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曹操与鹅”的一段学术公案》这一学术文章,在“诗钟”公众号发表月余之后,福建萧先生发文争鸣,提出一些不同意见。
萧先生观点,较为杂芜,归结为两大部分,谨对萧先生原文中可称为“学术观点”的,作一回应。
一、质疑笔者新作,力图抹平林先生原作的缺失。
这一主题下,萧先生有五个小论点。
1、萧先生:“于文指出“司马”为动宾结构,不可对“天鹅”(偏正结构),那为何自己却可以对“夏侯”?令人莫名!”
笔者:萧先生对韵文对仗的理解还有待完善。韵文对仗,主要是单字为词的“字对”;此外,两字以上、拆开后失义的双声词、叠韵词、专词等,也作为词来用。专词对仗,人名对人名,地名对地名,亦要小类工对。“司马”“夏侯”是复姓,已然工对,毋庸置疑。
天鹅是专词,但明显与“司马”属对不类。
勉强以“鹅”“马”借对,拆散司马这个复姓专词,借马字生义,终究为不得已的下策。
直对和不佳的勉强借对,孰优孰劣,一目了然。
2、萧先生认为“林绮赓原作的亮点是‘鹅’对‘马’”。
笔者:“创开司马东西晋,想吃天鹅大小乔”除了“天鹅”“司马”对仗不佳(可以认定失对)外,还存在有:“传开”“想吃”对仗不佳、上比不切“曹操”等严重问题。《曹操与鹅》原文中有详细论述。
3、萧先生观点“林绮赓是临场限时而作,能出此佳构,足见敏才;于氏之作无时限,如何能比?凭何“超越先贤”?”
笔者:萧先生可能对原文理解有一定偏差,当代诗钟作品要超越的,
萧先生观点,较为杂芜,归结为两大部分,谨对萧先生原文中可称为“学术观点”的,作一回应。
一、质疑笔者新作,力图抹平林先生原作的缺失。
这一主题下,萧先生有五个小论点。
1、萧先生:“于文指出“司马”为动宾结构,不可对“天鹅”(偏正结构),那为何自己却可以对“夏侯”?令人莫名!”
笔者:萧先生对韵文对仗的理解还有待完善。韵文对仗,主要是单字为词的“字对”;此外,两字以上、拆开后失义的双声词、叠韵词、专词等,也作为词来用。专词对仗,人名对人名,地名对地名,亦要小类工对。“司马”“夏侯”是复姓,已然工对,毋庸置疑。
天鹅是专词,但明显与“司马”属对不类。
勉强以“鹅”“马”借对,拆散司马这个复姓专词,借马字生义,终究为不得已的下策。
直对和不佳的勉强借对,孰优孰劣,一目了然。
2、萧先生认为“林绮赓原作的亮点是‘鹅’对‘马’”。
笔者:“创开司马东西晋,想吃天鹅大小乔”除了“天鹅”“司马”对仗不佳(可以认定失对)外,还存在有:“传开”“想吃”对仗不佳、上比不切“曹操”等严重问题。《曹操与鹅》原文中有详细论述。
3、萧先生观点“林绮赓是临场限时而作,能出此佳构,足见敏才;于氏之作无时限,如何能比?凭何“超越先贤”?”
笔者:萧先生可能对原文理解有一定偏差,当代诗钟作品要超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