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颁发的2021~2022年度“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证书,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协会于2022年4月13日发出(2022)浙安健协秘字第7号《关于“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换发证书的通知》,开展换发证工作,申报阶段自2022年4月15日开始起至9月30日结束。
现将申报阶段的工作通报如下:
1、已经将申报资料发送到协会秘书处邮箱(1055370631@qq.com)的会员单位有45家,占会员单位中流通企业的85%。
2、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颁发证书,是协会在会员单位中加强行业自律,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监管,为用人单位采购、招标购买劳动防护用品时提供重要参考,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放心配备使用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降低劳动防护风险提供服务。根据协会章程第十二条的规定、会员单位如果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除有特殊原因外,视为自动退会,所以要求会员单位应该交纳2021年、2022年的会费(个别会员单位2021年交纳的是2020年的会费,还需提供2020年的会费交纳凭证)。
现将申报阶段的工作通报如下:
1、已经将申报资料发送到协会秘书处邮箱(1055370631@qq.com)的会员单位有45家,占会员单位中流通企业的85%。
2、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颁发证书,是协会在会员单位中加强行业自律,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监管,为用人单位采购、招标购买劳动防护用品时提供重要参考,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放心配备使用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降低劳动防护风险提供服务。根据协会章程第十二条的规定、会员单位如果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除有特殊原因外,视为自动退会,所以要求会员单位应该交纳2021年、2022年的会费(个别会员单位2021年交纳的是2020年的会费,还需提供2020年的会费交纳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