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教研成果评价指标
校本教研成果评价的指标体系是一定的价值取向和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相结合的产物,具有评价的客观性、可测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的特点。
校本教研成果的评价方法有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大类。定性评价主要是依据评价标准对研究成果作出评语式的鉴定;定量评价是通过数量化的评方法来判定研究成果的质量和价值。对校本教研而言,较为有效的评价方法则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定性方法为主,定量方法为辅。这样既给出定性的结论,也给出量化的信息,可使评价较为客观公正。
在一定条件下,校本教研成果评价不妨借鉴教育科研成果的评价标准而从理论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两方面去评判。理论价值主要是指研究成果在整个教育科学知识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它在指导教育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影响大小。实践应用价值主要是指研究成果在现实教育过程中的推广意义、使用价值、适用范围和可行性。而研究成果的理论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又大致决定于研究成果自身的科学性、实践性和创新性。
基于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的内在规定性以及校本教研的价值取向,校本教研成果评价的指标体系的建构不妨采取“分因素评价”和“综合评价”的模型。分因素评价的优点是评价指标和具体分值明确,根据各指标的重要程度赋予相应的权值,较好体现了各指标在指标体系中的地位,评价较为客观。但是,分因素评价会出现人为割裂成果价值的现象——个别评价因素有可能“掩盖”成果的一些弱点;成果中某些弱点的累积又可能抹杀其整体上的长处,从而否定了成果中某些可贵的成分。此外,分因素评价的结果往往拉不开距离,会导致成果水平悬殊而分值却相差无几的情形出现。因此,在分因素评价后还必须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从整体上权衡考量,可以避免评价中的一些偏颇。分因素评价和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从下述内容可见一斑。
1.分因素评价的指标
分因素评价是对校本研究成果的内在品质和研究过程作较为细致地分析的评价方法,其评价指标如次:
(1)科学性。科学性是研究成
校本教研成果评价的指标体系是一定的价值取向和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相结合的产物,具有评价的客观性、可测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的特点。
校本教研成果的评价方法有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大类。定性评价主要是依据评价标准对研究成果作出评语式的鉴定;定量评价是通过数量化的评方法来判定研究成果的质量和价值。对校本教研而言,较为有效的评价方法则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定性方法为主,定量方法为辅。这样既给出定性的结论,也给出量化的信息,可使评价较为客观公正。
在一定条件下,校本教研成果评价不妨借鉴教育科研成果的评价标准而从理论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两方面去评判。理论价值主要是指研究成果在整个教育科学知识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它在指导教育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影响大小。实践应用价值主要是指研究成果在现实教育过程中的推广意义、使用价值、适用范围和可行性。而研究成果的理论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又大致决定于研究成果自身的科学性、实践性和创新性。
基于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的内在规定性以及校本教研的价值取向,校本教研成果评价的指标体系的建构不妨采取“分因素评价”和“综合评价”的模型。分因素评价的优点是评价指标和具体分值明确,根据各指标的重要程度赋予相应的权值,较好体现了各指标在指标体系中的地位,评价较为客观。但是,分因素评价会出现人为割裂成果价值的现象——个别评价因素有可能“掩盖”成果的一些弱点;成果中某些弱点的累积又可能抹杀其整体上的长处,从而否定了成果中某些可贵的成分。此外,分因素评价的结果往往拉不开距离,会导致成果水平悬殊而分值却相差无几的情形出现。因此,在分因素评价后还必须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从整体上权衡考量,可以避免评价中的一些偏颇。分因素评价和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从下述内容可见一斑。
1.分因素评价的指标
分因素评价是对校本研究成果的内在品质和研究过程作较为细致地分析的评价方法,其评价指标如次:
(1)科学性。科学性是研究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