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有企业在不断深化任期制和契约化改革。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推行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明确责任、权利、义务,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是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的制度抓手。2019年,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鼓励“双百企业”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要指导推动“双百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各地方国资委管理企业已在不同程度上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核心要义是什么呢?
2021年3月31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专题推进会提出,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4个必须抓实抓好的重点环节,即固定任期、打造契约、刚性兑现、明确退出。
仁达方略认为,这四大环节正是开展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关键,也是充分激发经理层成员的活力和创造力,提升企业市场化、现代化经营水平的重要抓手,也是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核心要义。
1、固定任期:实践中,任期规定要强调严格的到期重聘、到龄退休。保持经理层成员的相对稳定,避免不必要调整,但也要让表现优异的干部用得活,上得去,免除了职业生涯发展的后顾之忧。同时匹配补充聘任、兼职调岗等细化规定,解决了经理层成员在规范的任期下有序流动,任期同步等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