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释之税碎念·解读-5
海南,境内新关税区(关境)
国家级税收洼地
摘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全岛将成为境内新关税区,关境内将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2035年前,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负面清单行业除外),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为私募投资基金等投资退出、上市公司限售股减持、跨关境线上线下交易利润归集等等税收筹划提供了较大的空间。
6月1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方案规定,将海南全岛划为与大陆相独立的关税区,按照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分阶段的原则,逐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一、零关税
全岛封关运作前,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
2025年前,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外,对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实行“零关税”负面清单管理; [1]
海南,境内新关税区(关境)
国家级税收洼地
摘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全岛将成为境内新关税区,关境内将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2035年前,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负面清单行业除外),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为私募投资基金等投资退出、上市公司限售股减持、跨关境线上线下交易利润归集等等税收筹划提供了较大的空间。
6月1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方案规定,将海南全岛划为与大陆相独立的关税区,按照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分阶段的原则,逐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一、零关税
全岛封关运作前,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
2025年前,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外,对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实行“零关税”负面清单管理;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