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企业都会为员工购买外部商业医疗保险作为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由于形式多样,其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存在一定的争议,我们今天就来分析下是否可抵扣的理论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1、从会计层面来讲: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因此,从会计层面讲,补充医疗保险并不属于集体福利。
2、从税收层面来讲:
他山之税,可以攻增,以企业所得税的表述为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补充医疗保险放在了第三十五条: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而将职工福利费放在了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函〔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1、从会计层面来讲: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因此,从会计层面讲,补充医疗保险并不属于集体福利。
2、从税收层面来讲:
他山之税,可以攻增,以企业所得税的表述为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补充医疗保险放在了第三十五条: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而将职工福利费放在了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