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而不犯,和而不同”这句话出自孙过庭《书谱》,孙氏的“和而不同”是套用了孔子的话。这句话对我们今天的书法工作者来说,最为关键的是“违”与“和”。这不仅蕴含着书法创作与审美中所遵循的哲理,也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对待社会、人生、艺术的基本思想、行为准则及艺术态度。
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士大夫们所尊崇的是“发乎情,而止乎礼”的行为规范,强调的“致中和”的中庸思想,而这也更是封建社会所维系的稳定的基本理念。而书法基本可以作为传统社会的士大夫们的人性、思想的载体,每一种书体不仅反映着不同的时代,也反映着思想的不断变迁,所以,熊秉明先生讲“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因此,书法作为一门传统的艺术形式,在这样的社会形式中,一方面是读书人所必需具备的一种书写技能,也是人们所学、所养的综合体现,这也正是古人所讲的“书者,心画也”。
因此,在传统社会中,人们进行书写,或从事书法创作,自然就浸透着传统社会所遵循的行为规范及思想准则。而书法所体现的也就是不激不厉、志气平和的气息,少有狂怪的意象,即便有也得像苏东坡所说的“出新意于法度之中”。由此看来,中国书法从一开始就蕴含着中国传统社会所要求的“中庸”特质。《中庸》的第一章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大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而中庸思想在书法中的体现就是唐太宗所说的“心正契合,则契于妙;心神不正,字则欹斜;志气不和,字则颠仆。”而中国书法中可以称为“书圣”的恰恰就是源自于唐太宗极力推崇的王羲之。在他看来,只有王羲之的书法才是“尽善尽美”的士人所尊崇的楷模,而那些“淫放”之书,必“乱于大道,君子耻之”,这种带有“中和”意味的书法,也是唐代书法所体现的基本面目,也是当时士大夫们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所以,孙过庭也说:“右军之书,末年多妙,当缘思虑通神,志气平和,不激不历,风规自远。”因此,书法在成为一门严谨是书写技能之外,还是人们可修、可养、可学的栖息之地,而正是“中庸”之道在维系着人们的行为规范,在调节着人们的情感、欲望,并使之内心平和,以至于最终达到对社会矛盾等调节。所以,古人从艺总带有教化功能。
为此,我们观看
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士大夫们所尊崇的是“发乎情,而止乎礼”的行为规范,强调的“致中和”的中庸思想,而这也更是封建社会所维系的稳定的基本理念。而书法基本可以作为传统社会的士大夫们的人性、思想的载体,每一种书体不仅反映着不同的时代,也反映着思想的不断变迁,所以,熊秉明先生讲“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因此,书法作为一门传统的艺术形式,在这样的社会形式中,一方面是读书人所必需具备的一种书写技能,也是人们所学、所养的综合体现,这也正是古人所讲的“书者,心画也”。
因此,在传统社会中,人们进行书写,或从事书法创作,自然就浸透着传统社会所遵循的行为规范及思想准则。而书法所体现的也就是不激不厉、志气平和的气息,少有狂怪的意象,即便有也得像苏东坡所说的“出新意于法度之中”。由此看来,中国书法从一开始就蕴含着中国传统社会所要求的“中庸”特质。《中庸》的第一章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大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而中庸思想在书法中的体现就是唐太宗所说的“心正契合,则契于妙;心神不正,字则欹斜;志气不和,字则颠仆。”而中国书法中可以称为“书圣”的恰恰就是源自于唐太宗极力推崇的王羲之。在他看来,只有王羲之的书法才是“尽善尽美”的士人所尊崇的楷模,而那些“淫放”之书,必“乱于大道,君子耻之”,这种带有“中和”意味的书法,也是唐代书法所体现的基本面目,也是当时士大夫们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所以,孙过庭也说:“右军之书,末年多妙,当缘思虑通神,志气平和,不激不历,风规自远。”因此,书法在成为一门严谨是书写技能之外,还是人们可修、可养、可学的栖息之地,而正是“中庸”之道在维系着人们的行为规范,在调节着人们的情感、欲望,并使之内心平和,以至于最终达到对社会矛盾等调节。所以,古人从艺总带有教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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