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 蒋舸】无可奈何的大泄密 (转载)
2013-05-12 17:01阅读:
狮城归来,不少媒体援引加拿大汉学家王健先生对大决赛的评点,说武汉大学队“表现出很强的语文能力和非常丰富的词汇底蕴,但对方在逻辑思维和内容说服力方面稍胜一筹”、“一场辩论赛不但要看语言,更要看逻辑和内容”云云。我们且不讨论作为华语辩论赛决赛的点评嘉宾说出“丰富的词汇底蕴”这种令人莫名其妙的(实为蹩脚!)话是否应该,仅就我方逻辑内容的指责也是匪夷所思。“钱是万恶之源”,作为正方,的确立论有难度,但我方充分挖掘了其逻辑内容,找到了较为恰当的立论角度。我的一辩陈词就五易其稿,也体现了我们的思考过程。现将这五篇陈词稿公布于众,也算是无可奈何的泄密吧。
第一部分:概念部分重点在“万不等于一切”上做文章,战场展开较易,但理论分析部分采用事实归纳,力度较弱。
为了几枚金币,犹大出卖了耶稣。为了一点钱财,葛朗台撕去了最基本的温情面纱、是因为钱,曾被民众寄予厚望的菲律宾总统埃斯特拉达自己断送了自己的前程。还是因为钱,日本政坛屡曝丑闻。犹如牛奶融入水一样,钱从产生的那一刻起就迅速地渗入了社会的每一寸肌理,每一个角落。我们在这处处充斥着钱的影子的社会中讨论“钱是否是万恶之源”,核心目的即旨在以历史的视角从整体上把握钱对社会、对人的影响。而在进行这种整体把握之前,我们显然有必要对这一观点中的关键词进行逐一考察。钱象征的是物质财富。“万”在《现代汉语词典》里有四种解释:姓氏;多;非常;数字。“万恶之源”的“万”显然既非数字也非姓氏,也不能作“非常”讲,因此,其意当然是指“多”。“恶”是欲望的无节制扩张,“源”自然就是引起欲望无节制扩张的原因了。所谓“钱是万恶之源”,便是说钱在很多情况下,都能引起人的无节制欲望。关于这一点,我方将从三个方面对其进行理论阐述:
第一,有很多人以钱为人生目的,为聚敛钱财而不择手段。尽管上帝说:“富人上天堂,比骆驼穿过针眼还要难。”但葛朗台还是以数钱为人生的唯一乐事。佛祖也警戒世人要六根清净,但又有多少人披的是善男信女的幌子,干的却是唯钱是瞻的勾当。
第二,有人以钱为手段,沉溺于物质享乐之中不能自拔,
从而导致了道德的滑坡。古希腊为何被称为黄金时期?因为那时的雕像和建筑反射出的都是人尚未被物欲所征服时的灵智之气。而古罗马又为何被视为一个道德坠落的年代?难道不是因为人被物欲所控制后所变现的种种癫狂、野蛮、轻浮和人情的扭曲吗?
第三,从社会的角度来看,正是金钱占有和流转的不平衡,扩大了贫富的差距,造成了社会的悲剧。“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如果不算社会的恶,难道反是恶的表现吗?
拜金主义的泥淖正在一步步地吞食着人类的精神家园。如果我们拒不承认这一点,那么只可能是某天蓦然回首,灵气和崇高都已烟消云散。四百年前,莎士比亚就借泰门之口喊出了对钱的嘲讽。但直到今天,我们的周围又有多少人总在金钱的诱惑和人性的呼唤间挣扎。当地狱挤满了铜臭的灵魂时,如果还要我说“钱不是万恶之源”,我实在不能。
第二部分:对概念的挖掘转移到了“钱”上。主体论证部分也围绕钱的魔力而非人的表现展开。论证力度较第一稿而言有所加强。
既然我们今天探求的是钱与恶之间的关系,那么首先就让我们来搞清二者的概念。人们常将欲望等同于恶。但实际上,欲望本身并不一定是恶,只有当欲望突破理性控制无节制扩张时才会产生恶。钱是指一般等价物。它既可以与一切既有的商品相交换,又具有一切非商品成为商品的可能性。正因为钱具有如此特性,它才能激发人无善无恶的欲望突破理性的控制成为恶,它才能成为万恶之源。
首先,对钱的追求会导致欲望的无节制扩张,从而造成恶。钱会在人心中造成难以克服的矛盾。一方面,钱作为一般等价物,可以与一切商品相交换,因此它能激起人的无限贪欲。但另一方面,每个人对于金钱的占有又都是有限的,无限的欲望根本不可能得到满足。钱激起了欲望的涟漪去不能制止它,掘开了欲望的沟壑却不能填平它。于是才有了众多的人在钱的驱使下漠视道德、践踏法律了。
其次,对钱的占有也会激起人的欲望的无效扩张,从而造成恶。钱一方面会使人的生活范围越来越广,接触的诱惑越来越多。另一方面,又使得人的自信心极度膨胀。其结果便是促使人为了满足层出不穷的欲望而去毫无顾忌地作恶了。
再次,随着商品社会的发展,钱的魔力越来越大,甚至能使原本不是商品的东西也变成商品。曾经,钱至多只能在物质的领域呼风唤雨,而人本身的价值却远非钱所能衡量的。然而,随着人的欲望一步步地被钱所刺激所引导所控制,钱渐渐地得以侵入了精神领域,成了统辖一切高尚而纯洁的精神的衡量标准。权力荣耀成了追逐金钱的手段,贞洁尊严被公开出售,道德良知可以论斤卖,甚至良心平安也可以用钱买。当人的价值被庸俗化了钱的多少,当人从钱的主宰成了钱的奴隶,当崇高和灵气都已烟消云散,当人在拜金主义的泥淖中越陷越深的时候,难道我们还能说钱不是万恶之源吗?
可见,对钱的渴望容易使人铤而走险,对钱的占有使人肆无忌惮,而钱的魔力更有使崇高精神商品化的趋势。正是在此意义上,钱具有的引起人的各种欲望突破理性控制无节制扩张的可能性。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前是万恶之源。
第三部分:同时从钱和恶两个方面进行理论分析,并加入钱推动历史进步这一价值层面的内容,使框架更丰满。但在实战检验中发现万解释一切时,自由辩论的战场展开较艰涩。且对反方“恶有心生”的观点无法予以有利回应。
让我们用冷静的态度来分析一下钱与恶之间的关系。
首先,让我们对钱的本质进行分析。钱即货币,是充当一切商品的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而人的欲望本身不是恶,只有当欲望突破理性控制的无节制扩张才会产生恶。究竟欲望何以会由人性的一个正常组成部分转化为恶呢?在商品社会中,作为价值的一般代表的钱可以购买到任何商品。因此它最能激起人心中的欲望由恶的潜能转化为恶的现实。就此角度,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钱是万恶之源。
其次,从历史的角度进行分析,钱是引起欲望无限制扩张的最重要原因。无论是生理之欲还是权力之欲,都只能在特定的条件下对特定的人产生作用。而钱的通常魔力却能使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布衣平民的任何人在几乎任何时候都臣服于其脚下。
再次,今天的辩题是一个事实判断而非价值判断。我们既不能因为有人用钱做了好事就否认钱是万恶之源,也不能因为钱是万恶之源的事实就抹杀其在社会进步过程中所起的积极作用。钱会引起恶,但这种弊端并非不可克服。只有当理性的人类充分全面地认识到这一点之后,我们才能驾驭钱这匹由人类创造而又时常脱缰的野马驾向更分明的未来。
第四部分:终于整理出了理论解释度相对而言最强的体系:人性本善,故恶来自于外界。钱作为一般等价物的代表,是外部诱惑的代表。其魔力之大,甚至可以异化人心,故钱是万恶之源。
就理论体系的自治程度和行文方式两方面而言,这是我最追钟爱的一篇一辩稿。但因为直到此时仍将万恶认为一切,故在自由辩论中,当反方提到某些具体反例时,硬与钱扯在一起仍显牵强。
当巴尔扎克笔下的欧也妮·葛朗台与她的意中人查理依依惜别的时候,查理单纯而美好。但是在花花世界的纸醉金迷之中,查理很快就发现欧也妮的微笑远不及金钱的光辉来得可爱。于是,当初纯洁的山盟海誓抵不上袋袋叮当作响的金币,查理最终抛弃了欧也妮,娶了一位富有的贵族小姐。可见,人性原本是善良的,人是在外部诱惑的面前才迷失了自己的本性。而钱作为一切外部诱惑的代表,便成为了万恶之源。
孟子早就说过:“人性之善也,犹水之新下也。”“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人生而有恻隐、羞恶、恭敬、是非四端之心,这是人区别于动物之处,也正是人的本心本性。但当外部的诱惑蒙蔽了这四端之心时,人便失去了仁义礼智,由此产生了各种恶行。我方并不否认,不同的人在外部诱惑面前会采取不同的态度。有人在其中迷失自我,就有人在钱面前坚守本性,但这不决不意味着外部诱惑本身就不是恶的根源了。正如这世上确实有人能对艾滋病毒免疫,但我们并不能据此否认艾滋病毒是艾滋病的根源一样。
那么,能够诱使使人迷失本心的东西很多,为什么偏偏是钱成为了万恶之源呢?这是因为钱既是财富的象征,又是一般等价物,它不仅可以在商品领域呼风唤雨,而且可以使非商品也商品化。进一步分析:钱作为一般等价物具有其历史合理性和现实合法性。虽然从理论上讲,其他东西也有交换一切的现实可能性,但历史的千挑万选毕竟只把一般等价物的资格证发给了钱,而现实中也只有钱流通起来能真正地做到畅通无阻。正因为钱具有如此神奇的力量,人们才会为了追求钱去铤而走险而走险,人们才会因为占有了钱而变得肆无忌惮。
同时,钱的巨大魔力导致了人对钱的崇拜,从而异化了人与钱之间的关系。当钱从物质领域侵入到精神领域时,人已经把一切都交由了钱去衡量。于是,钱使黑的变成了白的,丑的变成了美的,错的变成了对的,卑贱的变成了尊贵的。人创造了金钱,却又对自己的创造物顶礼膜拜。当钱从手段上升了为目的时候,人却从主人沦落为了奴隶。
是因为钱,我们迷失于这光怪陆离的物欲世界。是因为钱,我们常常忘记审视我们自己的内心。是因为钱,我们可以背信弃义背弃的得心安理得。还是因为钱,我们忘记了自身的意义却还浑然不知。当人将心头的圣地都交由钱去保管的时候,人的地位,又在哪里?
第五部分:综合以前各稿的内容,形成定稿。对“万”字的解释定为“种类繁复、数量极多”,以避免将“万”视为“一切”时无法克服的死角。
《圣经》中“失乐园”
的故事,和中国先贤孟子的教诲都说明了人之为恶,并非本性使然,而是外在的诱惑使人迷失了自己的良知。那么,外在诱惑如此之多,为什么偏偏是钱成为了万恶之源呢?
第一,钱具有与任何商品进行等价交换的现实合法性。一方面,钱既是财富的象征,又是一般等价物。它具有无限的效力,因此能激起人的无穷贪欲。但另一方面,每个人对于金钱的占有又都是有限的,无限的欲望根本不可能得到满足。正是金钱这种效用无限性和占有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使它比其他任何物品都更能激起人心中的非分之想,从而使人迷失良知,堕入邪恶。
第二,钱不仅可以在商品领域呼风唤雨,而且可以使非商品也商品化。它不仅是物质财富的象征,而且成为了精神价值的筹码。权力地位可以用钱购买,贞洁、贞洁名誉可以公开出售,人性尊严被待价而沽,甚至天理良心也染上了铜臭之气。莎士比亚早就揭露道:金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正因为金钱具有如此混淆是非,颠倒乾坤的无边法力,它才成为了滋生种类繁复,数量极多的罪恶肆意蔓延的深刻根源。
第三,人对钱的崇拜还异化了人与钱之间的关系。钱本应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工具,但在现实中,却被人们当作了顶礼膜拜的上帝。因为钱,人们迷失于这光怪陆离的物欲世界;因为钱,人们丧失了内在良知却还浑然不觉;还是因为钱,人生价值和人性尊严都被当作了牺牲品供奉到了拜金主义的祭坛之上。人创造了金钱,却又对自己的创造物顶礼膜拜。当钱从手段上升为目的的时候,人却从主人沦落为了奴隶。
诚然,是有人能在金钱面前保持清醒,但这是因为他们主观上有道德良知的呼唤,客观上又受到了社会规范的约束。正如我们不能因为有人对病毒免疫,就否认病毒是病的根源一样,我们也不能因为有人能在灯红酒绿面前洁身自好,就否认钱是万恶之源。钱作为工具,的确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但问题就在于现实中,它已经被人们当作了目的本身在看待。但是,当崇尚自由的人类精神已经被缚上了黄金锁链的时候,他还能自由飞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