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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党员会议及活动请假的规定

2011-03-14 14:56阅读:
关于学生党员会议及活动请假的规定

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或计划的党内活动期间,除与课程时间冲突、生病、开展工作需要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外,党员一般不应请假;确有必要的,应事先书面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二、一学期无故缺席会议或党内活动一次者,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书面检讨;无故缺席累计二次者,在党支部范围内通报批评;无故缺席累计达三次或三次以上者,由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是否给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或“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决议;两次会议无故迟到,视同无故缺席一次。

服装设计与工程系党总支
200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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