纳拉。你怀疑我的结论吗?那么,让我们把视线返回到小说的开头,作者明明写到:“那晚的事我怎么都不会忘记,因为卢汉纳拉在我家过夜”。
我们知道,整个晚上,“我”和卢汉纳拉要么在舞厅,要么在野外,接近凌晨时,“我”才回家,如果此刻卢汉纳拉不在“我”家,那么卢汉纳拉那晚就不可能在“我”家过夜的。卢汉纳拉为什么要在我家过夜?当然是因为“我”刺死了牲口贩子雷亚尔给罗森多和卢汉纳拉雪了耻且以此证明,“我”才是当地真正的英雄,那么,卢汉纳拉,这个多情而刚烈的女人,当然要奖赏给“我”一个“我怎么都不会忘记”的消魂之夜。这个情节倒让我想起陈璧君,当汪精卫决定舍身刺杀摄政王时,陈对汪说,我没有什么送给你,就陪你睡一晚吧。看来,刚烈女子,不分中外,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如果所有这些证据还不能说服你,那请你盯紧小说的最后一句话:
“博尔赫斯,我又把插在马甲左腋窝下的那把锋利的短刀抽出来,端详了一番,那把刀跟新的一样,精光锃亮,清清白白,一丝血迹都没有留下。”
当“我”得知家中有位美女在等自己时,为何一边加快脚步,一边还有心思把刀抽出来看看呢?因为,那个美女的到来要归功于这把刀啊!博尔赫斯还是相当仁慈的,他怕我们误读,特别强调“那把刀跟新的一样,精光锃亮,清清白白,一丝血迹都没有留下”,倘若这把刀确实是新的,倘若这把刀根本没刺过人,它当然不会留下丝毫血迹,而只有这把刀当晚刺死了一个恶汉,居然没有留下一丝血迹,才值得一提,值得“我”和读者发一声赞叹的。还有一个证据这里也不妨说一下。细心的读者,你是否记得,那天晚上,“我”和牲口贩子有过几次照面?我来告诉你,在小说中,作者只写了“我”和雷亚尔见了两次面,第一次,“我”在舞厅目睹了牲口贩子蛮横地向罗森多挑战;第二次是在舞厅目睹了被人刺伤的牲口贩子跌倒在地,并很快一命呜呼。然而小说的开头,作者说的是“我只跟他(指牲口贩子雷亚尔)打过三次交道,三次都在同一个晚上”,那么,“我”和牲口贩子的另一次交道,发生在哪里?作者没有写,省略了,但我们应该可以推出,两次交道是在舞厅里,第三次交道只能发生在舞厅外面,作者为何对“我”和牲口贩子第三次交道缄口不提,原因还需要我说吗?如果作者把第三次两人是如何打交道的如实写来,那这篇小说还值得我们在此罗嗦吗?
“博尔赫斯,我又把插在马甲左腋窝下的那把锋利的短刀抽出来,端详了一番,那把刀跟新的一样,精光锃亮,清清白白,一丝血迹都没有留下。”
小说最后的这句话暗示我们,作家是以作品中的当事人“我”的口吻来讲述这个故事的,自始至终是“我”在讲那晚的故事,而作家博尔赫斯不过是个忠实的听众和记录者。博尔赫斯非常喜欢也非常善于通过叙述人称的转换来使小说给读者产生一种冲击力。那篇著名的《剑疤》在这方面表现得更充分更出色。
笔者判案过程就是这样。下面说说残雪。残雪女士在其专著《解读博尔赫斯》(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中有一章专门谈到了这篇《玫瑰角的汉子》,然而由于残雪读得粗疏,她得出的结论非常离谱:
“高明的作者以巧夺天工的天才在结局方面留下了悬念:罗森多是怯懦、卑劣到了极点,从而借助自己的女人的掩护进行了无耻的暗杀后逃跑了呢,还是压抑到极点,火山终于爆发,进行了一场壮烈的搏斗才杀死了雷亚尔?两种可能性同时存在,任何单方面的推理都得不出结论。”
残雪认为,肯定是罗森多杀死了牲口贩子雷亚尔,她没有给出任何证据,就想当然地得出如此经不住推敲的结论。作为读者,当然允许其“大胆的假设”,但没有“小心的求证”,你的假设恐无法服人。
结论是错误的,但这不妨碍残雪在此基础上作一番貌似深刻的挖掘和离题万里的引申。
“但这正是妙处。只有将这两种可能性看作人性中不可分的两个面,才会描绘出完整丰满的人的立体形象。人如果承受不了自己身上的丑恶,他就无法进行认识自我的事业。罗森多的选择是及其艰难的,作为人类当中的英雄,他身上的光辉使得他的阴暗面比一般人更黑暗。他将刀子扔进马纳多纳多河的瞬间便是决心已下定的瞬间,这个决心就是卑鄙到底,无耻地活下去,但并非对自己的无耻麻木不仁,而是意识到并受到自我意识的残酷折磨,与此同时还要暗中策划复仇的事业。罗森多,这个垃圾堆里的无赖们的头领,终于为人们做出了活的榜样。最恶心的与最令人神往的是一个。”
不管这番话多么深刻,它与博尔赫斯的创作初衷,与罗森多这个人物已经相距不可以道里计,因为,所谓罗森多“将刀子扔进马纳多纳多河的瞬间便是决心已下定的瞬间,这个决心就是卑鄙到底,无耻地活下去,但并非对自己的无耻麻木不仁,而是意识到并受到自我意识的残酷折磨,与此同时还要暗中策划复仇的事业”,完全是毫无根据的臆测。所以,残雪这番话如同呓语那样让人不知所云。
对于用心良苦,用文字构筑迷宫的作者博尔赫斯而言,读者残雪漫不经心的阅读是一种伤害。
除了情节安排上的天衣无缝外,这篇小说的结构艺术也十分精妙,已达炉火纯青之境。笔者概述如下:
1、妙不可言的对称。博尔赫斯在一篇文章中曾提到,在此篇小说,他“使故事像一种图表或对称的图形一样发展。”(见《博尔赫斯文集•文论自述卷》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年出版第147页)牲口贩子雷亚尔在舞厅出现两次,第一次是蛮横地要和罗森多交手;第二次则是绝望地和死神“握手”。另一个例子是舞厅里的窗子,第一次扔出去的是一把刀子;第二次扔出去的是一具尸体。还有,当牲口贩子闯进舞厅时,“我”拔出了刀子,而对方不屑动手;待牲口贩子拔出刀子后,罗森多也没动手,两把拔出的无用武之处的刀子,在此也构成对称。不过这两把拔出的刀子后来在舞厅外面却有一场激烈的格斗。
2、无处不在的暗示。关于暗示,前文已有所涉及。这里补充两例。当“我”第二次回到舞厅后,作者写道;“我在期待,但不是期待后来的事”,由此可知,“我”在外面和雷亚尔激烈格斗后,以为把对方刺死了,所以他回到舞厅是在“期待”美女卢汉纳拉,但牲口贩子居然没死,跟着卢汉纳拉进来,而这自然不是“我”所期待的“后来”的事。
当牲口贩子终于咽气后,作者写道:“我一发现他无声无息地死了,对他的憎恨也就烟消云散。”这句话暗示,“我”对死者的态度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正因为有了这一变化,“我”在接下来才会说出这么一番话:“据说死者是他那个地区的一霸,谁想到他下场这么惨,会死在这样一个平静无事的地方?我们这里本来太太平平,谁想到来了外人找麻烦,结果捅出这么大的乱子?”“我”说这番话,其实是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表面上是告诉别人,牲口贩子来闹事,死了活该,骨子里则是自我安慰,以求得良知上的安宁。在这篇小说中,那些隐秘的暗示如同无形的灯绳,找到它们,幽暗的“迷宫”才会豁然被照亮。
3、“别有用心”的省略。博尔赫斯的“省略”和海明威的“省略”是不同的,海氏的“省略”是真正的“省略”,你用不着去猜,因为没有谜底,再猜也是白费功夫;而博氏“省略”则是为了激发你去猜,你不猜,小说你就永远也读不懂读不透。比如作者在开头说,“我”跟牲口贩子雷亚尔打过三次交道,三次都在同一个晚上,而作者只交代了两次,如果你不去猜另一次交道在何时何地打的,那作者的意图你就无法领会。总之,小说中的每句话每个细节,你都不能等闲视之更不能轻易放过。读这样的小说,如同和高手对弈,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作家精心烹饪的这道菜,我们必须细嚼慢咽,否则,我们不仅要“暴殄天物”,而且也无法领略其中的深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