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敬文认为,服饰有五个方面的构成要素:即质、形、饰、色、画。质是服装原料的性质;形是服饰的样式;色是服饰的色彩;饰是佩带的饰物;画是服饰的花纹图案,包括人身上的图画,即纹面纹身。
本文拟从这五个方面来谈谈中国的服饰禁忌,以求深入探讨我国服饰文化的特点。
一、服装材质的禁忌
中国自周代以来,强调以礼治国,礼的实质是“别”,就是要区别君臣父子男女,区别亲疏贵贱。服饰是人们日常交往中最直观的表征,因而首先成为这种区别的重要标志,“锦衣与布衣”是完全不同的等级,丝绸与葛麻是贫富的标志。比如满人入关前,满族的富人多穿麻布衣服,而穷人只能穿狍皮鹿皮做成的衣服。满人入关后,只有富人才穿得起绸衣,平民百姓则穿布衣。“一介布衣”早已成了一般百姓服饰的专称。在中国古代,是不能用帷帐的布料来做衣服的。因为在葬礼中,死者牌位和棺材要用帷帐罩起来。
在特殊情况下,服装更有讲究,比如汉族给死者穿的寿衣,其衣料以绸料居多,而忌缎料,这是出于“绸子”与 “稠子”音同,可庇佑子孙兴旺;“缎子”则音同“断子”,有断子绝孙之嫌。古代日本的丧服,基本都由藤蔓纤维纺制。在现代中国的军队中,官兵的区别从服装即可一眼看出。不同级别军官的军装质地也有差别。比如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从少尉到上将的冬常服颜色基本是一致的,并且都是毛料,而军衔越高,其制服的含毛量也越高。如讳背之,将下级将领的军服用含毛量高的服装材料,则乱军犯忌。
二、服饰样式的禁忌
汉族有的地区忌新嫁娘的衣服缝有口袋,以免带走娘家的财产和福气,并且礼服要用整块布为裁制,忌两块布拼接,以表“从一而终”。在中国很多少数民族中,服饰禁忌更多,比如不同的打扮可以表示一个女子婚嫁与否,绝不可混淆。维吾尔族未婚少女将头发扎成无数条小发辫,细密如春柳,直到结婚“开脸”时,才将众小辫拆散,扎成两条大辫。这是已婚与未婚的重要界限。按照苗族旧俗,男子未婚者
