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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学院假期学生留校住宿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2012-06-25 18:20阅读:
潍坊学院假期学生留校住宿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为加强假期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学生假期留校住宿工作,确保假期留校住宿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假期指寒假、暑假。
  二、为便于学校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假期留校住宿,对确需留校住宿的学生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则安排住宿。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
  1、家住外省、市且经济困难的学生;
  2、参加学校有关部门、二级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学生;
  3、参加教学计划内学习、实习的学生。
  (二)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在放假前20天在征得父母同意的前提下,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填写《潍坊学院假期学生留校住宿审批表》。
  2、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给辅导员办公室主任。
  3、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汇总,并于放假前15天将《潍坊学院假期学生留校住宿审批表》和汇总表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盖章,逾期不给予办理。
4、学生工作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公寓中心
根据学生工作部(处)审批通过的各二级学院上报材料,按照学校假期总体住宿计划进行统筹安排。
5、公寓中心根据留校住宿人数制作《假期住宿证》,并在留校住宿学生办理住宿手续时发放给学生,学生须凭《假期住宿证》入住及进出学生宿舍。
(三)寒、暑假留校住宿的费用管理
寒、暑假留校住宿的学生原则上只收取实际使用的水电费,不收取住宿费,但是在留校住宿期间从事有经济收入活动的学生除外。
  三、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管理
  1、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管理以“谁批准同意,谁归口管理”原则,相关二级学院、部门和老师要加强对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掌握学生动向。
  2、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3、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请销假制度,与辅导员保持联系。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或中途需离校的,应提前向辅导员提出申请,申请需注明外出地点、时间及事由,并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学校。
  4、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假期学生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间须在23: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间在22:30前返回宿舍,自觉做到在23:30前熄灯就寝。
  5、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潍坊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试行)》,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私自调换宿舍,严禁违章用电,严禁赌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6、学生在留校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修改。

一二年六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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