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学院假期学生留校住宿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为加强假期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学生假期留校住宿工作,确保假期留校住宿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假期指寒假、暑假。
二、为便于学校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假期留校住宿,对确需留校住宿的学生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则安排住宿。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
1、家住外省、市且经济困难的学生;
2、参加学校有关部门、二级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学生;
3、参加教学计划内学习、实习的学生。
(二)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在放假前20天在征得父母同意的前提下,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填写《潍坊学院假期学生留校住宿审批表》。
2、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给辅导员办公室主任。
3、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汇总,并于放假前15天将《潍坊学院假期学生留校住宿审批表》和汇总表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盖章,逾期不给予办理。
4、学生工作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公寓中心)
为加强假期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学生假期留校住宿工作,确保假期留校住宿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假期指寒假、暑假。
二、为便于学校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假期留校住宿,对确需留校住宿的学生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则安排住宿。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
1、家住外省、市且经济困难的学生;
2、参加学校有关部门、二级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学生;
3、参加教学计划内学习、实习的学生。
(二)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在放假前20天在征得父母同意的前提下,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填写《潍坊学院假期学生留校住宿审批表》。
2、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给辅导员办公室主任。
3、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汇总,并于放假前15天将《潍坊学院假期学生留校住宿审批表》和汇总表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盖章,逾期不给予办理。
4、学生工作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公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