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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巡视组:罗田少数领导以权压法拒不整改巡视反馈问题

2023-08-10 08:01阅读:

省委巡视组:罗田少数领导以权压法拒不整改巡视反馈问题

(2020-08-31 15:39:19)[编辑][删除]

5月7日上午,黄冈市纪委召开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会,部署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巡视整改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爱民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巡视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要压实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既要带头抓好自身问题整改,又要积极协助和督促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要细化工作举措,建立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挂图作战、倒排工期、销号管理,确保如期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要集中精兵强将,优先调查处置,确保高质高效办结上报。要完善长效机制,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督促有关地方和职能部门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建章立制来深化标本兼治。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县纪委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一个不落、见底清零。
罗田县委组织部少数领导以权压法拒不整改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问题
为了落实选调生政策,我去年10月向省委巡视组反映,省委巡视组将我的信访件移交给县委组织部谢拥军部长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件要求15天给答复,拖了大半年我不见书面答复,罗田县委组织部也不落实选调生政策。 罗田县委组织部本着交差就好、过关就行的心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历史遗留问题放之任之,不作调查,新官不理旧账。
6月10
日,罗田县委组织部胡部长、谢部长才说 ,我多次向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反映选调生政策没有落实,他们每次都向上级作了回复,交办件上都要求罗田县委组织部落实选调生政策,但2000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生管理办法上没有写乡镇长助理是副科级干部,执行不了。你今天说的话站得住脚?
7月3日,罗田县组织部张部长说,我是1999年选调生,文件是2000年出台,我不适用这个文件。2000年出台文件说适用所有选调生,湖北省委组织部在2000年之前没有出台任何选调生培养管理办法,当时选调生队伍流失比较严重,为了加强管理,省委组织部才出台这个政策。2000年的省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蔡处长和省委组织部工作的选调生当时都说我们这批选调生是按照这个政策执行,而且麻城市2000年同届选调生也执行了这个政策。去年黄冈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陈科长与省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咨询,并打电话告诉罗田县委组织部周科长说1999年选调生按这个政策执行,原罗田县委组织部综干科王科长也与原罗田县委组织部原常务副部长朱部长沟通,并作了说明,而现在张部长还说我不符合政策,我的三年跟踪考察期还未满,省委组织部出台的选调生政策说我不符合,麻城同届当时就执行,你说的话站得住脚?而且还有凤山镇退休干部可作证。
2000年省委文件中乡镇长助理是不是副科级,2000年出台政策,1999年选调生该不该享受,是黄冈市委组织部有的干部想包庇违法违纪干部,故意在信访复查时口头说文件中乡镇助理不是副科级,不敢作出书面复查答复(不能向省里申请信访复核),还是罗田县有的领导没得好处故意不落实政策?同届麻城市选调生1999年就执行了副科级政策,麻城市和罗田县都是归湖北省管,这是何道理?市、县少数领导干部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何时休?
这是原罗田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王科长把本该属于我的副科级干部指标给别人,还是其他县市委组织部错误执行省委政策?2009年那年说是要落实选调生政策,宁愿指标作废也不落实。2018年干部调任时,动议前征求个人意见就坚决不同意调任,县委组织部和凤山镇怎能借调任给我带来痛苦吗?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五款明确规定,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要求整改的”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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