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旅游管理体制评述之一 【续上文】
2018-03-01 11:12阅读:
各国旅游管理体制评述之一
【续上文】
(三)欧洲
1.单设国家旅游部(局)的国家
(1)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旅游机构,下设统计和人事部门、旅游和酒店服务认证部、营销部门/旅游信息中心。
(2)克罗地亚共和国原为海洋、旅游、交通和发展部,现为旅游部。
(3)塞尔维亚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4)摩纳哥公国旅游和会议管理局。
(5)蒙迪内哥罗旅游部。
(6)希腊旅游部,曾为文化和旅游部、旅游与航空部。
2.旅游部与文化/体育部结合的国家
(1)英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旅游局的前身是创建于1929年的英国旅游协会。根据1969年《旅游发展法》设立英国旅游局,隶属于就业部,现隶属于文化、传媒和体育部。英国旅游局的主要职能是宣传促销、促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下设秘书处、旅游市场委员会、旅游设施委员会、旅游开发委员会、饭店餐馆委员会、文物遗产委员会。现为英国政府的旅游推广机构,负责在全世界推广不列颠(包括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地区)的旅游资源及品牌,在35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办事处,制定并实施英格兰国内市场开发战略,在国内推广英格兰旅游。威尔士和苏格兰的国内推广由威尔士旅游局和苏格兰旅游局各自负责。主要旅游行业组织有英国旅游协会(其成员有船运公司、铁路、饭店和有度假地的地方政府)、旅行商协会、饭店与餐馆协会、导游协会等民间行业组织。
(2)俄罗斯联邦1992年成立国家旅游总局,后与文化部合并组成文化与旅游部。2004年建立俄罗斯旅游署,直属于俄罗斯政府。普京就任总统、组建经济发展与贸易部后,国家旅游总局又置于该部内,主要职能是旅游对外联络和宣传促销。2008年改为体育、旅游和青年部,由1名副部长主管旅游,下辖旅游促进和国际合作司、青年政策和社会关系司。在体育、旅游和青年部指导下,联邦旅游发展署执行国家旅游政策,承担旅游国际交流合作项目,下设5个局:酒店与旅游机构分析局、政法局、国际合作局、国内旅游与旅游项目规划与发展局、管理局。主要旅游行业组织有俄罗斯旅游协会、旅游批发商协会和“无国界世界”旅游协会(旨在通过免签方式扩大入境旅游的旅行社组织,主要成员为特许经营中俄免签协议的旅行社)。
(3)意大利共和国1919年成立国家旅游局,曾隶属工业、商业、手工业部管辖。后设文化遗产与旅游部,总理府内曾设旅游国务秘书,负责协调旅游事务。2009年5月成立旅游部,下设意大利形象推广使命协调局和旅游竞争发展局(该局内设国家旅游局、阿尔卑斯协会和汽车俱乐部)。在国外设有27个旅游办事处和35个联络处。从1935年起各省相继成立旅游局。各地旅游局在执行全国旅游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计划时,享有相当大的自主权。2011年11月新内阁设旅游与体育部。
(4)比利时文化部,下设旅游局。
(5)阿尔巴尼亚共和国旅游、文化、青年和体育部。
(6)波兰共和国体育与旅游部,下设旅游局,负责旅游宣传促销的是波兰旅游推广机构。
(7)马耳他共和国旅游、文化和环境部,下设国家旅游局。
(8)斯洛伐克共和国,据《2011/2012世界知识年鉴》,为文化和旅游部。据世界旅游组织网站,为运输、建设和区域发展部。
(9)摩尔多瓦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10)乌克兰文化和旅游部,下设国家旅游与度假服务局。
(11)圣马力诺共和国旅游、体育、经济计划和公用事业国际关系部(《2011/2012世界知识年鉴》)。另据世界旅游组织网站,设旅游、体育、通信、运输和经济合作部。
3.旅游部与商贸等部结合的国家
(1)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联邦众议院和联邦参议院分别下设旅游委员会,具体负责旅游立法推进与旅游业政策审议。
政府管理机构:德国联邦经济与技术部,下设中小企业与旅游事务国务秘书1人及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联邦旅游事务的管理与协调。经济部设有旅游顾问委员会,成员包括大企业、旅游协会、交通部门、工会、媒体等各行业代表,
共同讨论旅游事务,由经济部制定产业政策,并向联邦政府提交财政预算。
市场推进机构:①德国旅游协会,代表产业群体向联邦政府和国会提交产业诉求并争取权益,是产业与政府、国会间的重要沟通平台,主要是德国旅游协会、旅行商协会、酒店及餐饮业协会等,拥有6000多会员。②德国旅游中心(又称“德国国家旅游局”)
受联邦经济与技术部委托,具体负责德国国家旅游形象推广,促进德国多元国际旅游目的地地位,下设人力资源部、企业沟通部、战略规划部、海外办事处管理部、国内市场部、媒体管理部、市场营运部、合作伙伴与市场研究事务部,以及后勤服务营运中心。在国外设有29家旅游办事处及代理机构。
由于德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政府负责整个国家的形象推广和营销管理,各州具体负责地方市场管理和推广,联邦政府与各州相互独立。各州均有自己的政府、议院、协会以及旅游中心等相关机构,个别州也在海外派驻旅游办事处。德国整体的旅游形象推广由联邦政府负责,推广工作和资金运用均由联邦经济与技术部委托给国家旅游局具体负责。联邦州的旅游形象推广由各州自行负责,资金主要由州财政支付以及赞助获得。
(2)法兰西共和国的旅游行政管理机构是法国竞争力、工业和服务总局。根据1910年《财政法》成立国家旅游局,1993年起该局设在公共工程、住房和交通部内,主要职责是制定关于旅游企业的法规条例。1997起由1名副部级的国务秘书专管旅游局。2009年初,法国旅游局并入经济、工业和就业部,并与法国企业总局、商业、手工业、服务业与自由职业局合并,组成法国竞争力、工业和服务总局。该总局内设有旅游、商业、手工业与服务司,该司之下设旅游处。
旅游推广与开发机构是法国旅游署。2009年5月由“法兰西之家”与法国旅游观察发展局联合创建法国旅游署,为非官方性质,主要职责是:法国旅游市场的营销与宣传推广,在世界各地设有35个海外办事处;企业资质的标准制定和认可;旅游工程项目策划。法国旅游发展署大约有40名旅游业相关专家。
(3)西班牙王国于1996年前设旅游与贸易部,1996年撤销旅游与贸易部,旅游总局并入经济财政部,由贸易、旅游及中小企业国务秘书处(副部级)主管旅游总局。2000年后改由贸易与旅游国务秘书处主管旅游总秘书处,该总秘书处下设旅游研究所、合作协调司、竞争发展司和旅游促进会。现设工业、商业和旅游部,下设旅游国务秘书处,该秘书处下辖国家旅游局、国营宾馆和国家旅游创新与技术管理公司。国家旅游局内分设旅游规划和协调司、海外促销和商业化司、开发和可持续化司、合作和竞争力司、海外旅游办事处、旅游研究所和马德里会展中心。在国外设有33个旅游办事处。
各自治区政府均有旅游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旅游管理,但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名称很不统一(如安达卢西亚自治区设旅游与体育局,卡斯蒂利亚—莱昂自治区和加泰罗尼亚自治区设工商旅游局)。地方旅游行政部门享有较大自主权,与中央旅游行政部门没有从属关系。
(4)奥地利共和国经济与劳工部,下设国家旅游局,主要从事旅游推广,在国外设有20家旅游办事处。旅游行业组织有奥地利联邦经济商会(内设旅游与休闲部)、旅馆业主协会、旅行代理商和批发商协会等。各州、市、镇的旅游局主要的职能是独立开展宣传促销活动。另据世界旅游组织网站,奥地利设有旅游和历史文物部,内设国际旅游与历史文物局和国际旅游事务局。
(5)瑞士联邦于1918年成立瑞士旅游办公室,并在巴黎等地设立旅游办事处。1999年改为瑞士国家旅游局。目前,瑞士国家经济部的国家经济事务处内设旅游委员会,该委员会是制定旅游政策和长期规划的行政机构,其下设置的国家旅游局是个半官方的协会性质的机构,主要任务是从事国家级的旅游宣传促销工作。经费来源主要靠政府拨款,其次依次是组织成员会费、经营性收入和其他非经营性收入,有668个会员。瑞士各地还有区域性的旅游局。在36个国家设有旅游办事处。另据世界旅游组织网站,瑞士国家经济总局秘书处下设国家旅游局和促销活动理事会。联邦旅游局与各地旅游局在行政、财政上独立活动,在市场促销上是合作伙伴关系。
(6)芬兰共和国贸易与工业部,下设旅游局,由外交部、财政部、交通部、饭店餐饮业和地方代表组成的旅游理事会领导。1973年成立芬兰国家旅游局,在各市镇设有旅游办公室。
(7)挪威王国贸易与旅游部,下设旅游局。
(8)丹麦王国曾设旅游部,1996年撤销旅游部。现由商业和经济部,主管全国旅馆业,下设国家旅游局。
(9)冰岛共和国工业、能源和旅游部,下设旅游局。
(10)卢森堡公国旅游、中小企业部,下设旅游局。
(11)塞浦路斯共和国能源、贸易、工业和旅游部,下设旅游局。
(12)安道尔公国原为旅游与环境部,现为旅游、贸易与产业部。
(13)直布罗陀旅游、贸易和港口部,下设旅游局。
(14)荷兰王国经济事务部,下设旅游局(又称“旅游/会议促进局”),为公共法人。负责旅游宣传推广的是荷兰旅游委员会。在国外设有13家旅游办事处。
(15)葡萄牙共和国经济部,下设国家旅游局,由1名旅游国务秘书负责,财政自立,自主运行。有22家驻外办事处。
(16)捷克共和国交通、建设与地方发展部,下设旅游局。
(17)罗马尼亚曾设旅游部,后为区域发展与旅游部。现为中小企业、商业环境和旅游特派部。在外国设有16个旅游办事处,国内设有旅游信息中心。
(18)匈牙利共和国国家经济部,下设国家旅游局。
(19)保加利亚共和国经济、能源与旅游部,下设旅游局。
(20)立陶宛共和国经济部,下设国家旅游局。
(21)马其顿共和国经济部,下设旅游发展署旅游与遗产局。
(22)拉脱维亚共和国经济部,下设旅游发展署。
4.旅游部与交通部结合的国家
爱尔兰,据《2011/2012世界知识年鉴》,为交通、旅游和体育部,下设国家旅游局,负责旅游宣传推广的是爱尔兰旅游委员会和公私合作的“海外旅游促销机构”。
5.旅游部与环境部结合的国家
(1)黑山可持续发展和旅游部。
(2)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波黑)联邦环境和旅游部。
6.旅游设在外交部内的国家
瑞典王国外交部下设旅游局,对外旅游宣传推广的工作由公私合作的瑞典旅游开发公司负责。
(四)美洲
1.单设旅游部的国家
(1)巴西联邦共和国原隶属通商产业旅游部,2003年1月设立旅游部。旅游部为国家旅游体系的中心,负责规划、发展、规范、协调和监察旅游活动,具体承担制定和落实旅游政策和规划、对内对外开展旅游宣传和推广、改善旅游基础设施、核准旅游经营者、提升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就业以及将旅游业发展成果惠及其他部门的职能。
(2)墨西哥合众国旅游部。设有部际间旅游执行委员会,各州成立旅游促进委员会。1999年设立墨西哥旅游促进委员会(又译旅游局),主要职能是海外旅游宣传促销,在国外设有16家旅游办事处。全国31个州均设有旅游局,业务上受国家旅游部指导,行政上归各州政府管辖。
(3)厄瓜多尔共和国旅游部。199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