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着@江宁公安在线
关于伤情鉴定的话题(详见前一条微博)说几句
今天@江宁公安在线
婆婆发了条关于伤情鉴定的话题,对于轻微、轻、重伤的大概概念进行了普及,说的很到位、很好理解。婆婆这家伙抢生意已经抢出了名头,不仅抢我法医科普的生意,甚至想要抢我“灵魂画手”的光荣称号。这个实在不能忍。为了能够展示以下几个唯美的灵魂画作,我决定配上几千字,就着婆婆的话题,再补充几个科普。
法医不仅仅要出勘、检验非正常死亡、命案的现场和尸体,更多的工作其实就是进行这个伤情鉴定。
一个拥有3、4百法医的省份,每年受理、出具伤情鉴定的数量大概是两万多起,可见,这是多么繁重的工作。
一、伤情鉴定怎么受理?
一般情况下,伤情鉴定都是在公安机关设立的“法医门诊”中进行。这个门诊不是接见死人的,而是接见活人的。法医门诊一般设立在公安局或者医院中,一般都很狭小,里面配备了办公设施、检查床、视力表等等一些用于检验伤情的设备器械。
所以,当你看到如下情景的时候,不一定是法医尸检,也有可能是法医活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